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夏天,在街上遇到他,一时没能认出彼此,愣愣地对视很久,我脱口而出:“你不是‘刽子手’吗?”
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像他那样热爱开车。他发自内心地爱开车,热爱驾驶这个行业,正如他自己说的:他生来就想吃开车饭。
但是,他又是我见过的人当中,最不适合开车的人。
他第一次发生车祸,是在八十年代初,那时他二十出头,性格温和,处事小心。
他驾驶着“解放牌”载重汽车,装了满满一车毛竹回集镇。车厢的毛竹上,坐着几个村民。
汽车行驶在林业路上,开到一个转弯处,猛然侧翻,坐在车厢毛竹上的人,全被甩到路边的溪沟里,一个壮年农民摔成了终身残废。
唯一的死者是女人,当场丧命,一尸两命。原来,那女人已经怀有八个月的身孕……
尽管他托了很多人出面说情,但事关人命,最后还是判了刑,吃了几年的牢饭。
出狱后,他离开我们这里,到外地谋生去了。
临行前,他向亲戚借钱。他对亲戚说:我这个人生来就喜欢开车,只要看见方向盘,我的手就特别痒。
他亲戚当场斥骂他:你不是开车的料,不要把心思放在开车上,还是老老实实做点别的事吧……
几年后,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他弄了一本驾驶证,又操起开车的老本行,帮人家开“东风”大货车,主要是往纸厂运杂木料。
有了十多年前血的教训,他开车相当谨慎,车速慢,不随意超车;车辆交会时,他常常主动停车避让……运木料车队中,他被同行嘲笑为开车最“胆小”的。
九十年代末期,他进山拉木料,行进到一个急转弯路段时,他不知看到了什么,还是遇到了什么,突然鬼迷心窍,手脚不听使唤,又一次翻车了。
他只是蹭破点皮,没什么大碍,坐在驾驶室的一个人却命丧黄泉。
在事故现场,一个交警,打开他的驾驶证,一看名字,愤然将证甩到他呆怔惨白的脸上,忍不住失声痛骂:“你,你,你,简直就是刽子手!”
原来,这位交警,当年林业路翻车事故时也在场。那时,他还是交通监理站(交警前身)的新进职工。
尽管后来,这位交警,亲睹了很多恶性事故的血腥场面,唯独林业路那场事故令他刻肌刻骨,一个细节他没齿难忘:母亲肚子里流出半截胎儿……染血的布鞋,孤零零丢弃在溪边沙土上……
他再一次坐了牢。
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看着我面前的“刽子手”。夏风吹扫他稀疏斑白的乱发,他不过五十来岁,却衰老得像七旬老人。
我心头涌起极度复杂的情绪。
自古“血债血还”、“杀人偿命”的天理,有时候却是苍白无力的。
有的人,身处特殊的环境,从事特殊的行业,操持特殊的器具,可以在不经意间终止别人的生命,而无须付出终极代价,如自己生命。
正因为有这种不对等的“合理”,也就难怪一些有钱有势者,能够肆无忌惮的醉驾、飙车。
岂止是开车!有的人,因为对某个信念、某种事业或事物的热爱,一旦形成了某种的特殊,同样能够以堂而皇之的名义“合理”地伤害他人,自身却无须付出,或者只是微不足道的付出……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可贵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