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唐·孙思邈《千金方·食治》
唐代医家孙思邈生于西魏大统七年(541年),自谓“幼遭风冷,屡造医门,汤药之资,罄尽家产”。其幼年嗜学如渴,知识广博,但后来身患疾病,经常需要请医生,于是,他便立志从医,誓愿普救含灵之苦。后来行医七十余年,被人们尊称为“药王”。
每年农历的二月初二,陕西药王山都会有热闹的盛大庙会, 游人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以祈求平安、健康。作为百岁医家, 孙思邈有着一套完善的自我养生保健的方法。
孙思邈十分重视食疗,强调:“安身 之本,必资于食。”当医生“须先洞晓病源,知其所犯,以 食治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因为药虽治病,但“药性 刚烈,犹若御兵,兵之猛暴,岂容妄发?”故非到万不得 已,不应轻易用药。而饮食性平和顺,不偏不颇,“能排邪 而安脏腑,悦神爽志以资血气”。如若医生“能用食平疴、 释情、遣疾者,可谓良工长年饵老之奇法,极养生之求 也”。可见,孙思邈不仅以饮食先于药物且视之为养生长寿 手段,阐明了良医“治病救人,重防于治”的道理。
孙思邈重视食疗,又着意推出“食宜”这一命题,疾 呼曰:“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所谓食宜,即饮食适度。 他赞同“穣岁多病,饥年少疾”之说,而且以关中地区民 众节俭,饮食简洁,故少病长寿;而江南人生活富足,山珍 海味,无所不备,反多疾病早夭为例证明这一观点。他反对 多食、力主食不过饱,饮不过多;如贪一时口腹之快,必招 无穷祸患。所以,正常人应少食多餐:“食欲数而少,不欲 顿而多,多则难消也。”应力求达到“常欲令如饱中饥,饥 中饱”的境地为佳妙。 食宜原则,还体现在饮食宜清淡而不厚腻,感甜酸苦辣 适度,寒热冷暖适中。
农耕时代以前,食物主要通过采捕获得,渔猎需要体力,采集更需要智慧。《淮南子·修务训》说:“(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可算是对艰难时世的追忆。
药物的出现,基于人类有意识的觅药行为,这一过程确实与觅食有关。可以设想这样的场景,“神农”品尝了大黄的根茎,腹痛腹泻,于是将这种“叶大根黄”的植物列入有毒有害品的清单,成为传说中所遭遇的“七十毒”之一。直到有一天,部落中的某人,因饮食积聚而备受煎熬,“神农”忽然想起这株能够“荡涤肠胃,推陈致新”的植物,找来给病者服下,各种不舒服霍然而愈。人类治疗史上第一种药物就此产生,“聚毒药以共医事”,大致就是这个意思。
按照《周礼》设想的政治制度,天官冢宰之下有膳夫,总管王宫的饮食烹饪,在与膳夫平级的医师系列中有“食医”,专门“掌和王之六食、六饮、六膳、百羞、百酱、八珍之齐(同剂)”。食医的职责,无关乎食品的色香味,而是根据当时的医学逻辑来搭配饮食,其工作性质类似于后世的营养配膳师。《汉书·艺文志》经方十一家中著录有《神农黄帝食禁》七卷,其书虽然不传,但参考《金匮要略》之“果实菜谷禁忌并治”,推测其内容乃是食物禁忌杂疗之类,可能就是“食医”们的创作。
魏晋南北朝食物类著作甚多,大半不传,从书名和少数佚文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偏于膳夫庖官,以记载原料贮存、加工酿造、烹饪操作为主,乃至如祭祀等重大活动中的仪式化程序也在其中;另一类偏于食医,主要有食禁、食养、食治等三个方面,而仍然以食物禁忌为主。如《隋书·经籍志》著录之《老子禁食经》《黄帝杂饮食忌》,以及他书所引的《扁鹊食禁》《华佗食论(禁)》等,从书名看显然属于此类;此外,陶弘景《养性延命录·食戒篇》也专门讨论食忌。至于以食养、食治为宗旨的专著,或当以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卷二十六之“食治”为始作俑者——此篇单行本通常称为《千金食治》。
食物治病并非唐代才有,《周礼·天官·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据郑玄注:“五谷,麻、黍、稷、麦、豆也。”相关“医学”解释,则见于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是以脾病宜食粳米,即其药也;用充饥虚,即为食也。故但是入口资身之物,例皆若是。”
药物与食物之间,难于截然划断,典型的例子有二。《金匮要略》有当归生姜羊肉汤,治寒疝,腹中痛、里急:“当归三两、生姜五两、羊肉一斤,以水八升,煮取三升,温服七合,日三服。”如果嫌此例中用到了药物当归,不够纯粹,还可以看华佗的故事。《三国志·华佗传》云:“佗行道,见一人病咽塞,嗜食而不得下,家人车载欲往就医。佗闻其呻吟,驻车往视,语之曰:向来道边有卖饼家蒜齑大酢,从取三升饮之,病自当去。即如佗言,立吐蛇一枚。”对此,陶弘景在《本草经集注·序录》中说:“此盖天地间物,莫不为天地间用,触遇则会,非其主对矣。”所以,米谷果菜、虫兽禽鸟,诸多可食之品,也堂而皇之地载入《本草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