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使用小摸小偷的方式谋取不义之财。那么,终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近日,宁波60岁老太太在三江超市购物结束离开时,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并查出有一块价值75元的土猪肉没扫码。
事后,工作人员以老人没支付全部商品款项为由,对其处以2万的罚款。
由于老人很害怕,便将手机中的4000元全部转到工作人员的私人账户上,还要求签了份协议,说是自愿的。
然而,老太太家人得知老太太被罚款时便大为震惊,并怒而报警。随后,工作人员调查处理了此事,超市方也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老人4000元罚款。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顾客如果故意逃单或多次漏扫,可定为盗窃,但超市不是执法机构,无权进行罚款。
对于此事儿,许多宁波人有话说:
鹿楼单:就是偷肉呗,漏扫是借口!
周雨薇:无论是偷窃还是失误,超市都没权罚款。这个必须报警,由派出所处理。
单紫薇:有些老太太就是有爱偷的习惯。我周六去买大饼就看到老太太把一个麻团放进买菜袋子,然后再买一副大饼油条。
阮喜宴:一个手脚不干净,一个黑吃黑,没毛病!家人还想翻盘,这种事传出去迎风臭500里。
你们觉得是老人做贼心虚,还是超市工作人员趁火打劫?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