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女子因拒绝公司领导的潜规则,就被踢出了工作群。女子的丈夫得知此事后,问这个领导“是不是想玩他老婆?”,他居然厚颜无耻的反问道“碰了吗?”,女子还透露,此前已有两名职员被这名领导给睡了。
简单说明一下,这名女子是在南通工作,而这位男领导是该公司江苏区域经理,工作地点在无锡,是这名女子的直接领导。
5月31日,这名杨姓领导微信联系上了她,刚开始只是嘘寒问暖,聊了几句话风就变了,领导提出可否与她一起出去吃个饭,还说就他们两人,看得出这位领导也是在试探,末了还加上一句:不行就不勉强。
顶头上司叫自己出去吃顿饭,这也不算出格,女子也以为只是简单的跟领导出去吃顿便饭,聊聊工作上的一些事,顺便也可以搞好跟领导的关系,就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可接下来领导的话语就有些异样了,居然嘱咐女子不要跟公司其他的同事说,两人只是吃顿便饭要搞得这么保密?女子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答应了。
原以为没什么事了,哪知道过了几分钟,这位领导又发来了微信,这次又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女子有空的时候陪他出个差,还加上了一句:后面的事,你懂的。都是成年人了,只要不傻,都清楚这句话的暗示。
这名杨姓领导末了还假惺惺的加上两句:不行就算了,想好了再说。
此时女子已然理解了杨某的意图,但他还是装作不懂的样子问他:哦,哦,不过不太明白,是去哪里出差?
杨某以为有戏,接着说道:你不用管哪里,我们全国各地跑,看哪好咱就去哪里。
杨某以为女子没有听懂他的意思,也不装了,直接开门见山:我的意思你能陪我吗?假如出去的话。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女子也没必要跟他绕来绕去了,直接就拒绝了他。眼见没有得逞,杨某也有些气急败坏了,立马换了一副嘴脸,叫女子不用上班了,明天自己辞职。
看得出这个杨某不是第一次潜规则女下属了,这种人就是一个衣冠禽兽,一个跳梁小丑,仗着自己手中有一点权利,就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发淫威,据女子透露,公司已有两名女下属被杨某给潜规则了。
这次杨某又想故伎重演,把目标转向了这名当事人,哪知道这位女子不吃他这一套,明确拒绝了他,气急败坏的他就以工作相要挟,随后就把女子踢出了公司工作群。
女子的丈夫在看到两人的聊天信息后,立即向杨某兴师问罪,并告诉他:已经截了图,法庭上见。眼见对方丈夫来真的了,这个杨某又换了一副姿态,说只是开个玩笑,他并没有碰她老婆。
女子报警后,警方却不予立案,给出的理由是没有实质性的犯罪行为,构不成违法犯罪,只能是道德上的谴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给出不予立案的处理也算是合情合理。
事后就有记者联系上了杨某,杨某为自己辩解到:那天是跟客户喝酒喝多了,迷迷糊糊就说了几句胡话,也不严重,也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事后自己想当面给她道歉,但她拒绝沟通。
这纯粹就是狡辩,喝酒喝多了就能乱说?这是什么逻辑?喝了酒并不是挡箭牌,喝酒开车处罚还更严厉,而且从他跟女子的聊天信息来看,哪里像是个喝醉酒的人说出的话,那是环环相扣,步步引诱,条理清晰的很,这就是一个惯犯,一个情场老油条。
我认为这杨某已经涉嫌性骚扰了,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性骚扰没有实质性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一般也就训诫。
情节较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如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至十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并具有相应后果的,也就是说有性骚扰的行为,而且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则涉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旦定罪,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很多情况下,像这种上司潜规则女下属的行为,是很难以强制猥亵和侮辱妇女定罪,主要是虽有上司强迫性在里面,可这种强迫性是暗示性的,很隐蔽,外人看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
有网友就挖出了这名领导和其所在公司的底细,这家名叫奥齿泰(北京)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韩国医疗企业,这个杨某是苏州区域经理,属于公司高管。有待核实的消息是杨某也是一名韩国人,是个有家室的人。
据知情人透露,此人潜规则女员工属于是惯犯了,此前就曾潜规则一名有老公有孩子的女下属,导致女下属夫妻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收场。依照我国的法律,破坏他人的家庭也够不上犯罪(除非是破坏军婚),也只是属于道德的范畴。
更是有奥齿泰的前员工爆料,这个杨某为人极其龌龊下流,上至50岁的保洁大妈,下至20岁的年轻员工都不放过,某些员工为了保住这份工作,被迫接受了潜规则。这么看来被这个杨某潜规则的可就不止两个了,可真是劣迹斑斑。
据这位前员工透露,这个杨某还有一个癖好,就是每当他睡了一个女下属后,就会在朋友面前吹嘘一番,以彰显自己的能耐。别人干这些事都是偷偷摸摸,生怕外人知道,他倒好,还大吹特吹,看来心理是有点变态。
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个杨某的行为还够不上犯罪,但他道德沦丧,人品低下是肯定的。女子网爆他,就是要他身败名裂,这种人待在公司高管位置上一天,对女下属和女下属的家庭都是一种潜在的祸害,也希望借助网络的力量能倒逼公司对这个杨某做出处理。
不过遗憾的是,截止目前,公司并没有对杨某作出处理,相反,据女子六月五日透露,该公司高层(韩国人)声称“无需检讨”,那些高层还站在杨某一边,也许在那些公司高层看来,这种事都是很稀疏平常的事,考虑到这是一家韩国企业,也就不难理解了。
我就在想,眼见别人骚扰自己的老婆,法律又拿他没办法,现在事闹得这么大了,如果在公司里那个杨某不走的话,那么走的人就是这名女子了,既然都到这份上了,女子的丈夫会就此罢休吗?
我看了一下评论,有位网友就直言:这是一家韩国公司,倒是符合韩国风格,可这是在中国,还如此猖狂,中国社会抵制他。
这位网友说的话在理,既然到咱们国家来做生意,就得遵循咱们国家的公序良俗,这种触碰道德底线的事是绝不能容忍的。对这种行为宽容和放纵,只会助长了这种行为,那以后就会有更多的此类事件发生,整个社会都会被搞得乌烟瘴气。
还有网友留言:原来性骚扰还必须得发生实质性关系才能构成犯罪吗?威胁暗示言语挑衅都不算数是吗?真够离谱的,所以这算是纵容犯罪吗?
我查了一下,世界上有一些国家,性骚扰和破坏他人家庭都构成犯罪,对于性骚扰也做了细分,具体有哪些划分标准咱也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这些国家对于性骚扰的量刑还比较重。
当然每个国家国情不一样,这个性骚扰特别是口头性骚扰,又属于是打法律的擦边球,这是个让所有国家都头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