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0月18日人社部和财政部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从2025年1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病残津贴制度终于落地了,病残津贴将能够有效替代过去的病退和退职制度,对于因病非因工失去劳动能力的参保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当然,对于已经办理病退或退职的人员不受影响。
病残津贴究竟能领多少钱呢?病残津贴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一种待遇,其基本原则也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病残津贴的待遇计算,是完全依靠我们现在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的,主要分为三类情况:
①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
这类人员的病残津贴待遇,就完全按照退休所在地省份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根据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甚至有的人员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综合计算而来。
比如说,2025年有一个职工经鉴定失去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30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法定退休年龄包括推迟退休的时间,比如说一位男职工,根据出生年月判定的退休年龄是61周岁,那么他2025年达到56周岁,才符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情况。
假设其平均缴费指数是1,基础养老金部分可以领取30%的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假设社平工资是8000元,每月这一部分待遇则是2400元。
如果个人账户余额有12万元,56岁退休的计发月数是164个月,则经计算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为每月732元。
两部分养老金相加,合计待遇是3132元。过渡性养老金就不考虑了,一般不会太多。
因此,病残津贴就会按照3132元标准发放。
领取病残津贴以后,每年养老金如果调整时,还会按照各省份的养老金调整方案继续增加。
等到了办理退休的年龄,也需要重新办理退休,但是基本养老金不变。也可以申请弹性提前退休。
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但是缴费年限超过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人群。
这种情况只会计发基础养老金待遇,并按此标准发放病残津贴,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不计算。
比如说一位职工平均缴费指数是1,缴费年限是20年,那么其基础养老金就是20%的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社平工资是8000元的情况下,每月待遇是1600元。
这种情况需要领取的病残津贴,每年养老金调整时也会增加,但是是按照全国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水平增加。比如说如果当年全国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是增加3%,那么病残津贴标准将会变成1600元×(1+3%)等于1648元。
如果说等到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5年,病残津贴待遇就会重算。这时候就会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了。这种情况下,个人账户部分经历了更长时间的利息积累、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也会变小,还能增加的更多一些。
③缴费年限不足最低年限的人群。
他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下,原本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是需要延迟缴费。但是失去了劳动能力,国家的病残津贴制度,也为他们提供了一定限度的基本保障。
病残津贴也是基础养老金,调整方式也同第2种情况。
只不过病残津贴的领取时间是有限的,缴费不足5年的领取时间统一为12个月;满5年以上的,是每多一年增加三个月。
比如说一位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是10年,平均缴费指数是1,社平工资是8000元。这种情况下,失去劳动能力领取的病残津贴的待遇就是800元每月,待遇领取时间则是12个月+5×3个月。
总体来说,所有参保人员都能够享受到病残津贴的保障,是一次极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相信年轻人可以放下担心,更加积极的参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