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新《公司法》下,股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8月21日下午,洛阳市安徽商会孟津区企业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内,举办了一场新《公司法》专题讲座,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为企业“支招”,“把脉问诊”疑难杂症问题,受到了企业家的欢迎和好评。
这是洛阳市安徽商会、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法律赋能添动力,打造营商新高地”系列活动第二期。
洛阳市安徽商会会长杨玉刑,本次活动召集人、商会制造行业企业代表,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左鑫和品牌总监等参加了当天的活动,大进律所工会副主席、水利方公司法团队副主任方菁平律师为大家作了新《公司法》知识专题讲座。
活动由洛阳市安徽商会秘书长王锡昌主持。
左鑫致辞,他认为,洛阳市安徽商会与大进律所坚持开展的“法律赋能添动力,打造营商新高地”系列活动,是落实“万所联万会”“千所进千企”、搭建律企协作平台的生动实践。他代表大进律所,感谢安徽商会和企业家们对大进律所开展送法进商会(企业)等工作的鼎力支持,希望两个战略合作单位的“双向赋能”继续演绎精彩,并取得更大的成功。
“在当前形势下学习新《公司法》意义重大,不仅企业家们要学,律师也要学,因为,这是企业行稳致远的保证、是‘企业家的高参’——律师安身立命要做好的‘功课’。”左鑫深有感触地说。他祝企业家们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在与授课老师的现场互动中多分享、交流,促进教学相长,把每月一期的系列活动越办越好。
大进律所律师方菁平为参加活动者讲授了新《公司法》课程。在授课中,她用通俗的语言,仔细梳理了公司制度的改革历程、公司法的基础、公司出资形式及期限,以及法人、股东 董监高的责任、股权交易、公司组织形式、资产出资形式及期限等知识。她还聚焦新《公司法》修改、新增的条款,用案例以案释法,探讨企业在以后发展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及承担的责任,分析了新《公司法》的实施将对企业今后发展带来的新变化。
“新《公司法》下,股东应如何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在讲股东失权制度的应用和建议时,方菁平向企业家们“支招”:公司应加强对股东出资到位及实物出资评估价值的核查,督促股东按时缴纳出资,利用“股东失权制度”清理“僵尸股东”……讲到股东知情权的保护,方菁平提醒企业家们:根据新《公司法》规定,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现场座谈交流时段,大家结合培训学习的新《公司法》知识,联系企业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法律问题“面对面”咨询。左鑫、方菁平律师等回答了企业家咨询的问题,对疑难杂症问题进行了现场“把脉问诊”。
洛阳市安徽商会常务副会长、河南尚华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茹体伟向大家介绍了他们企业的基本情况,分享了创办企业心路历程和体会,代表商会企业表达了对于法律赋能、法为企业护航的期待心声。
杨玉刑在作总结讲话时,对系列活动为商会企业家们提供的全面、系统、“听了有用”课程给予点赞,感谢大进律所赋能企业——为企业家们提升学习力、防范法律风险、规范企业行为、实现健康发展所提供的帮助。对安徽商会分行业组织、落实好企业家们参加每月一期的法律公益讲座提出明确要求和希望。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河南省华堂药业有限公司办公、生产车间、成品库、职工食堂等场所。
安徽商会执行会长王树国、轮值会长虞文波、李誉萍,副会长马万庆、徐东升、鲍时云,企业家卫功进、刘雪涛、许宇海、温磊,大进律所品牌总监罗晓,律师王利娟以及部分会员代表共 30 余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郭跃铮 文清 韩伟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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