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一则发生在云南的“碰瓷式执法”事件引发关注。据视频显示,其中一名运政人员竟故意起跑扑在被查车辆引擎盖上翻滚喊疼,其行为令人咋舌,这样的场景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
公务人员本应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代表,然而,此番“碰瓷式执法”却完全背离了这一职责。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被查车辆没有行车记录仪,那么后果将会多么严重。车主很可能百口莫辩,被无端指责和处罚,而真正违法的却是那名所谓的执法人员。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抹黑了政府的形象。
“碰瓷执法不是执法,是陷害勒索”,这一观点可谓切中要害。执法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而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这些运政人员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丧失了作为公务人员的基本原则。他的行为不仅不道德,更是触犯了法律。仅仅将其停职作出政纪处罚显然是不够的,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让他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样的案例影响极坏,它让人们对整个执法队伍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产生了质疑。政府部门一直强调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但此次事件却赤裸裸地暴露了个别人员的丑恶嘴脸。党纪政纪固然重要,但绝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挡箭牌。不能因为是公职人员就可以从轻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处。
我们不能容忍这种“板子重重拿起轻轻拍下”的现象继续存在。对于公职人员违法的惩罚,必须要严格公正,不能让老百姓寒了心。只有这样,才能重塑公众对政府部门的信任,才能让社会秩序更加公正、公平。
我们应该认识到,个别不良行为不能代表整个执法队伍。大多数执法人员都是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他们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但正是因为这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让整个执法群体都受到了质疑和误解。所以,对于这类恶劣行为必须严惩不贷,以正视听,给那些认真负责的执法人员一个交代,也给广大民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公务人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更应该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如果连他们都不能做到依法办事,那又如何能让民众信服呢?这种“碰瓷式执法”事件应该成为一个警示,提醒所有公务人员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践踏法律的尊严。
对于云南的这起“碰瓷式执法”,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这种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捍卫法律的尊严和公众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法治、公正、和谐的社会,让每一个公民都能在安全、公平的环境中生活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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