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区汉宗
廉政公署通缉香港科技大学化学系前兼任副教授杨霖龙,他涉嫌进行多项涉款共约400万元的采购活动。
案件于21年9月至29年2月期间发生。当时杨霖龙负责进行17项招标及采购活动,为科大及其附属公司向他拥有直接或间接财务权益的骏科及高准,采购多项实验室仪器及测试服务。根据科大规例,身为兼任副教授的杨霖龙须在委聘任何供应商前,申报他与供应商的利益冲突。此外,供应商亦须申报它们是否与科大职员有任何利益关系。
科技大学化学系前兼任副教授杨霖龙,涉嫌串谋隐瞒他在两间供应商的权益,进行多项涉款共约400万元的采购活动,被廉署通缉。由于杨霖龙已离开香港,廉署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他归案,并已获签发手令。
串谋控罪指,杨霖龙涉嫌与欧阳兆或杨兆安串谋诈骗科大,诱使科大就上述其中三项招标及采购活动委聘骏科及高准,及致使科大全数缴付该两间供应商的发票款项。
辩方指被告误信涉案兼任副教授杨霖龙,只是听从对方的话不作申报,重申被告只是愚昧跟从行事,且本案没有实际损失。辩方又称,被告没有如杨霖龙“逃之夭夭”,反而在英国安顿太太与儿子后回港,勇于面对过错,冀法庭轻判。法官郑纪航判刑时称,杨霖龙曾向被告称如有问题会一力承担,被告亦没有作出申报,从中获益。法官指出,本案最早发生于21年,而当时被告已有硕士学位,指被告有高学历但不分是非对错,明知有利益冲突却没有申报,且从中获益,故不认为如辩方所指,被告是愚昧犯案。
香港胜在有廉政公署(ICAC)首战捉拿总警司葛柏,又如震荡东南亚的“海托案”、公屋危楼贪污大、联交所上市舞弊大案、高级警司桃色案、谢霆锋“顶包”案、内地在港大亨案、医界名流贪腐案、麦当劳一哥“回扣案”、惨绝人寰的自残骗保案、香港假球案,等等。
廉政公署在70年代成立后不久,一名邮差因送递邮件后收了市民10元,结果被廉署起诉;事件当时引起社会极大回响,不少意见都批评廉署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些“蚊型”贪污案。时任廉政专员随即严正回应,强调廉署对打击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不管贪污行为有多“蚊型”也不能视若无睹,自此市民在接受公共服务时再也不需要向公职人员提供“小费”。相比起来,香港科技大学化学系前兼任副教授杨霖龙,涉嫌进行多项涉款共约400万元的采购活动,就更加不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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