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家人患癌无法履约,青岛金茂索赔90万......

晴之岛 2024-05-12 10:26:50

日前,有市民在市长信箱留言讲述了在青岛李沧世园金茂府遇到的糟心事:

购房者可能是身心俱疲没办法静下心来讲述,内容表述有些冗杂混乱。其实事情很简单: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206.3万首付款后,家人突发疾病需要大量费用用于治疗,导致无法继续履约想退房。金茂方面不同意退房,然后起诉购房者违约,要求购房者赔偿违约金90万(小编估计投诉人应该是将数字整数化了,大概是要求赔偿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对此,市住建局予以回复称:

正如回复里所说,合同一旦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的法定义务就形成了。如果一方违约,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赔付违约金给对方,但是一般建立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对等的前提下,如果真的像投诉人所说的购房人违约赔90万、开发商违约赔偿400块的话,合同明显对双方的约束力是不对等的。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指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必须相等,一方承担的义务应当与享有的权利相等,反之亦然。这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建议投诉人从此方面应诉,否则恐怕很难有回转。

在此再次提醒各位购房者,当下不是最佳购房时机。如果非买不可的话,不管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尤其是新房),一定要逐字阅读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尤其要注意小字、轻字内容!动辄数百万的事儿,不要嫌麻烦!签字前麻烦是为了避免签字后天大的麻烦!

现在的开发商卖出一套房子不容易,交了的钱想拿回来,不亚于虎口掏食。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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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之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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