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生活在文明社会里,法律法律相对发展得较为完整,惩治罪犯时不允许动用私刑。但如果以现代的眼光去看待古代人的刑罚,会发现非常不人道。
为了巩固统治,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会发明一些极其残酷的刑罚,想要从生理、心理多方面彻底摧毁受刑人的防线,起到震慑人心的作用。
明朝开国君王朱元璋就曾发明一种令所有女子都闻风丧胆的刑罚,一把梳子、一碗水,却几乎没人能够熬过去,一起来看看究竟有多凶残。
春秋时期,刑罚还分男女。对于那些不能罪大恶极的女囚犯来说,女监是她们尊严保护的最佳场所。
在古代,最常见的刑法是杖笞,但在真实历史上,它并不会简单打几下就完事,反而会安排受刑者公开接受杖责,可以说对他们和观看的人都是一种惩罚。
对于女性来说,这是一件非常侮辱人的刑罚。因为杖责前会褪下衣物,一旦刑罚过重,可能会伤害到她们的重要器官,甚至导致生育能力的丧失。
在古代,尤其是程朱理学出现后,贞操更成为社会禁锢在她们身上的枷锁。所以,这种杖责尽管可能不会危及生命,但足以一直折磨她们。
秦汉以前,刑罚手段大多为酷刑,手段残忍,变着法折磨人,从汉到隋唐时期,受儒家“仁治”思想的影响,各种酷刑逐渐被舍弃,隋文帝曾颁布“五刑”,为后代封建王朝的刑罚奠定了基础。
但到了明代,各种酷刑又“卷土重来”,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梳洗”之刑,就让知晓它的人闻风丧胆。
这一刑罚名字听起来温柔,但实际上却很残酷。虽然只用到一把梳子、一碗水,但这梳子是专门打造的铁梳子,这碗水是滚烫的开水。
据沈文《圣君初政记》记载,在执行这一刑罚时,刽子手会先脱去犯人的衣服,把她放在铁床上,往受刑者身上倒几次沸水,然后用铁梳子把受刑者的皮肤和肉一层层“洗”掉。
就像在民间,杀猪时用开水脱毛一般,直到把毛发脱掉,皮肤和肉完全烂掉,会导致她们的皮肤出现大面积溃烂,露出白骨,逐渐失去知觉,甚至直接死亡。
其实,这一刑罚最初发明出来时,并不是用于女性身上的。由于朱元璋出身农家,所以他对元末吏治危害百姓这些事深有体会,于是在当上皇帝后朱元璋对贪官污吏尤为痛恨。洪武年间的许多惩罚针对的是贪官,而不是普通人。
出于对贪官害民现象的痛恨,朱元璋从来不知道面对贪官宽大为怀意味着什么。毕竟,他自己的父母因为贪官污吏的剥削而饿死。
“朕将屠尽天下贪官”也体现了他的雄心壮志,据记载,洪武年间,凡是贪污一两银子的官员,都要受到一定的惩罚。
其实,“梳洗”这一刑罚并不是朱元璋发明的,只是在他手上发扬光大的。在唐朝时期,就有这一刑罚的描写。
据《旧唐书》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露出白骨后,然后又把他杖杀。
幸运的是,无论酷刑如何发展,都无法阻挡文明进步和发展的步伐。酷刑作为历史上的一种封建残余,必定会被抛弃。
这是难以阻挡的历史潮流和发展规律,人类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将越来越人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