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有些青少年的网瘾真是大的很,堪比吸毒,前不久就有一位高考生高考的前一晚到网吧去包夜,急的他老爸骑着电动车满大街去找,找到时整个人都崩溃了。
此前也有爆出某地一名学生在网吧连续上网五天五夜猝死的事件,这不,浙江温州某网吧又爆出了一例青少年猝死案例。
6月11日,有网友就在网上发视频称,他29岁的小舅子在温州一网吧内死亡,他小舅子是6月1日早上就开始在该网吧上网,6月3日的晚上,才有旁人发觉异常,上前一摸,身体早已冰凉。
家属估计死亡时间超过30个小时,警方初步判断死亡原因为猝死,死亡时间超过24小时。
经过温州警方的初步调查,6月2日早晨6:00左右的时候,该名男子还出去买过一份早餐,被发现后桌上还放着他吃过的早餐,但是却没有吃午饭的痕迹。
家属由此推断,在6月2日的上午时分到就已经离世,距离被发现已经超过了30个小时。
由于家属不同意尸体解剖,法医也无法确定准确的死亡时间,家属的意思也很明确:
既然人都已经死了,又不是刑事案件,是30小时之内死的,还是30小时之外死的也不重要了,何必死了之后还要挨一刀。
据该网吧的老板讲述,这名男子是网吧的常客,近段时间几乎每天都要到他的网吧去。
在谈及“为什么死亡了那么长时间网吧工作人员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时,网吧老板解释到:他这家店规模不大,只请了两名店员,每个店员上12个小时。
网吧里经常有上网累了就坐在座位上休息的顾客,网管当时虽然发现该名男子闭着眼睛歪着头在座位上,认为是这名小伙子“睡着了”,也就没往别处想。
两位店员交班时也没有注意到这名小伙子已经睡了很久了。
网吧老板还解释到:网吧里经常有人上着网就睡着人,甚至还有人不上网光蹭睡,能在网吧睡着的都是太困了。
这个时候如果网管去叫醒的话,很可能会挨骂,弄不好还会起争执,所以网管对于那些在网吧睡觉的人,如果没有影响到他人,也就任由他们睡了。
对于老板的解释,死者的家属显然不能接受,家属讲述,当时死者坐的位置并非独立小包厢,而是那种开放式的卡座,座位都是一排排紧挨着。
顾客上网的情况一目了然,网管应该能够及时的发现异常,如果死亡一两个小时未被发现说的过去,死亡超过一天一夜都没有被发现,网吧明显就有查看不力的过错。
死者家属还声称:若是网吧能够及时发现异常并施以救治的话,兴许还能够抢救过来,正是因为网吧的失责,才错失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网吧存在着明显的过错,那么就要为小伙子的死亡负一定的责任。
死者家属还认为:
死者从6月1日早晨一直到6月3日晚上才被发现死亡,中间足足有三天三夜的时间。作为网吧经营者,发现有顾客连续上网多日,也没有尽到劝诫的义务。
而死者超长时间上网就算不是猝死的主因,那也是诱因。如果网吧尽到告知的义务,兴许他就不会猝死了。
从这起案例中我们也能发现几个问题:
首先,网管确实存在着明显的失职,正常人的睡眠时间也就六七个小时,而死者死亡至少超过了24小时。
也就是说一个班(12小时),死者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这两名网管但凡有一个上点心,估计也就能发现了异常。
偏偏两名网管都没有上心,搞不好因为上班时间过长,网管自己都在那里打瞌睡了。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班只有一名网管,哪怕这店子规模不大,一些杂七杂八的琐事都够他忙活的了,哪还有精力去注意一个长时间“睡”在椅子上的人。
我认为有关方面是不是应该出台一项法律法规:
规定一个网吧多大的规模就必须要相应的配多少网管。现在很多网吧为了节约人工成本,那网管数量是能少就尽量少,上班时间也是两班倒,网管都被整的精疲力竭,哪还有精力去察觉异样。
网吧在招收网管人员时,也要擦亮眼睛,招一些认真负责的人员,哪怕工资待遇提高一点也行,像这次这个网吧就摊上事了,出钱是肯定的,区别只是出多少?
由于发生了这档子事,网吧已经暂停营业,如果事情不处理好,估计重新开业也难,这又是一笔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顾客存在着超长时间上网的行为,出于为顾客健康着想,我觉得网吧也要尽到告知和提醒的义务。
而这其实又跟盈利又相悖,作为网吧经营者,顾客越多,上网时间越长,自然也赚得更多。谁会跟钱过不去?劝诫那些长时间上网的人离开呢?
我认为光靠网吧经营者,这一条是很难办到,国家应该出台一项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网吧顾客在网吧内上网到一定时间就必须要下网。
以目前的技术对辖区内的各个网吧进行远程监控应该也不是难事,如果发现网吧没有尽到劝诫义务,就应该对其做出处罚,屡教不改的就应该关停。
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减少那些超长时间上网的行为,也能最大限度的避免猝死的发生。
还有,作为死者的家属,自己的亲人在网吧连续上了三天三夜,难道就一点不知情?就算不知道他在哪里?一整宿不回家,怎么也得打个电话问一下吧?
如果死者的电话处于停机状态,也应该向他的朋友打听一下他的去向,实在问不到,就会发动亲戚朋友去找。
不知道这名29岁的死者成了家没有,如果成了家,他老婆就一点都不关心丈夫的去向?这也太反常了吧。
我更倾向于这名死者还没有结婚,因为一个成了家的男人不太可能三天三夜都在网吧上网,据说该名男子跟家里闹了矛盾,不过就算是闹了矛盾,三天三夜不回家怎么也会着急了吧,据说是网吧还是公安机关打电话告知死者家属,他们才得知此事。
目前这起事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死者排除了他杀,自然不涉及到刑事责任,但人是在网吧里死的,网吧又确实没有尽到监管之责,民事赔偿应该是少不了了。
最后肯定是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死者家属和网吧经营者达成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金额,这事也就算了结了。
类似的案例此前也有过,2015年,徐州37岁的男子朱某在网吧上网19个小时后睡在了网吧沙发上,直到2天后,网管才发现不对劲,救护车赶到后确认朱某已经死亡。
事后,朱某的家属向网吧索赔68万,最终法院判决网吧赔偿了68000元。
无独有偶,2021年,南昌一名大学生在网吧连续上网长达40个小时,在返回的公交车上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的家属向网吧提出了24万元的赔偿,后经有关方面的调解,最终网吧赔了5万元。
看得出,这个网吧的赔偿金额都不算高,也就是相当于出了一笔安葬费,不过我认为网吧的责任监管不到位那么简单。
在网吧上网的基本上都是年轻人,应该来讲并没有什么基础病,他们之所以猝死,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连续长时间的上网。
资料显示,一个人连续三至五天不睡觉就有可能引发猝死。如果是体质比较弱或者是免疫力低下的,这时间还会提前。
网吧的乱象还不止如此,网吧就是一个藏污纳垢的地方,这名死者不是第一个猝死在网吧的人,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
一个年仅29岁的鲜活生命就这么消逝在了网吧里,网吧是难脱其责,我们也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并对网吧做进一步的规范,以及最大限度的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