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已经在9月1日正式施行了,在新法中明确规定了一点,那就是任何外国所拥有的水下无人潜航器,在没有得到中国海事局的允许之下,同样没有进入中国领海的权利。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中的这一条款究竟是在针对谁,恐怕大家心里都有数。毕竟以美国海军为首的相关方一直都在利用自己的无人潜航器在我国沿海巡航,进行情报收集工作。虽然以往我们通过渔民、海洋管理部门等打捞过对这类水下活动的无人智能设备,而新条款则为以后针对性的执法行动提供了法理依据。
美国海军的航迹遍布四大洋,而他们的水下潜航器也被投放到各种热点海域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美国的无人潜航器有什么样的特点,美国的无人潜航器主要造价低廉,生产成本较低,可以大量生产,可以形成像蜂群一样的自动化作战体系,进行信息搜集任务的特点。新型无人潜航器智能化程度更高,续航力和自持力都很强,并且能够定期上浮向母舰或基地发送情报数据。这些情报资料包括我国沿海地区水文规律、海底地形,也能潜伏到我军的军港附近搜集军舰出动规律,窃取我军各类舰艇的电磁、噪声信号特征。在必要的时候,美军无人潜航器甚至可以携带战斗载荷,通过布放水雷甚至直接发动攻击,对我方的小型海军战舰、潜艇以及后勤补给线带来威胁。
水下潜航器生产成本低,作用大
根据美国《国家利益》杂志所公布的数据来看,美国的无人潜航器技术水平是非常先进的,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算是绝对的一流。美国的无人潜航器已经形成了协同作战能力,在水下可以相互之间分享信息,通过他们所搭载的智能化处理系统以及信息收集系统,制定相对应的作战任务部署,从而起到最好的战术作用。而把大量的无人潜航器纳入到一个协同作战体系中,可以抵消这种水下舰艇机动性不佳、航速慢的缺陷,因为它们很明显存在着局部信息优势。就算是反潜巡逻机或水面舰艇,也不可能把自己所有的精力全部都投入到对于这些小型无人潜航器的探测中,就像大型的沙丁鱼群不怕鲨鱼一样,对手根本无法做到完全摧毁这些无人潜航器,这就给了这些无人潜航器突破对手防御线的机会。
渔民对潜航器的捕捞毕竟只是被动的
再加上这种无人潜航器本身是无人作战载具,是不需要人员操纵的,所有的操作行动都是由预订设计的计算机以及远程的控制机构在操纵,就算是有损失,但是损失也绝对不会大。甚至因为没有人员操作,这些无人潜航器直接削减了例如生命维持系统等一系列人类进行作战时所必需要的作战系统,这就让这些小东西可以搭载更多的先进设备,甚至在必要时刻携带武器。一个携带鱼雷无人潜航器,有的时候甚至可以击沉对手的一艘驱逐舰。
现代化的水下潜航器种类越来越多,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
而美国就十分喜欢把自己的无人潜航器派到中国周边巡航,其目的非常明确,无非就是在中国周边搞情报搜集工作。再加上些无人潜航器的造价十分低廉,所以美国的信息搜集行动一直都很肆无忌惮,但是这毫无疑问是对中国国防安全以及信息安全的伤害。所以我国的新《海上交通安全法》自然会把美国的无人潜航器列入其中,而在未来我们也应该在水下无人作战体系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建立相对应的作战系统,来应对在未来战争中可能会面对的无人潜航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