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虐待女儿希望将其判给前妻,你们是魔鬼吗?

地产守夜人 2024-07-11 06:46:53

现在有些所谓的父母,真的不要太离谱。

据媒体报道,上海一男子因为想把女儿抚养权转移给妻子,因而每隔两三天就用电线、皮带、棍棒等殴打女儿,还主动向法院提供女儿被殴打后身上受伤、嘴角流血的照片以及殴打女儿的多段视频。

想以此证明自己不适合抚养女儿,并提起诉讼要求将女儿的抚养权转移给前妻。

据媒体披露,双方此前为夫妻关系,双方于2011年生育女儿,2013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男子抚养。

2016年,男子提起诉讼,要求女儿随女方共同生活,法院经审理后未予支持。

2023年,男子再次向上海静安法院起诉,仍要求女儿随王红共同生活。

该案审理中,上海静安法院委托社工服务机构开展社会调查,社工服务机构出具家事调查报告,载明“男方对未成年人有多次殴打情况,且有公安出警记录,奶奶证实因殴打未成年人男方被警方拘留一天一夜”。

男子还表示,其每隔两三天就用电线、皮带等殴打女儿,最严重的一次,女儿去学校都是一瘸一拐的,但没有为女儿去验过伤。男子表示,主动提供女儿被殴打后身上伤痕和嘴角流血的照片、陈强用棍棒殴打女儿的多段视频等,作为其不适合抚养女儿的证据。

女儿则表示:“老师提到了(我)在校的问题后,会被父亲打。因为不做家务,也会被打。”

综上,法院依法判定女儿小陈由母亲王某抚养,并对女儿小陈发出即时生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一审宣判后,母亲王某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3月1日,上海普陀法院作出裁定:

禁止被申请人陈强对女儿小雅实施家庭暴力(包括但不限于辱骂、殴打、恐吓、冷暴力等行为)。该裁定自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同时,法院还明确了:

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如陈强违反上述禁令,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事情,真的还是有些离谱的,希望搞清楚定性,这不是家暴,是刑事犯罪,建议直接公安介入。而且该男子还承认了自己的打孩子的行为,不应该轻易放过这个男子。

要知道,男子的行为属于虐待儿童,不仅违反了人伦道德,也触犯了法律红线,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该男子作为女儿的父亲,对女儿进行殴打和虐待,严重侵害了女儿的人身健康权,不仅违法,也有违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网友认为,通过男子主动向法院提交证据来判断,其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再抚养女儿小陈的。

也有网友认为,母亲明知女儿是因自己不愿意抚养而被父亲家暴的,可其却仍然拒绝且还要提出上诉,这个母亲也绝对不是什么好人,即便二审维持原判,女儿跟着母亲生活估计也不会好过!

女儿实在太可怜了,实际上女儿有父母和没有父母几乎是没有区别的。

也有网友表示,应该加强对于这类事件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对于虐待儿童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当然也有网友称,这个事情最可怜的还是这个孩子,爹不要,妈也不要,所以当初这俩人为什么要给这个孩子生下来,现在最难受应该就是这个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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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守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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