历史数据1985年以前,整车进口关税税率为120%-150%,后又在原有基础上加征80%进口调节税。从1986年开始,将关税与进口调节税合并征收,汽油轿车排量3.0升以上进口关税税率为220%,排量3.0升以下税率为180%。该税率一直沿用了8年。在此期间,进口轿车价格较国际市场高出3倍-4倍,进口零部件组装车的价格也同样高出国际价格数倍。1994年4月1日,对进口汽车关税第一次进行下调,175个汽车税目中有105个下调,税率平均降低13个百分点。排量3.0升以下的轿车关税降为110%,3.0升及以上排量的关税降为150%,各自下降了70个百分点。1996年,许诺到2000年中国关税平均税率从23%降至15%,1997年10月1日先降到17%。与此相对应,1997年10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80%,3.0升以上降到100%。2001年1月1日,汽车关税税率再次降低,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70%,3.0升及以上降到80%。2002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43.8%,3.0升及以上降到50.7%。2003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38.2%,3.0升及以上降到43%。2004年1月1日,排量3.0升以下的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34.2%,3.0升及以上降到37.6%。2005年1月1日,我国按照承诺取消了进口汽车配额许可证制度,对汽车产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同时将进口汽车关税水平降到30%。2006年1月1日,进口汽车关税税率降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