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聊入职的一些坑,这些坑如果不是亲身经历,就没那么容易被发现,或许很多人不以为然。笔者作为有过多年公司法务经验的从业者,跟大家分享下∶
一、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文本公司跟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会按照一式两份签订。但不少公司都是将劳动合同给员工先签,然后将劳动合同收上来,说是要去盖章,然而到最后却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公司是为了尽可能避免劳动纠纷,因为提起劳动仲裁后很重要的就是要先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
二、劳动合同多是一年一签公司都偏向跟员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为了能够及时解除劳动关系,提高用人频率,毕竟新人的工作干劲更高,而且新人更好忽悠。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的,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要求员工签订《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给员工买社保可以说是公司一笔不小的支出,不少公司为了节省用工成本,就会要求不给员工买社保,不少劳动者为了入职就答应了。这个时候,公司就会要求签订《放弃购买社保承诺书》,对劳动法不懂的员工,自然而然也就被忽悠了。
四、适用最长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然而大多数公司都是会按照最长的试用期执行,因为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条件没那么苛刻。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不会太具体有的公司为了规避今后公司搬迁带来的法律纠纷,往往劳动合同会将员工工作地点约定的比较宽泛,为了更好避免调岗带来的法律责任,因为大多数人喜欢就近找工作。
六、劳动合同拆分工资组成忽悠员工入职公司为了招聘员工,一般会开出员工比较满意的薪资,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会发现有的公司是将员工面试时确定的工资拆成几部分,比如会变成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等等,而绩效工资有一系列的考核,有的员工不以为然,到入职才发现被坑了,原来这次钱没那么容易获得。
七、劳动合同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不少人月工资其实还算挺高的,但是在计算加班工资时,却会发现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自己利用休息时间加班却得到微乎其微的收入。
入职的坑究竟是会有多少,想必大部分人多少是有经历过,职场小白必然是要踩过一个又一个的坑,才能成长为参天大树。不知道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经历过这样的坑,如果有的话,不妨分享下,让职场新人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