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吴川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涉及征收海滨街道博茂社区大庙、井头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合计0.5289公顷,批准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
01
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02
留用地与社保安置
(一)留用地安置:按粤府办(2009)41号文、粤府办(2016)30号文和湛府规(2022)5号文等省、湛江市留用地管理规定执行。
(二)社保安置:按照粤府办(2021)22号文和湛府办函(2021)7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吴川市征地社保费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的30%计提,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筹集资金分配到户,户内平均分配到人”的基本原则确定。
编辑丨房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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