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喵
|图:平台图库
多年后再见,很多人都变了。
披着熟悉的躯壳,言行举止早已被陌生填满。
回忆成了唯一的话题,各自那里却都有不同的版本。我们成了活在不同故事里的旧人,有的执著地笑着,有的固执地闹着。
01
回到老家,没想到会再见阿秋。
他变得一点也不帅,审美和品味也下滑得厉害。
路边刚跑过一辆大货车,掀起一阵灰尘。他穿红戴绿地站在对面的马路,恰好在红极一时的商场门口,让人不想看到都难。
麋鹿女士想过无数次,和他再见会是怎样的场景。她希望自己是高昂着头,眼神一点也不偏,淡然地从他面前走过。
好姐妹断言,小样儿,看把你能耐的。你压根就做不到。
这次回来,是被家里那位被宠坏的舅舅叫回来的。她素来不爱搭理,是母亲费尽心思相劝,她才勉强答应回来看看。
跨进门后看到的那一幕,她笑着叹了声“果然”。
为了不让他们折腾母亲,她说服自己在那间乌烟瘴气的屋子里坐下。
其实,很多问题的解决并不难。只要愿意割一些肉,就能暂时满足贪婪人的胃口。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麋鹿只负责在结尾处表态。看似只有三言两语,对麋鹿来说却极度自耗。
母亲大人发了话,以她的品级只能照做。
此时,那一团气在身体里上蹿下跳,竟化作了想要冲撞阿秋的戾气。
02
原来,喜欢和在一起是两回事。
麋鹿走到他面前,他一直低着头。
她侧眼看过去,发现阿秋正在手机上兴致勃勃地刷着短视频。说实话挺无语的。
大好的时光,正是闯荡和体验的年纪,麋鹿从来不明白,为何有人总为这些东西浪费时间,将日子过得一团死气。
时间不应该被如此浅薄地打发。
停在阿秋身后广告牌的另一侧,好一会儿后,麋鹿女士忽然找到自己当初不辞而别的答案。
有些喜欢很容易,也很浓郁,在一起后却会很快破散。
客观来说,一个人的年少时期会更善于伪装。
因为在各种环境里,那时的我们还不具备充当主导者的定力。
我们会天然地调整自己,以收获他人的认可。比起抉择,更希望追随,从中得到安全感。
大概是三十多岁以后,人心渐渐外露。
曾在你眼里安静清逸的人,后来会露出争抢聒噪的本性。你觉得爽朗善良的男孩女孩,有一天会坦然接受自己的阴暗与复杂。
但,不是生活将每个人雕琢着变了样,而是更多人有了接纳自己的底气。
那一次的街头,阿秋一路慢悠悠地晃着,眼神始终在手机上,没有发现旁边的麋鹿。
她数着,一米,两米,三米……直到最后一处衣角被稀疏的行人掩盖,呛着的那口气终于叹了出来。
她忽然不再好奇,如今和他在一起的人到底是什么模样。
03
喜欢过的人,是路边偶遇的野猫。
一路繁华或一路萧瑟,它是忽然闯进眼里的灵动。很多方面你未必喜欢,却控制不住地想要为它停留。
你以为它在寻找一个家,想和玻璃窗里的小可爱们一样,希望每天吃饱后露出软绵绵的肚子,闭上眼睛把自己晒得暖洋洋。
其实那只是你的想法。
相遇后的对视,你们看到的都是自己。
寻常的皮毛之下,有他人看不到的伤口,跳蚤,或血肉模糊的缠绕。流露于人前的柔和,可能是他当下需求的必要。
应该庆幸,与有些人的靠近没有过于凄凉。没有在一起,时间已然留情。
再见又如何,权当陌生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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