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智伟业资讯|如何理解安监局40号令中的“独立的”SIS

向薇看财经 2024-11-05 12:31:1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三)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个人学习记录:

以上要求中独立的SIS,指的是独立于BPCS的SIS。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hazard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 生产单元production unit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6 储存单元storage unit

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个人学习记录:

同一个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的不同的重大危险源,通常是可以共用SIS逻辑控制器的。

独立保护层原理、模型决定了SIS应独立于BPCS。

SIS之间的独立性是另外的问题,SIS控制器可以用于不同的SIF。

不同装置、单元、储运设施,是否可以共用SIS逻辑控制器,主要考虑管理、运维等方面的因素,例如:装置开停工计划需求(例如是否同开同停)、管理运维的情况、岗位情况、控制点数、等。

GB/T 50770-2013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

5.0.7安全仪表系统可实现一个或多个安全仪表功能,多个安全仪表功能可使用同一个安全仪表系统。当多个安全仪表功能在同一个安全仪表系统内实现时,系统内的共用部分应符合各功能中最高安全完整性等级要求。

个人学习记录:

SIS可以实现多个SIF。

HG/T 22820-2024 化工安全仪表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报批稿,工信部网站公示版)

4.0.15 大型工艺装置之间、重要工艺装置之间安全仪表系统逻辑控制器应独立设置。在满足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等要求时,工艺装置之间可共用安全仪表系统逻辑控制器。

条文说明

4.0.15 工艺装置间安全仪表系统逻辑控制器的独立性应根据生产风险控制需求、信息安全防护需求、装置开停工计划需求、系统检维修管理需求、控制点数量等因素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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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仪控加油站 作者范咏峰 化工365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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