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约车非法营运被罚

小华看事 2024-06-08 21:24:38

主体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

肖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3409833307

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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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修复

公示相关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晋市交罚(2024)152号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3年12月19日,群众到我单位反映网约车非法营运的情况,2023年12月12日17时34分,投诉反映人通过“滴滴出行”微信小程序约到车牌号为晋KD15673网约车,驾驶员是王师傅,起点是从安宁桥头到东顺苑(桥东街),晋KD15673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网约车平台)存在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晋KD1567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行为;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的车辆(晋KD1567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

处罚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

处罚内容: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滴滴网约车平台)提供服务的车辆(晋KD15673)和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案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04

处罚机关:

晋中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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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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