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兵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兵农合一制,也就是寓兵于农。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而且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由于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
春秋、战国、秦、汉、三国时期,则是征兵制,即征招义务兵。
比如到了汉代,中央政府基本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但复员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有了汉乐府中所说的“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现象。
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征兵的数量更大,如曹操曾一次“收青州黄巾百万,择其精壮三十万号为青州兵”,吴国还迫使山越出山为兵,见于史书的就有十几万。
到了南北朝、隋朝、唐朝、明朝,变成了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
军户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兵农合一,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节省了封建王朝的军费开支,又避免了征兵制增加农民负担及妨碍农业生产。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实行了民兵制,同时宋朝还有募兵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
还有清代的八旗绿营制,兵制前期中期以八旗和绿营为主。清朝驻防的旗兵,和汉人分城而居。清代的汉兵,谓之绿旗,亦称绿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