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暑假期间,湖南新化县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涉案人数之多、情节之恶劣,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13岁的李晓霞(化名),一个本应坐在教室里读书的女孩,却遭受了长达数月的性侵和强迫卖淫。更令人痛心的是,参与其中的不仅有8名成年人,还包括6名未成年人,更令人震惊的是,其中3名成年被告人还是公职人员。这起案件不仅暴露了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漏洞,也引发了人们对公职人员道德底线的深刻反思。
李晓霞的遭遇始于2023年4月,当时她只有13周岁。据新化县法院查明,从2023年4月起至7月27日案发,李晓霞被8名成年人和6名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主犯刘某某,作案时年仅17岁,对李晓霞进行了引诱和奸淫,并安排她进行卖淫,从中获利9500元。刘某某的恶行不仅限于李晓霞,他还通过QQ等社交平台联系其他未成年人,引诱她们参与卖淫活动。
在这起案件中,李晓霞的父亲李冬(化名)是最早发现女儿遭遇不幸的人。2023年7月下旬的一天凌晨,李冬听到关门声后发现女儿不见了。他立即出门寻找,但直到第二天上午仍未找到女儿。李晓霞的母亲吴敏(化名)随即报警,但监控并未提供有效线索。直到第三天下午,李晓霞通过社交平台私信母亲,称需要钱给朋友买生日蛋糕,并透露她在一同学家中。然而,当李冬赶到该地点时,并未找到女儿。最终,通过反复询问和调查,李冬得知女儿在当地某宾馆内。他随即报警,并与警察一同赶到现场,发现了与李晓霞在一起的陌生男子。
事发当晚,李晓霞被带到医院检查,而陌生男子则被带到派出所问话。案件随即转为刑事案件,当地刑侦大队展开调查,多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在录口供过程中,李冬才得知女儿被性侵并非第一次。早在三个多月前,李晓霞便被辍学无业的刘某某强奸并引诱卖淫。
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成年人犯罪,更有6名未成年人参与其中。他们作案时均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更令人震惊的是,本案中的3名成年被告人还是公职人员,他们分别通过联系刘某某达成卖淫嫖娼约定后与李晓霞发生性关系。这3名公职人员分别是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龚昊东、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罗伟和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王泽宇。
2024年5月,新化县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主犯刘某某因犯引诱幼女卖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2个月。其他8名成年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不同刑期。其中,龚昊东、罗伟、王泽宇等3名公职人员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并被开除公职和党籍。同时,6名未成年被告人因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被依法宣告缓刑。
然而,李冬对一审判决并不满意,他认为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存在适用罪名不当、重罪轻判、量刑明显畸轻等问题。他申请抗诉并就附带民事诉讼提起上诉。但新化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决定不予抗诉。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件不仅给李晓霞和她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引发了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和公职人员道德底线的深刻反思。李晓霞在案发后连初中都没读完,她的心灵和身体都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她曾多次离家出走,目前偶尔会与母亲联系,依靠代打、陪练游戏获取收入。专家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趋势,特别是重伤害、强奸等严重犯罪较为突出。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问题,加强对家庭内部性侵害的监控和法律干预,完善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兜底保障制度。
同时,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公职人员道德底线的沦丧和法律意识的淡薄。作为公职人员,他们本应成为社会的楷模和道德的典范,但却利用职务之便和权力之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这不仅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和声誉,也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