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待遇,仅仅只领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去世了,那么作为家属来讲,就可以依法继承相应的养老金,但是曾经缴纳过的养老保险远远不止几万块钱,为什么家属只能够领取这几万元的待遇呢?这可能让很多遗属不是很明白这个问题,因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我们都知道,有些人他可能缴纳了几十年的时间,在缴纳养老保险的总额方面,甚至高达十几万元甚至二三十万元的人比比皆是。
尤其是按照灵活就业方式来参保的人群,因为它是属于自主自愿的原则,并同时承担了全额的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虽然说前几年的这个缴费水平不是很高,你选择最低标准每年大概几千块钱,但是我们如果说连续参加几十年的时间,实际上最终个人账户的总额还是非常多的。那么远远是不止几万块钱,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近两年以来,我们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很多地区的最低标准,就已经突破了1万元以上的大关,连续交个几年时间,至少就是在几万块钱左右了。
所以说这使得很多家属不明白,我们也都可以理解的,但其实在养老金继承方面并不是说你交了多少钱就会继承多少钱,并不是这样子的。因为我们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它是分为两个账户,一个是个人账户,另外一个是统筹账户,我们交费的一小部分大概是占比1/3左右,会进入到个人账户里面去,剩余的一大部分大概占比在2/3左右,会进入到统筹账户里面去。
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完全是属于自己所有,这个是毫无疑问的,如果说领取退休金的老人突然去世了,那么只要个人账户当中有钱,无论是多少钱都可以依法来继承,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统筹账户里面的钱是没有办法继承的,也就相当于交费的一大部分,它实际上是进入到了统筹账户里面去,而这个统筹账户里面的钱没有办法继承,所以最终导致为什么可以继承的钱变得很少,而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多。
其实你好比是交了20万元的养老保险,那么其中的1/3大概也就是七八万元左右,会进入到个人账户,其实最终能够继承的也就是这七八万元左右,再加上有些人他的缴费总额甚至来20万元都不到,可能只有10万元左右,这样一来的话,那么可以继承的钱也就是三四万元左右,当然除了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之外,还可以获得一笔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的标准是一个固定金额大概是几千块钱左右,抚恤金的标准是根据社保的缴费年限来决定,如果说参保人缴纳的社保年限不多,也就是15年左右,那么继承的金额自然也不会很高,大概也就是一两万元或者说两三万元。再加上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实际上最终也就是几万块钱,甚至连10万块钱都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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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政策办事。那些长一百多岁的难道能说领够本了就停了他的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