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梦丨论《文心雕龙》文体论的声训规律与特点

章黄国学有深度 2024-05-28 11:10:43

論《文心雕龍》文體論的聲訓規律與特點

提 要:

“釋名以章義”是《文心雕龍》文體論部分的重要書寫體例,其中採用了大量聲訓來說解文體,體現了劉勰對於文體名源的探求。魏晉南北朝時期文學大興,各類文體逐漸具備,《文心雕龍》不但構建起了空前完善的文體系統,而且提出原道、宗經等文學思想對其時文風進行規範,在文體論中,聲訓對於文體溯源和辨類起到了重要作用,為文學規範提供了語言層面的依據。劉勰將訓詁與文論相結合,用兩漢經學“正名”的說解思路推進了文論的發展,為後世文體學奠基。

關鍵詞:

《文心雕龍》;文體論;魏晉南北朝;聲訓;正名

《文心雕龍》是我國最早的一部系統完善的文學理論著作,其中自《辨騷》第五至《書記》第二十五為文體論部分,共論及文體八十一種1。劉勰的文體論有自覺的書寫體例,於《序志》篇中概括為“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釋名以章義”主要指通過名稱解詁來闡釋各類文體的性質,其中出現了大量聲訓,例如:“詩者,持也,持人情性。”(《明詩》)“盟者,明也。”(《祝盟》)“誄者,累也,累其德行,旌之不朽也。”(《誄碑》)從訓詁發展來看,聲訓在經歷兩漢時期的發展高峰後,在魏晉南北朝已經走向衰微,在著作中如此集中地使用已屬少見。從文論發展來看,在《文心雕龍》以前的論文之作中,亦從未有人如此系統地將訓詁與文體論相結合。因此,《文心雕龍》中的聲訓是值得注意的訓詁材料。

以往對於《文心雕龍》聲訓的研究主要著眼於訓釋詞與被訓釋詞語音與意義關係的描寫2,對於以下問題則缺乏解釋:第一,劉勰為何主要採用聲訓的方式說解文體?與普通的義訓相比,聲訓有何獨特之處?第二,相較前人的文體論,《文心雕龍》有哪些發展?聲訓在其中起到了怎樣的作用?唯有解答了這些問題,才能夠更清晰地把握《文心雕龍》聲訓的規律與特點,理解劉勰將訓詁與文論結合的意義所在。

一、《文心雕龍》聲訓的動機與淵源

魏晉南北朝是中國文學走向自覺的時期,不但文人作品激增、文章體裁漸備,對於文學的研究也隨之興盛起來。在劉勰以前,已有曹丕《典論·論文》、陸機《文賦》、摯虞《文章流別論》等文論產生。文論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對於文章各體的辨別,這些著作雖談及文體的風格特點,卻鮮少探討文體的源頭與功能,故劉勰稱其“並未能振葉以尋根,觀瀾而索源,不述先哲之誥,無益後生之慮。”(《序志》)在劉勰看來,研究文體不僅要根據特點進行全面分類,更要探尋根源從而理清文體的發展脈絡,這是《文心雕龍》文體論的基本訴求,其寫作條例中的“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都是為著這一宗旨服務的。如果說“原始以表末”是從歷史事實層面去探尋文體初生的根,那麼“釋名以章義”則是從語言層面去追溯文體命名的源。早在東漢的小學專書《釋名》中,《釋書契》《釋典藝》二篇就纂集了一些文體之名的聲訓,如詩、銘、誄、檄、券等。可以說,劉勰的“釋名以章義”體現出他有意識地將訓詁與文體論相結合,這便不難理解其中以聲訓為主的原因。

聲訓是用音同或音近的詞來進行訓釋的訓詁方法,其背後的語言思想是音義的結合具有理據性,即語音相關的詞在意義上也相通,通過聲音線索,可以找到事物命名的源頭。聲訓反映了古人循名責實、通過語言來解釋世界的積極探索。與一般的義訓相比,聲訓有探求語源的功能,這是劉勰選用聲訓說解文體的用意所在。

然而,音義的結合在本質上是約定俗成的,以音近義通作為詞彙的普遍規律,勢必導致對於部分詞義的強加聯繫。以現代語言學理論回看,古代聲訓可以分為四類:語言聲訓、字用聲訓、民俗聲訓、義理聲訓3,其中,只有語言聲訓符合客觀的同源事實,古代的聲訓大多屬於主觀說解,或者反映人們對於事物的理解,或者是為思想闡釋服務。兩漢時期是聲訓發展的高峰,不僅出現了《釋名》這樣的纂集專書,聲訓也被廣泛地應用到經說之中,從兩漢今文經學的集大成之作《白虎通》中,便可窺見其時以聲訓解經的蔚然之風。儘管今文經學家不拘泥於識字考詞,卻格外喜歡使用聲訓,這是因為聲訓表面的理據性可以為義理闡釋增添說服力,遂成為建構“春秋大一統”思想體系的有力武器。此時,訓詁具有了鮮明的經學化傾向,義理聲訓背後已經不僅是語言層面的名源探求,而更多是政教層面上的思想規範,先秦的正名思想在此得到多層次的體現4。總的來看,兩漢聲訓為思想闡釋服務,成為解經的重要手段。

在兩漢聲訓的背景下,我們要理解《文心雕龍》文體論中的聲訓,自然要關注到劉勰的文學思想。劉勰在《序志》篇中論及寫作背景,其稱:

“自生人以來,未有如夫子者也。敷贊聖旨,莫若注經,而馬鄭諸儒,弘之已精,就有深解,未足立家。唯文章之用,實經典枝條,五禮資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煥,軍國所以昭明,詳其本源,莫非經典。而去聖久遠,文體解散,辭人愛奇,言貴浮詭,飾羽尚畫,文繡鞶帨,離本彌甚,將遂訛濫。蓋周書論辭,貴乎體要;尼父陳訓,惡乎異端;辭訓之異,宜體於要。於是搦筆和墨,乃始論文。”

這段文字集中闡明了劉勰對文學和經學關係的理解。首先,明確表示對於經典的崇敬,自己本有治經之志,只因前儒難以超越,所以作罷。其次,提出五經乃文章之源,這在《宗經》篇中有更為詳盡的闡釋,其將各類文體與五經的源流關係一一對應,稱:“故論、說、辭、序,則《易》統其首;詔、策、章、奏,則《書》發其源;賦、頌、歌、贊,則《詩》立其本;銘、誄、箴、祝,則《禮》總其端;紀、傳、銘、檄,則《春秋》為根。”再次,指出當世文章有標新立異、務華棄實的傾向,因此需要依照經典的標準進行匡正。

可見,劉勰面對齊梁時期綺靡浮濫的文風,有強烈的文體規範的意識,故而聲訓不僅是為了探求語源,更是文體正名的關鍵手段。聲訓是兩漢經生解經的常用方式,劉勰用以說解文體,是意欲在文學宗經的宗旨下,構建規範性的文體系統,在當時的文學發展背景下,文體正名的主要任務有兩個,一是對於那些源頭古老、產生流變的文體,通過溯源明確它們的功能與特點;二是對於那些近世產生、風格相近的文體,辨析它們的具體區別。以下我們對於聲訓在這兩方面起到的作用分別論述。

二、《文心雕龍》聲訓與文體溯源

我國最主要的文體都發源自先秦,到了劉勰生活的齊梁時期,寫法、風格已經發生了相當大的變化,用《文心雕龍》的說法,即是“去聖久遠,文體解散,辭人愛奇,言貴浮詭,飾羽尚畫,文繡鞶帨,離本彌甚,將遂訛濫”,其時總體上崇尚典麗雕飾的文風,從具體文體來看,也有了各自的新風尚。面對這樣的現象,劉勰不但從歷史發展脈絡中追溯文體的起源(即“原始以表末”),也從語言層面探求文體得名之源(即“釋名以章義”)。《文心雕龍》通常以聲訓和義訓相配合,即在聲訓後添加補充說解來闡釋文體名稱的具體內涵,以此起到文體規範的作用。我們以詩、賦、頌等經典文體為例展開詳細說明。

《明詩》:“詩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義歸無邪,持之為訓,有符焉爾。”

詩體源自先秦《詩經》,經歷了兩漢、魏晉的發展,南北朝時期已經呈現出新的面貌,《明詩》稱“儷采百字之偶,爭價一句之奇,情必極貌以寫物,辭必窮力而追新,此近世所競也。”可見當時作詩力求語言上的繁縟新奇。劉勰以“持”訓“詩”,意在強調詩的文體功用在於持正人心、回歸本性。

持之本義為握,當對象是人的主觀意志或情感時,“持”在語境中體現出把持的語義,並帶有“使之正”的特點。如《孟子•公孫丑上》:“持其志,無暴其氣。”趙岐注:“言志所向,氣隨之,當正持其志,無亂其氣,妄以喜怒加人也。”焦循《正義》:“《呂氏春秋•慎大篇》高誘注云:‘持,守也。’持其志即曾子之守義。”人之情感容易出現偏倚,因此需要詩來進行持正。《文心•樂府》:“樂心在詩,君子宜正其文”,即為此義。《明詩》後文稱詩“及大禹成功,九序惟歌;太康敗德,五子咸怨:順美匡惡,其來久矣。”“順美匡惡”亦體現持正之義。

還須說明的是,“詩”在兩漢聲訓中的經典常訓是“志”。如《春秋說題辭》:“詩之為言志也。”《詩大序》:“詩者,志之所之也。”《說文》:“詩,志也。”以“持”訓“詩”,源自緯書和今文經說。鄭玄《詩譜序》孔疏引《詩緯含神霧》:“詩者,持也。”《周南•關雎》王先謙《集疏》引齊詩說:“詩者,持也,在於敦厚之教,自持其心。”可見,《文心》對“詩”的聲訓是遴選故訓的結果。劉勰為何取“持”而舍“志”呢?我們認為有兩點原因:第一,持、志之訓,意義相通,以“持”為訓,暗存“志”義。《明詩》稱“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可見,這裡的志即七情,即人的內在情感。劉勰對“志”和“詩”的意義關聯是充分肯定的。《明詩》開宗明義:“大舜云:‘詩言志,歌永言。’聖謨所析,義已明矣。是以‘在心為志,發言為詩’,舒文載實,其在茲乎!”詩是志在語言上的反映,劉勰稱“詩者,持人性情”,既然志即情性,自然也就是“持”的對象。第二,以“持”為訓,才能點明詩的教化作用,這一詩教思想源自先秦儒家經典。《禮記·樂記》:“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在禮樂文化中,樂的重要作用是中和情感,以免出現偏頗。先秦詩、樂相配,《詩經》被孔子稱頌的特點是“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可見,《文心》以“持”訓“詩”,與“詩言志”的內涵互相補充,且更強調了詩的功用特點。

聲訓的補充說解稱:“三百之蔽,義歸無邪,持之為訓,有符焉爾。”即是以《詩經》守正無邪的特點作為聲訓的依據。《論語•為政》:“思無邪”邢昺疏:“詩之為體,論功頌德,止僻防邪,大抵皆歸於正,故此一句可以當之也。”《詩經》不僅是詩體的源頭,也是詩體的典範,劉勰以《詩經》為詩之正體,對當世詩歌起到規範作用。

《詮賦》:“賦者,鋪也,鋪采摛文,體物寫志也。”

賦本為《詩經》的寫作手法之一,後來成為獨立的文體。劉勰稱“賦也者,受命于詩人,而拓宇于《楚辭》也。”既肯定了“賦自詩出”的源流關係,又指出了賦作為獨立文體具有典型特點,從荀況、宋玉等人之後,“遂主客以首引,極聲貌以窮文,斯蓋別《詩》之原始,命賦之厥初也。”賦區別於詩的典型特點就是寫法上的鋪排,劉勰以“鋪”訓“賦”,可謂精當。

不過,對於“賦”的釋名更值得注意的是其後的補充說解“鋪采摛文,體物寫志”,紀昀稱“‘鋪采摛文’,盡賦之體;‘體物寫志’,盡賦之旨。”5通過聲訓與義訓的配合,劉勰不僅指明了賦的形式是鋪張文采,還強調了賦的內容是狀物抒情,二者不可偏廢,這是他針砭時弊的重點。《詮賦》後文稱“原夫登高之旨,蓋睹物興情。情以物興,故義必明雅;物以情觀,故詞必巧麗。麗詞雅義,符采相勝,如組織之品朱紫,畫繪之著玄黃,文雖新而有質,色雖糅而有本,此立賦之大體也。然逐末之儔,蔑棄其本,雖讀千賦,愈惑體要;遂使繁華損枝,膏腴害骨,無貴風軌,莫益勸戒:此揚子所以追悔於雕蟲,貽誚於霧縠者也。”這裡,劉勰闡釋了“麗詞雅義,符采相勝”才是賦體之本。文質兼美一直是《文心雕龍》論文的核心要求,這裡劉勰主要批判後世作賦者致力於辭藻的華麗,而忽視了內容的充實。《風骨》篇稱“辭之待骨,如體之樹骸。若瘠義肥辭,繁雜失統,則無骨之征也。”可與此處“繁華損枝,膏腴害骨”相參。

總的來看,賦為古詩之流,“詩為賦心,賦為詩體。詩言持,賦言鋪,持約而鋪博也。”6儘管在寫法上賦體以鋪張獨樹一幟,但是在精神上,賦仍應繼承《詩經》,以“風軌”“勸誡”為要。《詮賦》贊曰:“風歸麗則,辭翦荑稗”,再次總結了劉勰規範賦體的目的。

《頌贊》:“頌者,容也,所以美盛德而述形容也。”

頌是《詩經》四始之一,內容特點是稱頌聖王之功德。以“容”訓“頌”,為經典常訓,不過,對於“容”之詞義,傳統訓詁有不同解釋。鄭玄《毛詩譜•周頌》:“頌之言容。天子之德光被四表,格於上下,無不覆燾,無不持載,此之謂容。”這裡鄭玄將“容”理解為動詞容受、包容。孔疏解釋“風雅頌”次第,稱“風俗既齊,然後德能容物,故功成乃謂之頌”,即用此義。然而,針對本處鄭注,孔疏卻明確指出鄭注不確:“頌訓為容止,云‘誦今之德,廣以美之’,不解容之義謂天子美有形容,下云‘美盛德之形容’是其事也。”孔穎達認為頌當訓為名詞“容止”。又《周禮•春官•大師》“曰頌”鄭注:“頌之言誦也,容也。誦今之德,廣以美之。”鄭訓“頌”有二義,“誦”即朗誦、誦讀,對應“誦今之德”,“容”即動詞形容、稱美,對應“廣以美之”。

可見,故訓對“容”至少有三種理解:動詞包容、名詞容止、動詞形容。以上三義有何關聯?《說文•宀部》:“容,盛也。”(盛受之盛。)段注:“今字叚借為頌皃之頌。”因此,第一義容納為“容”之本義。而二、三義本字皆為“頌”。《說文•頁部》:“頌,皃也。”徐鍇《繫傳》:“此容儀字。歌頌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通作頌。後人因爾亂之,定以此為歌頌字。”“頌”本義為容止,並無褒貶色彩,由於古時歌者所誦為天子之容儀,必然加以褒揚,故而有“稱美”的語義內涵,因此,“容”之二、三義為引申關係,語義關聯為:容止(名詞,中性)→描繪容止、形容(動詞,中性)→稱美(動詞,褒義)。《釋名•釋言語》:“頌,容也,述說其成功之形容也。”劉熙已將“容”之容止義與稱美義調和,劉勰訓“頌”與《釋名》同意。

劉勰吸取故訓,同時對“容”的詞義進行了清晰的揀擇,明確了頌的文體功能是稱讚。後文稱“容告神明謂之頌。”“頌主告神,故義必純美。”“容體底頌,勳業垂贊。”屢次強調頌這一特點,亦是出於對當時文人的批評。劉勰指出魏晉時期的賦“其褒貶雜居,固末代之訛體也。”借助聲訓,《文心雕龍》提出了頌體應當主於頌揚稱美的規範。

溯源是《文心雕龍》聲訓的基本功能,體現在各類文體之中,當追溯的名源特點與當世的文體存在齟齬,則體現出劉勰的規範意圖。還須指出,這種意圖也體現在少量義訓之中,如《頌贊》:“贊者,明也,助也。”黃侃《文心雕龍札記》:“詳贊字見經,始于《皋陶謨》。鄭君注曰:‘明也。’蓋義有未明,賴贊以明之。故贊非讚美之意。而後史或全不用贊,或其人非善,則亦不贊。此緣以贊為美,故歧誤至斯。”劉勰通過訓詁,明確了贊體功用為闡發正文未明之義,後世以贊為純粹讚美之辭,則是偏離文體規範。

三、《文心雕龍》聲訓與文體辨類

從先秦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文體樣式更加豐富,積澱了一些寫法相似又不盡相同的體裁。系統地整理當世文體,不僅需要肅清經典文體的源流,還需要對後出文體進行歸類。《文心》聲訓探求文體得名之由,除了能夠確立文體規範以撥正文風,也起到了文體辨類的作用。《文心》有多篇涉及了不止一種文體,即是因為這些文體有相通之處,我們選取其中最典型的《論說》和《書記》,說明劉勰借助聲訓作出的文體統合與區分。

《論說》:“論者,倫也,倫理無爽,則聖意不墜。”

“議者宜言,說者說語,傳者轉師,注者主解,贊者明意,評者平理,序者次事,引者胤辭:八名區分,一揆宗論。論也者,彌綸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

《論說》開篇稱“聖哲彝訓曰經,述經敘理曰論。”述經是論體的來源,敘理是論體的功用。劉勰以“倫”和“綸”訓“論”,這組同源詞皆從“侖”得聲,意義特點是有條理。《說文·言部》“論”段注:“凡言語循其理、得其宜謂之論。”論體即是有條序的說理之文的統稱。劉勰首先根據論理的目的,將八種論體分為四類:“陳政則與議、說合契,釋經則與傳、注參體,辨史則與贊、評齊行,銓文則與敘、引共紀。”繼而通過聲訓與義訓,說明每種類別的功能。

以“宜”訓“議”。《說文·言部》“議”段注:“議者,誼也。誼者,人所宜也。言得其宜之謂議。”則議為合宜的言說;以“說”訓“說”,訓釋詞為悅懌之悅,則說為遊說之辭,目的是使人愉悅而聽從;以“轉”訓“傳”,“轉”之義為輾轉、中轉,“轉師”即經義的轉相傳授。《文心·史傳》:“傳者,轉也。轉受經旨,以授於後,實聖文之羽翮,記籍之冠冕也。”義同於此;以“主”訓“注”,是說注以解釋為主,《說文•角部》:“解,判也。從刀判牛角。”牛為大物,“解”字用刀判分牛角之象體現分解萬物的構意。正如庖丁解牛必須依照牛的筋骨脈絡,分解事物也必須遵循條理,在解的語義內涵中,也包含著條理,這與論的總體特點是相符的;以“明”訓“贊”,“明意”即輔助以使意義明確,即《文心·頌贊》:“贊,助也,明也。”;以“平”訓“評”,平理即平量情理以求公允;以“次”訓“序”,“次事”即依序申說內容;以“胤”訓“引”,“胤”字之象為血肉延續,詞義為承續,引申為率引,“胤言”即牽導篇辭”。

這八種文體,或為說解文章之附庸,如傳、注、贊、評、序、引;或為獨立的說理之文,如議、說。劉勰根據它們“理形於言,敘理成倫”的共性特點,將它們類聚於“論”之下,避免了文體分類的蕪雜。又通過名稱解詁說明它們具體功用的區別,起到文體辨類的作用。

《書記》:“故書者,舒也。舒布其言,陳之簡牘。”“記之言志,進己志也。”

“譜者,普也。”“籍者,借也。”“簿者,圃也。”“錄者,領也。”

“方者,隅也。”“術者,路也。”“占者,覘也。”“式者,則也。”

“律者,中也。”“令者,命也。”“法者,象也。”“制者,裁也。”

“符者,孚也。”“契者,結也。”“券者,束也。”“疏者,布也。”

“關者,閉也。”“刺者,達也。”“解者,釋也。”“牒者,葉也。”

“狀者,貌也。”“列者,陳也。”“辭者,舌端之文,通己於人。”“諺者,直語也。”

《書記》是《文心》中包含文體最多的一篇。以“舒”訓“書”,取自今文經說。《孝經援神契》:“書,如也;舒也;紀也。”《尚書序題》孔疏引《書緯璿璣鈐》:“書者寫其言,如其意,情得展舒也。”以“志”訓“記”,亦明其記錄之義。蓋書記是一切箸於竹帛的文字的總稱。

劉勰根據使用範圍,將書記分為二十四種六類:“是以總領黎庶,則有譜籍簿錄;醫曆星筮,則有方術占試;申憲述兵,則有律令法制;朝市征信,則有符契券疏;百官詢事,則有關剌解牒;萬民達志,則有狀列辭諺:並述理於心,著言於翰,雖藝文之末品,而政事之先務也。”在具體的名稱解詁中,劉勰以聲訓為主,間有義訓(如方、式)和形訓(如辭)。或言其功用,如“占”訓為“覘”,指占辭用來探求事物的預兆。“錄”訓為“領”,指目錄用來概括統領文章;或言其特點,如“檄”訓為“皦”,突出檄文論理,清楚明白。“簿”訓為“圃”,突出簿體類聚文體,如同圃中草木分別有序。文體眾多,道理相通,玆不逐個分析。

《書記》廁于《文心》文體論之末,實際上涵蓋了所有不能歸入其前篇目的實用文體。劉勰稱“夫書記廣大,衣被事體,筆札雜名,古今多品。”黃侃《札記》稱讚此句“是真能悉文章之原者。紀氏乃欲刪其繁文,是則有意狹小文辭之封域,烏足與知舍人之妙誼哉?”7黃侃對文學的界定承太炎先生之說,《原道》篇《札記》稱“推而廣之,則凡書以文字,著之竹帛者,皆謂之文,非獨不論有文飾與無文飾,抑且不論有句讀與無句讀,此至大之範圍也。故《文心•書記》篇,雜文多品,悉可入錄。”8劉勰將諸多文體歸入書記體,確是依據“舒布其言,陳之簡牘”這一特點,儘管這可能是處理文體雜類的權宜之舉,卻抓住了文學最寬泛的特點,與後世章黃之學以文字為文學之本的觀點遙相呼應。

四、《文心雕龍》聲訓的特點與歷史意義

在魏晉南北朝聲訓衰微的背景下,《文心雕龍》聲訓堪稱兩漢聲訓的餘暉。劉勰吸取了兩漢訓詁與經學結合的經驗,採用適宜說經的聲訓來為文體正名,在推尋名源中起到文體規範和辨析類別的作用,建構起前所未有的完善的文體系統。與此同時,無論從取材上還是規範性上,《文心雕龍》聲訓都在兩漢聲訓的基礎上有所推進。

從來源上看,《文心》聲訓大致取自三種途徑:其一,直接源自故訓,既包括經典的隨文注釋和小學專書:如《詮賦》以“鋪”訓“賦”,見於《周禮•春官•大師》鄭注:“賦之言鋪,直鋪陳今之政教善惡,其言通正變,兼美刺。”《祝盟》以“明”訓“盟”,取自《釋名•釋言語》:“盟,明也。告其事於神明也。”也包括緯書聲訓:如前述《明詩》以“持”訓“詩”,源自《詩緯含神霧》,《書記》以“舒”訓“書”,取自《孝經援神契》。其二,繼承經典或兩漢經說思想。如《檄移》:“移者,易也。移風易俗,令往而民隨者也。”《禮記•樂記》:“樂也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孝經•廣要道》:“移風易俗,莫善於樂。”以“易”訓“移”,此為源頭。又如《史傳》:“史者,使也。執筆左右,使之記也。”《白虎通•諫諍》:“所以謂之史何?明王者使為之也。”以“使”訓“史”,是對兩漢經學傳統的繼承。其三,創制新訓。有些文體無故訓可資借鑒,有些則是劉勰不取故訓,於是選取音同或音近詞新制聲訓。如《箴銘》以“針”訓“箴”,《諧讔》以“隱”訓“讔”。

可見,對於兩漢故訓,劉勰並非直接因襲,而是有原則地進行揀擇與創新,明顯體現出聲訓為文論思想服務的特點。具體來看,《文心雕龍》聲訓呈現出兩個特點:

第一,通過聲訓強調文體的實際功用,體現文章致用的思想。《文心》聲訓的訓釋詞以動詞為主,大多提示文體的功用,這亦是劉勰去取故訓的原則之一。其一,從故訓的遴選看,劉勰多選取能體現文體功能的訓釋詞,如前述《明詩》訓“詩”取“持”而不取“志”。其二,從意義的闡釋看,劉勰在聲訓的補充說解中,通過語義指向的明確來突出文體的功能。如《詔策》:“教者,效也。出言而民效也。”以“效”訓“教”,為經典常訓。《釋名•釋言語》:“教,效也,下所法效也。”《說文•教部》:“教,上所施下所效也。”劉勰稱“出言而民效”,為故訓中的“上”和“下”賦予了具體內涵——“下”指百姓,則“上”指皇帝,從而凸顯教的文教功能。其三,當故訓所傳達的文體功能與《文心》的理解存在分歧時,劉勰便創制新訓。如《檄移》:“檄者,皦也。宣露於外,皦然明白也。”檄是作戰時聲討敵方之文書。《釋名•釋書契》:“檄,激,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書文也。”《釋名》以“激”訓“檄”,突出了檄文激昂的文體風格,在補充說解中,又指明檄是下官針對主上之文體。清代畢沅《釋名疏證》:“案戰國以來始有檄名,或以諭下,或以辟吏,或以徵召,或以威敵,未有如此所云者。”劉勰不取故訓,或以其說無據。所選訓釋詞“皦”本義指玉石晶瑩潔白,引申為清楚明白,與“皎”同源。以“皦”訓“檄”,突出檄文的功能是揭示罪責,聲明征討的理由,因此需要寫得明白方能懾敵樹威。

第二,《文心》聲訓中存在一定數量的語言聲訓,展現了詞彙之間客觀的意義聯繫。根據我們的統計,《文心》文體論中共有39條聲訓,其中,訓釋詞與被訓釋詞具有明顯同源關係的共20條,約占總數的51%9。我們可以將其與《白虎通》聲訓情況進行對比,劉青松指出:“如果按照語言學標準把‘聲訓’看作‘推源’和‘系源’,則《白虎通》聲訓中只有‘以聲立說’與‘推測名源’中的少數例子屬於語言聲訓,大量的聲訓都不符合這個標準。因此《白虎通》聲訓是超出語言學範圍的。”10顯然,《文心》的語言聲訓大大超過了這個比率。值得注意的是,劉勰新創的聲訓主要是以同源詞作訓,如“牒者,葉也。”“讔者,隱也。”“占者,覘也。”都揭示了文體最本質的特點。可以說,劉勰吸取了兩漢義理聲訓的教訓,保持著對於意義客觀性的反思,避免因臆說而喪失說服力。

如果說《釋名》的《釋典藝》《釋書契》是以聲訓說解文體的濫觴,那麼《文心雕龍》聲訓的歷史意義則在於首次用經學的闡釋思路、小學的方法去系統地討論文學文體問題,堪稱小學、經學與文學結合的經典實踐。對於訓詁學而言,《文心雕龍》是兩漢以後聲訓的再次實踐,且向科學的語言聲訓邁進了一步。對於文學理論而言,《文心》通過名源的探求,展現了中國古代文體確立的理據,為齊梁以及後世的文體建立規範,並進一步完善了文體分類系統。《文心》樹立了以訓詁為文體正名的典範,在後世文論中有綿長的影響。明代徐師曾《文體明辨》、吳訥《文章辨體》、清代王之績《鐵力文起》等論著皆從訓詁學角度考察文體源流,可謂《文心》千年後之餘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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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據羅宗強統計,劉勰把文體分為三十四種,其中雜文又分為十九種,詔策分為七種,書記則包括二十五種,實共八十一種。見其《魏晉南北朝文學思想史》,中華書局2019年,第292頁。

【2】可參見蔡仁燕《試析〈文心雕龍〉文體論中的聲訓》,《中山大學研究生學刊(社會科學版)》1999年第1期;黃益元《劉勰的聲訓意識》,《九江師專學報》1983年第1期;李婧《音訓釋名與〈文心雕龍〉文體论》,《文藝評論》2010年第2期;唐萌《拆碎劉勰的七寶樓臺——《文心雕龍》文體命題釋義方式研究》,《湘南師範學報》2012年第4期;王偲《〈文心雕龍〉“釋名以章義”中的訓詁方法》,《文化學刊》2018年第12期;吳澤順,王陽《〈文心雕龍〉文體聲訓釋名初探》,《浙江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3期。

【3】王寧《古代語言學遺產的繼承與語言學的自主創新》,《語言科學》2006年第2期。

【4】參見孟琢《論正名思想與中國訓詁學的歷史發展》,《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5期。

【5】(清)紀昀《紀曉嵐評〈文心雕龍〉》,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7年,第79頁。

【6】(清)劉熙載《藝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86頁。

【7】黃侃《文心雕龍札記》,文史哲出版社1973年,第85頁。

【8】同上,第17頁。

【9】我們對於聲訓的判斷主要看被訓釋詞與訓釋詞的語音關係,包括聲韻皆同(16條),韻母相同、聲母相近(14條),聲母相同、韻母相近(1條),僅聲母或韻母相同(4條),聲母和韻母皆音近(4條)。聲韻描寫主要參考郭錫良《漢語古音手冊》,同源關係的判定主要參考王力《同源字典》。

【10】劉青松《〈白虎通〉義理聲訓研究》,第39頁,商務印書館2018年。

参考文献:

董婧宸《〈說文解字〉聲訓與〈說文〉六書的形體分析——論〈說文解字〉聲訓的形訓特點》,《民俗典籍文字研究》2018年第1期

黃侃《文心雕龍札記》,文史哲出版社1973年

(清)紀昀《紀曉嵐評〈文心雕龍〉》,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7年

劉青松《〈白虎通〉義理聲訓研究》,商務印書館2018年

(清)劉熙載《藝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

(南朝梁)劉勰著,詹鍈義證《文心雕龍義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羅宗強《魏晉南北朝文學思想史》,中華書局2019年

孟琢《論正名思想與中國訓詁學的歷史發展》,《北京師範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年第5期

王更生《文心雕龍研究》,文史哲出版社1989年

王寧《古代語言學遺產的繼承與語言學的自主創新》,《語言科學》2006年第2期

(韓)諸海星《淺論劉勰文體分類學的思想淵源與論述體例》,《勵耘學刊(文學卷)》2010年第2期

諸雨辰《弘道以文——文評專書與清代散文批評研究》,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20年

本文发表于《文献语言学》第十四辑

引用请以该刊为准

作者简介

尹梦,文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训诂学、汉语词汇语义学。

特别鸣谢

敦和基金会

北京师范大学汉字汉语研究与社会应用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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