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是将门贵女,父兄战死,我请旨去和亲。

泪依 2023-11-07 09:48:16

我是大齐钦定的太子妃,将门虎女。

战败,父兄亡,我请旨去和亲。

1.

大齐与北越的战争,从没停歇,一年的时间,程家死了三个男人在沙场上,皇上向来善待程家,可是,北越指定要程家的女子来和亲。

三哥红着眼眶对一屋子的女眷说,“北越同意言和,北越太子指定要程家的女儿和亲,皇上同意了,皇上意思,程家自己作主,谁去都可以。”

三哥是程家唯一一个,从战场上回来的人,与北越长达十年的战争,从父亲,到大哥,再到二哥,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守护着大齐身后的安定。

甚至,大哥的尸骨至今也没找到,有人说,大哥死在拓达良的刀下,已为肉糜,尸骨无存。有人说,大哥跳下了万丈深渊。

父亲有妻妾三人,女儿五个,听到和亲,个个面露惧色,惨白无声,我缓缓的跪到三哥跟前,接下那和亲的圣旨,“三哥,我去!”

“不,阿欢,不应该是你。”三哥哽咽。

小娘更是扯着我的衣襟,彷徨的摆着头,“阿欢,我的阿欢,不要去,小娘求求你,不要去。”

如果可以偷生,谁不想活着。

我冲着三哥婉笑,“三哥,父亲生前曾说过,我若生为男儿身,定是国家栋梁,定能出人头地的,冲着父亲这份偏爱,也应该是我,若不然,你让姐姐妹妹们去,她们,还有活路吗?”

其实我们都知道,北越的王子将军,死在程家手上的,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不管谁去和亲,都没有活路。

阿娘哭着悲怆,“阿欢,你也只是女儿身啊,你是小娘唯一的指盼了。”

我决然的说,“三哥,小娘就麻烦你们照顾了。”

嫡母感激的拉着我的手,“阿欢,谢谢你,你放心,母亲一定厚待你小娘。”

小娘看着我接下那圣旨,哭晕了过去。

其实,这和亲,如非我自主请愿,真的轮不到我,我代表不了程家,我上有嫡姐,下有嫡妹,再不济,也有不受宠的庶姐妹。

我是父亲最喜欢的孩子,我出生的时候,大旱了一年的大齐,居然下了倾盘大雨,皇上赐我名欢,天下同欢之意,我从小与姐姐们不同,我喜骑射,为此,父亲让我与哥哥们一起练武。

几年前,程家意气风发,父亲遇战必胜,他还带我在身边打了几场战,父亲那会就说,天下大定,我若生为男儿身,定然有一翻作为的。

也是那会,我成了大齐钦定的太子妃,如果不是父亲孝期未满,也许,我已经嫁入东宫。

一年前,大获全胜的齐军想着天下已定,北越却出了一位神秘的太子,一举进攻,十天连攻了三座城池,这场眼看要息战的战争,又打了起来。

程家节节吃败,一年中,程家死了三个主将,皇上连夜下了求和书,北越太子拓达良便丢下一句话,“不是说程家都是铁骨热血吗,要求和,就让程家的姑娘来和亲。”

谁都知道,这一去,是死路。

看到是我去和亲的时候,皇上眼底,竟掠过一丝惊喜,意料之外,却也意料之内吧,除了我,程家别的姑娘,兴许连北越都走不到,就死在路上了。

只是,我没曾想,父亲口中的出人头地,既不是像他那样,战死沙场,也不是母仪天下,原是,以色求和。

2.

这次和亲,我一个人也没带,太子怜惜我,指了两名宫女给我,都给我婉拒了,既是死路,又何必枉搭两条性命。

太子站在城门送我,我远嫁而去,头也没回,太子是温厚之人,他说过,将来,不管有没有父亲,他都会善待我,可是我跟大齐的江山相比,微不足道。

走了一个多月,才走到北越,北越的封城,风干刺骨,因为我算不得正正经经的和亲,连北越王都不用面见,直接送进了拓达良的府上。

透过红纱,我第一次见拓达良,他英姿挺拔,似曾相识,我想,大抵是他这般模样,像足了大哥跃马杀敌的英勇。

拓达良站在我身前,粗鲁的扯下的我红纱,他眼里似乎有一丝惊色,他沉缓的说,“听说,你是大齐钦定的太子妃,却主动请求和亲的,程家果然是铁骨,你竟然只身过来了。”

我站起身,缓缓福礼,“我是来和亲的,又不是来御敌的,我一个人,足矣。”

“呵,和亲。”拓达良鄙夷的笑着,“刀下亡魂,也配谈和亲,我不过是拿程家的一个姑娘来当玩物,你还真拿自己当回事了。”

我抿着嘴,“当不当回事,北越与大齐,不是修好了么?”

拓达良怔了下,挑目在我身上打量一翻,“你为什么会选择来和亲。”

这大抵是拓达良最关心的问题吧,他只说,让程家的姑娘来和亲,谁都知道,这是一条死路,他的意思就是想让程家自相残杀,一个个的把手足推向死亡,可是,并没如他所愿,程家团结得很,他多少有些失望吧。

更甚者,拓达良担心我居心不良,可是,我手无寸铁,身无旁人,我还能有何居心?

我对上拓达良的双目,诚恳的说,“我比任何人都渴望和平。”

显然我的话噎住了拓达良,他目光爆怒,“程家杀了我多少兄弟手足,你配渴望和平吗,还是你当真以为,就凭你,真的能促成两国共和?”

我垂眸婉笑,却想起父亲的模样,父亲说过,他比任何人都渴望和平,但是,北越攻城掠池,大齐没有一天是安定的,对大齐来说,战争是唯一的安定。

拓达良沉着脸色,“你笑什么?”

我换口气,“英州这一战,我三哥虽败了,太子你也是险胜,就算大齐不求和,想必北越军也是损兵折将,没有精力再战了,若不然,以北越以往攻城的手段,但凡有一丝机会,都不会讲和的。”

拓达良盯着我看了良久,他深幽的目光,透着一股冷冽,“程家的姑娘果然与众不同,你爹的眼光但凡有你一半的清明,也不至于落成今天的场境。”

我恍惚着,不明所以的看着拓达良,他恣意而笑,用剑挑开我的腰带,面对一屋子的丫环,我春光半露,强压着心中的羞怯,拓达良不会善待我的,这才算什么?

拓达良邪恶的笑着,“不是说程家的姑娘铁骨热血吗,你怎么不反抗。”

“太子是我夫君,鱼水承欢,我为何要反抗?”

拓达良凝目,盯着我露着的香肩,意味深长的说,“程欢,承欢,程欢……”

那夜,拓达良在我身上折腾了好几次,他原意想糟蹋我,我硬是一声也不吭,天微亮时,他才起身离开,临走时,他扫一眼我,我猜不出他目中的玩意。

3.

拓达良走后,我扯了一件薄褥遮在身上,维持着自己给自己的体面。

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姑娘进来,站在帷帐外,“姑娘,太子让我来侍奉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她叫阿桑,是后来我见得最多的人,我想,她大概是拓达良极为信任的人,我的行为,事无具细,都会从她的嘴里说给拓达良听,也无碍,我本只为和平而来,只是,我一直想不明白,拓达良说阿爹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再见拓达良的时候,是一个月之后,一些贵权子弟聚首,他们玩得起兴,不知是谁提建议,让我去陪他们乐一乐。

我虽进了拓达良的帷帐,可他连一个封号都不屑给我,我依旧是程家的姑娘。

将军庶子阿索海瞧着我,带着讥笑之意,“这就是从大齐来的程姑娘,长得倒是挺标致的,就是不如咱们北越的姑娘,弱不禁风的,能玩什么。”

拓达良瞅我一眼,他斜靠在椅子上,一副看戏的样子,“想怎么玩,便怎么玩。”

“那就按我们北越的玩法。”阿索海冷笑着,丢给阿桑一个苹果,“劳烦程姑娘去那边站着。”

拓达良用目光示意阿桑,阿桑扶着走到十尺以外的墙边站着,我还没反应过来,阿桑把苹果放到我头上,“姑娘可别乱动,虽说阿索将军的箭术了得,可从来没有姑娘能在阿索将军的箭下活下来的,谁让他们乱动了。”

原来如此,只要我不动,阿索海断然不敢杀我,我虽不是什么贵命,可我终究是大齐来的人,我终究是拓达良的人,就算想要我的命,也是拓达良一句话,还轮不到别人杀我了。

可倘若我动了,那可就怨不得旁人了。

只见拓达良端睨着我,笑得玩味,似乎,比起我的命,他更希望我吓得跪地求饶。

程家的人跪在他跟前,是他最想看到的事。

我屏息,站立不动,阿索海有些迟缓,他拉着的箭对准我,迟迟没放箭,凝了半会,我没有求饶,拓达良没有发声,他的那支箭朝我刺过来,从我的耳边划过,耳坠落地,我愣是没眨下眼。

大家面面相觑,拓达良从咽喉里挤出一句话,“无趣!”

“太子,怎么就无趣了。”一个姑娘牵着一匹马过来,她挑眉看我一眼,那恨意全然写在脸上,“太子何必为这样的丫头感到泛味,他们说我的箭术有长进了,我露一手给你看看。”

姑娘说罢,跃身上马,在围场处转了一圈,扬箭开弓,手起手落,射中靶心,的确了不得。

大家纷纷赞扬,阿索海讨好的说,“诺敏郡主的箭术果然高超,我等男儿都自愧不如了。”

诺敏郡主高兴的冲着拓达良笑,“太子,怎么样,有些兴趣吧?”

“还行!”拓达良不咸不淡的说着,他不经意的瞟我一眼,惹 恼了诺敏郡主。

诺敏郡主走到我跟前,“哎,我阿爹可是死在你们程家军上的,不如,你给我露一手,我就不信了,程家当真那么了不起。”

我微微福身,不卑不亢的说,“程家从来不拿射骑之术兴事。”

“你……”诺敏气得两脸都绿了,丢给我一把弓,她得意的扬着笑脸,拍手,两个侍卫牵了一匹马过来,大家看到这匹马,都露惊色,阿索海更是站起来,惊讶的说,“郡主,这不是那匹……”

阿索海在拓达良轻咳两下,把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我知道,这铁定是一匹烈马,若不然,哪里用两个壮男牵着。

诺敏郡主鄙薄的盯着我看,“咱们北越从不以嘴皮称本事的,既然程姑娘这么有能奈,就露一手吧。”

我犹豫着,诺敏郡主冷笑,“该不会是程家都是些逞嘴舌之快的狂徒,一点真本事都没有,难怪程家死了三个主将在北越军的刀下了,都是一群废物。”

我粗喘着气息,捏着弓箭,轻笑,“既然郡主这般有诚意,我只好献丑了。”

我跃上马背,原本安静的马突然跃起,悬空跳着,在围场上乱跑,我死死的攥着马绳,还是被马弄下来,拖在地上跑着,我记得阿爹说过,烈马怕烈,只要马鞭在手,再桀骜不驯的烈马也会变得温驯。

我扯过马鞭,鞭打两下马背,趁着空隙,踏着马鞍,跃身上马,然后每一鞭都结结实实的打在马背上,那马果然安份听话了许多,再转一圈,感到完全得心应手时,我才开弓放箭,我那支箭不偏不倚,把诺敏郡主那支箭击落。

诺敏郡主气得哑然无语,拓达良深邃的眸子紧紧的盯着我看,他两只手指不停的交差玩弄着,“阿桑,程姑娘累了,把程姑娘送回去。”

4.

其实我知道我不应该这般好强的,但是,在北越,拓达良是我唯一可以依傍的人,如果我任由着他们蹂躏,辱没程家的意愿达到了,拓达良便会感到泛味,到那时候,我的死活,就好比这院子里的一株草,谁都可以轻贱了。

阿桑端来一杯马奶茶给我,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东西,阿桑苦笑,“姑娘若是不放心,大可不喝。”

我噗嗤而笑,“我像是连一杯茶都不敢喝的人吗,只是之前一直没喝过,有点突然。”

阿桑极少与我言语,但她今天似乎格外温婉,“姑娘,刚才那位是先镇国将军的独女,大王特封的郡主,未来太子妃的人选,镇国将军是死在程家军的刀下的,你刚才真不应与她置气,她会记恨你的。”

我搅动着那杯茶,“死在程家军刀下的,又何止一个镇国将军,同样,死在北越军下的,大齐的将士也数不过,两败俱伤的事,谁也没比谁快活一点,我只希望这次和议,能维持得久一些。”

“我一直好奇,你放着锦衣玉食,母仪天下的荣耀不要,非要来和亲,图的是什么?”

“和平,我从来图的都只是和平。”我诚然的望着阿桑,这话兴许能通过她说给拓达良听,“坦白说,程家的姑娘,只有我学了骑术傍身,如果来的是我的那些姐姐妹妹,她们也许连一天都活不下去了,我父兄已经牺牲了,我不想任何人再拿着程家的女眷取笑程家,那是他们用鲜血换来的尊重。”

阿桑低着头,有些迷恍的说,“你们姐妹情深,真好。”

我愣笑了一下,摆摆头,“我们与你们北越不同,我们那里的嫡庶有别,其实我们的姐妹感情并不深,就算这次太子不是指定程家的姑娘来和亲,就算是别人家的姑娘,如果可以,我也会替她们来的。”

阿桑错愕的盯着我看,在旁人看来,这个是龙潭虎穴,避之不及,我却要挤身进来,“为什么?”

我轻啖一口茶,那带着腥味的茶,我的确喝不习惯,我看着阿桑,“你见过战场吗?你见过锋火连天,草马裹尸吗,你见过吃人骨血的人吗?”

阿桑听着,她毛骨悚然的摇头。

“我见过,我在遍处尸体里挖过活人,我试过一具一具尸体的翻过来,探着气息,辩人死活,我也看见过百姓流离失所,无食下腹,他们煮着死了的人的骨血拿来吃,战争苦的,最终还是平民百姓。”

阿桑哽咽,“所以你渴望和平是真的?”

我苦笑着点头,我们程家人从来都渴望和平,可有些战争,不得不战。

5.

来北越的两个月,我从来都是睡不沉眠,夜半有人蹭上床,我倏地跳起来,拓达良闭着眼嘲笑道,“白天的时候,不是挺嚣张的吗,怎么没瞧出你胆子这么小,还是故装可怜的,不过,在我面前装可怜,可是徒费心机了。”

我倒吸口冷气,抱着被实往里侧挪了挪,我与拓达良之间,隔了一层厚厚的被褥,被他惊醒,却毫无睡意了。

拓达良双手反托着后脑勺枕着,睁着眼侧目看我,“还真瞧不出,你有两下子,怪不得敢一个人来和亲了。”

“一个人来和亲,跟一群人来和亲,有什么区别吗?”我反问。

拓达良没有接话,只是扬着嘴角,“你,恨我吗?”

“恨!”我对上拓达良双目,“我父亲和兄长都死在你手上,太子觉得,我不应该恨你吗?”

拓达良鼓着一口气口中,半晌,他呲牙,“也对,我又何曾不恨你们程家,我亲目看到你父亲的刀插入我王兄的胸膛,鲜血淋淋,我恨不得将程家的人五马分尸,挫骨扬灰。”

“所以,到底是谁错了。”我闭上双目,眼角微灼,“我大哥的尸骨……”

我哽噎,后面半句话没说出来,眼角的泪却滑下了,我的一身本领,是大哥教的,当初我钦定大齐太子妃时,大哥是唯一一个不开心的,大哥说,我阿欢是自由的,为何要困进那深宫,徒埋一生。

拓达良冷笑,“你也留意到西院那条狗了吧,程楠的骨肉,它吃了整整三天,片骨无存。”

想到那条向我摇头乞尾的狗,我胃里一阵翻滚,我从拓达良身上爬过,走到盆子那里,吐得稀里糊涂。

待我缓过神来,却发现拓达良带着一阵快感的看着我,我头一次觉得深冷。

我卷宿在地上,也不知什么时候睡着的,阿桑进来,给我披了一件披风,我惊醒,看到是阿桑,稍稍咽口气。

阿桑扶着我起身,“姑娘,怎么在地上睡着了,没事吧,要不要请太医。”

我摇摇头,身体发虚,我突然抓着阿桑双手,恳求她说,“阿桑,一年前,可有一个大齐的男子被捉进来?”

阿桑身体颤抖一下,她目光躲闪,“我不知姑娘说的是谁?”

“程楠,我的大哥。”我盯着阿桑,不愿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情绪,“太子跟我说,我大哥的骨肉,给西院那条狗吃掉了?”

阿桑脸色很难看,她推开我,闪烁其词,我失声痛笑,“原来是真的,拓达良真的是狼心狗肺了,他怎么能,怎么能做出这么荒唐的事,拓达良……”

阿桑死死的捂住我的嘴巴,“姑娘,慎言,姑娘,千万要慎言。”

我咬着阿桑的手掌,她硬是不放开我,直到我口里舔到血腥味,阿桑的手给我咬出两道深深的口子,渗着血,我们抱头痛哭。

我从来不知道,阿桑竟会护着我。

傍晚时分,我支开阿桑,去了西院,当阿拓达良以为我不见了,搜了太子府,最后才在西院找到我。

我手上淌着血,在我跟前,是一那条死得不瞑目的狗。

拓达良蹲下去,用手把狗的双目捂垂下来,从身上取出一块方帕,盖在狗的头上,果然,他看一条狗的命比我大哥的命还要重,人与狗争命,居然输了。

阿桑用方帕包扎着我被狗咬伤的手,白色的方帕,血迹斑驳,我却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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