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吃饭无故被人打伤,支一招让对方主动赔偿

百话普法 2023-06-27 19:26:17

中午朋友打来电话称自己侄子昨天出去吃饭,邻桌的小年轻喝的起兴和自家侄子发生冲突,无缘无故的把侄子打了一顿导致肋骨骨折。现在他报警了,也向公安那边申请了伤情鉴定,暂时没有答复,怎样可以利益最大化了?

作为受害方有两种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一、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让对方吃几天免费午餐。

如果伤残鉴定的标准达到轻伤,那就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最低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达到刑事责任标准,蹲号子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留下案底后影响子女,比如子女将来考公、当兵都会政审父母是否有犯罪记录。

即使没有达到轻伤标准,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也要承担行政责任,罚款和行政拘留。伤情鉴定达到一定标准的最高的行政处罚是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

看到这里,您是否注意到一个重要情节---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不是自己到医院做的, 是当事人向公安局申请的。在去医院做手术之前先去做了伤情鉴定。

二是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是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此时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标准是直接损失: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不包含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应当陪产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及因工减少的收入。当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的除外。

如果是仅仅达到追究行政责任的标准或则单纯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故意伤害别人的赔偿标准包含: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不一样的是单纯的民事侵权赔偿多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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