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话了,涉及欺诈发行的中介、单位和个人,一个都跑不掉

柠檬风筝 2024-08-16 19:40:35

监管愈趋严上加严!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办理财务造假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解答》,明确财务造假犯罪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重点问题。

文件中提到件,近年来,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上市公司为了获取政策支持、提高融资额度等利益,编造虚假财务信息向市场披露,或隐瞒应当披露的财务信息不按规定披露,周期长、涉案金额大,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削弱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还有为财务造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券商工作人员,也统统跑不掉了。

早该如此!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跟诈骗有啥区别?所以,这种情况也一直为股民们所痛恨!

当然,管理层遏制财务造假的同时,更应该赶快出台,财务造假对股民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赔偿的具体措施才行啊。

之前,有多少人辛苦积攒的钱,被那些骗子公司骗的一干二净?

是时候让它们吐出来了!

现在股市最大的弊端就是大股东们的原始股可以在二级市场减持。

大股东们一股几毛钱的成本,上市后一下子变成几十块钱一股,换成你我,都想赶快套现跑路,谁还有心思好好经营公司?

正如网上有人说:“为什么会有公司不顾后果的造假上市?全因为可以在二级市场减持原始股!

原始股什么价格?流通股什么价格?不同的股价却能同样流通,公平吗?

控股股东就应该有责任做好公司,而不是通过来卖股票牟利,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全身心的做好上市公司的业绩。”

确实应该这样!

网友们纷纷对管理层提出以下的建议:

1.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的大股东,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退市的发行价赔偿股民,保荐机构、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负连带赔偿责任;

2.原始股东所持股份终身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交易;

3.连续三年不分红的,发行价回购股份。

以上这些问题,如果得到妥善解决,相信我们的A股一定能好起来的。

华尔街有个响亮的口号,保护投资者就是保护华尔街,大A学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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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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