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汉奸一首成名歌,被传唱至今,被判死刑时亮出证据,94岁得善终

历来有些现实 2024-01-03 21:20:06

1945年10月22日上午11点,南京高等法庭,女汉奸李香兰在现场被法官判处死刑。

听到宣判,李香兰急了,她大声说道:“法官先生,你们的审判,是个笑话!”

“请你把话说清楚?”法官不解地问。

“因为,你们没有权力判我死刑!”此言一出,法庭一片哗然。说完,那个叫李香兰的犯人还从怀里拿出一样东西。

大家想,凡是卖国求荣者,到了法庭上谁也不敢说能罩住,蒋委员长的心腹周佛海都不能例外,你李香兰竟敢出此狂言?

随即,李香兰对法官说了几句话,法官看到她拿出的那一样东西后,竟然宣布休庭。

不久后,一个惊人消息传来,李香兰被释放了。

1920年02月12日,一个大雪纷飞的早晨,中国辽宁省大连市,日本满铁公司的大院里,传出一阵阵婴儿啼哭声。旁边,一对日本夫妇喜笑颜开。

这个女婴,名叫山口淑子,她的祖父精通华文,是一个汉学家。受其影响,父亲十七岁的时候就来到中国学习,后在日本人开的“满铁”公司任职。

满铁公司在中国臭名昭著,该公司就是日本为入侵中国而成立的,它的使命是在东北修建四通八达的铁路,好向日本运输战争物资,战时向内地运兵。

既然是为日本政府服务,职员的薪水很高,待遇优厚。不管怎么说,山口淑子度过了一个幸福的童年。

12岁那年,山口淑子家里发生了一件大事。这天,家里突然闯入几名中国警察,不由分说将父亲带走。

后来她才知道,那与数千名中国平民遭日军屠杀的平顶山惨案有关。父亲被抓走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通敌”。不过在日本人的压力下,她的父亲很快被释放。

事后,父亲成为惊弓之鸟,离开了大连,举家迁居沈阳。在开往沈阳的途中,淑子邂逅了一个同行的俄罗斯犹太裔少女柳芭。在柳芭的引荐下,淑子拜苏联著名的歌剧演员波多列索夫夫人为老师,开始学习声乐。

在沈阳,淑子的父亲遇到了自己的同学,沈阳银行总裁际春。此人很有能量,是东北王张作霖的亲信,还是跟日本关东军保持紧密联系。

父亲出事之后担惊受怕,想找个厉害的靠山,就让她做了李际春的干女儿。

之后,她起了一个好听的中国名字。1934年,年轻幼稚的山口淑子满怀着对中国和日本的爱,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告别父母,坐着火车来到北平上学。从此,北平翊教女中多了一个叫潘淑华的女生。

由于她天生丽质,还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又有一副动听的歌喉,很快就成为校花,光彩夺目。

17岁那年,淑子毕业了,别的同学都为就业发愁的时候,她却被“满洲电影协会”录取,成为“奉天广播电台”的职员。

在那里,她以李香兰为艺名,翻唱了很多内地流行歌曲,如《渔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中国歌曲。之所以说是翻唱,是因为这些歌在内地已经很火,主要是民国艺人“金嗓子”周旋唱火的。

李香兰还翻唱了一首歌,歌名叫《夜来香》,它是一首电影插曲,原唱是民国著名艺人胡蝶。

或许因为李香兰是日本人,日本女子的发音方式跟中国女子也有差别。李香兰又学的是俄罗斯演唱方法,声音别具一格,风味特殊。经过她的翻唱,歌曲更火了。

不过,在几年后,真正让李香兰名扬天下的,是另外一首《夜来香》歌曲。这首歌旋律优美,让胡蝶的那首同名歌曲被人遗忘,也让淑子声名大噪,成为中国当红歌星。

直到70年代,这首歌依然很受欢迎,经久不衰,成为经典歌曲。包括歌后邓丽君在内的众多港台歌手,纷纷翻唱;这首歌在大陆也很流行,广为传唱。至今,这首歌也有不少听众。

抗战胜利后,李香兰却被军警戴上了一副冰冷的手铐,押上汽车,关在了南京老虎桥监狱,罪名是“卖国通敌”。消息传出,引起轰动,上了各报头条。

对此,有人感到不解,李香兰不就是唱了几首歌嘛,一个歌星影星,怎么就能“通敌”了?

原来,在大红大紫之后,李香兰就被日本特务机构看上了,让她替日军做宣传,在日本侵略中国的电影中扮演角色,或者演唱插曲。

她唱的歌曲风格都是软绵绵的,算是靡靡之音,听了之后固然赏心悦目,在和平时期唱的话没有毛病。可是在抗战爆发后,中华儿女奋不顾身拿起武器抗日,需要振作精神,鼓舞士气的歌曲。比如《大刀进行曲》《义勇军进行曲》,或者《游击队歌》《黄河大合唱》等等。

听了这些软塌塌的歌曲之后,试问,中国年轻人还怎么去振作精神?到了战场上,听到这样的歌曲,枪都端不起来,更别说冲锋陷阵。

李香兰跟日本人有合作,当局有理由认为,她就是汉奸。再加上她生在中国,长在中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为了吸引粉丝,李香兰对外刻意隐藏了自己的日本身份。

公众并不知道李香兰不是中国人,所以认定她是汉奸也没毛病,当局才会逮捕她。

而李香兰不以为然,她觉得自己出演或者演唱插曲的电影《木兰从军》与《万世流芳》,并不是为日军做宣传。因为《木兰从军》讲述的是花木兰男扮女装替父从军,是抗击外敌。《万世流芳》讲述的是禁烟大臣林则徐的故事,说他如何爱国,里面还有三元里抗英的情节,是清算英帝国主义罪行的影片。

正因如此,这部电影在1944年被评为年度最佳电影。她认为这些电影也好,歌曲也好,可以从不同角度理解。在中国人看来,它就是宣传爱国抗敌的,并没有可以麻醉人们的灵魂,也没有美化战争。

但是检方也拿出了证据,说李香兰就是狡辩。因为她确实出演了一些“反动”电影,比如《支纳之夜》。

支纳是日本人对中国等国家的歧视叫法,有侮辱的含义,只听电影名字,就知道窝藏祸心。而电影的内容,乍一看却看什么不对,仔细品味之后,就觉得它太恶毒了。

电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说中国女子桂兰在战争中失去父母,家也给日本鬼子烧掉了,所以她痛恨日寇。一次她走在大街上,有个日本醉汉想玷污她,被日本船员长谷哲夫救下。

长谷把她带回旅馆,但并没有欺负她,反而对她彬彬有礼,还让佣人照顾她。后来,她感冒发高烧,长谷还衣不解带,在旁边日夜照顾。

尽管如此,桂兰仍不领情,大骂恩人。见自己的好心被当作驴肝肺,长谷很生气,一怒之下掌掴了她。

长谷非常痛苦,声泪俱下对桂兰说:"你为何总是把我当坏人呢,清醒一点吧"。之后桂兰灵魂受到触动,不但原谅了日本人,还身不由己爱上长谷,与他结婚生子。

后来因为长谷在一次航运中,遭到飞机袭击而生死未卜,桂兰闻讯伤心欲绝。就在她万念俱灰的时候,奇迹出现,长谷平安归来。

这个故事听起来很感人,可是放在抗战时期,明摆着就是美化侵略,为日本人脸上贴金。作为中国演员,为侵略者粉饰,不是汉奸,又是什么?

因此,李香兰被法官判处死刑。

起初,她不想公开自己的身份,现在一听到判决死刑,觉得必须说出真相,不然就没有机会了。

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在被告席上的李香兰说自己日本人,日本人怎么可能被判作“汉奸”?当时法官并不相信,说空口无凭,你说自己是日本人,拿出证据。于是,李香兰拿出了一样东西交给法官。

法官一看,认可了她的说法,表示要休庭,私下里讨论此案。

这样东西是她的好友柳芭去探监的时候,亲手交给她的,它是一条长长的木纸片。用行家的话说,它叫“和纸”,是用树皮作原料做的纸,是日本独特的纸张,画画用的,类似中国的宣纸。

在这张纸上,画着李香兰小时候的情形,还写着她的名字山口淑子,作者是她的父亲。

原来,柳芭得知自己的好友李香兰被捕,而且可能因为汉奸罪被判死刑时,就匆忙赶往李香兰的家中,从她父亲手中拿到了这样东西。在探监的时候,她交给了李香兰。

既然不是中国人,汉奸罪自然就不成立,李香兰随即被释放。

经过这些惊吓,李香兰再也不敢在中国生活,回到了日本。1958年,她与外交官大鹰弘邂逅,一见倾心,坠入爱河,走入婚姻殿堂。婚后,按照日本人的习惯,她改姓大鹰淑子。此后,她淡出演艺圈,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

1969年,已将50岁的大鹰淑子重新出山,到富士一家电视台当了节目主持人,同时兼任记者,采访过各国政要。

1974年,大鹰淑子还步入政坛,当选国会议员,时间长达18年。

1975年,身为国会议员的大鹰淑子曾经访问平壤,转道北京时,受到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廖承志的亲切接见。

1992年,72岁的山口淑子从参议院退了休。在丈夫去世后,她选择了独居。其间,她仍担任着“亚洲女性基金”的副理事长。她希望以此促成日本政府向战争受害者、当年的从军“慰安妇”道歉赔偿。

2016年,这个充满争议的女人在日本去世,享年94岁。

资料来源:《李香兰之谜》 作者:  日 山口淑子著作 陈喜儒等译 出版社:  辽宁人民出版社

《李香兰—我的前半生》作者:  李香兰 出版社:  世界知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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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03 21:56

    娘的!这个李香兰真是个倒霉鬼。她家人病故了,还没拿到生活困难补助金,真是让人心疼。

历来有些现实

简介:假装懂点历史,假装不懂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