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在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对一位落马被查的副省级干部进行开庭审判,在庭审中随着检察院的指控,揭开了这位女副省长贪腐罪行的面纱。郝春荣从1999年开始贪腐受贿直到2022年被通报查处前都还没收手,连续贪腐了22年,贪腐受贿财物金额高达1883万元。
一位女副省长却从1999年开始连续贪腐了22年都没有停手,贪腐受贿金额高达1883万元,让人不可想象的是,就这样一位连续贪腐了22年的腐败干部,但却还是一路步步高升到副省长的高位,下面我们先来看看这位贪婪的女副省长是如何一步步晋升到副省长的位置上的。
一、郝春荣的工作履历
郝春荣出生于1963年4月,今年刚好60周岁,籍贯是山东烟台,党员,学历是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从辽宁省辽阳卫生学校毕业后开始参加工作。
郝春荣参加工作的前两年,是留校担任了辽宁省辽阳卫生学校的团委干事和团委副书记,两年后的1985年9月调任辽宁省辽阳市卫生局担任团委副书记、书记。
在辽阳市卫生局团委工作了四年半后,于1990年2月调任到共青团辽宁省辽阳市委担任副书记,两年后的1992年11月,在29岁的年龄就晋升为正处级的共青团辽阳市团委书记。
从以上郝春荣参加工作9年的工作履历来看,她是一位从团委系统成长起来的干部,9年时间从一位普通团委干事成长为一位正处级市团委书记,这个晋升速度可不比云南那位被称为火箭式升迁的段颖局长慢,说明这位郝春荣应该也是一个很不简单女干部。
从1994年5月开始,郝春荣就先后到企业和地方任职,先后担任过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香港发展公司总经理、副区长、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并于2018年1月晋升为辽宁省副省长,在女干部要退休的年龄55岁时坐上了副省长的高位上。
二、郝春荣的腐败罪责
在检察院对郝春荣的指控中提到,郝春荣从1999年担任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区长开始就开始做敛财受贿的贪腐行为,主要的受贿敛财手法是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划拨、工程承揽、事项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然后借机进行收钱受贿。
而且郝春荣的贪腐行为从1999年开始到2021年落马前都一直没有停止,随着她职位的一步步高升,却在每个晋升的职位上都是照收不误,毫不收手,可以说是贪婪无度,已经完全背弃她入党当干部时的誓言和初心使命。
郝春荣在22年的时间里,合计受贿的财物高达1883万元,平均受贿85万多,比她的工资高了好几倍,但这些贪官收那么多钱,在职期间担心出事又不敢乱花,想等退休后去享受,在现在都要进行离职审计回头看的反腐形势下,贪官能够去安全落地安享晚年的没有几个,所以一边大肆敛财受贿,一边又提心吊胆的担心事发被抓,这又是何苦来哉呢!
郝春荣受贿金额高达1883万,这个金额已经是巨额受贿罪,而我国刑法对于受贿罪,是按照贪污罪的处罚标准处罚的。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就是对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郝春荣这个1883万的巨额受贿金额对应的刑法是最少10年的有期徒刑,所以等候她的将是10年以上的监狱生活,对这种罔顾党纪国法的干部,这也许是她最好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