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甲为自己的车买了商业险和交强险,被保险人是甲,乙开甲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是否属于被保险的范围?
问题2:
甲为自己的车买了商业险和交强险,被保险人是甲,甲开乙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但乙并没有为自己的车买商业险和交强险,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被保险的范围?
1、什么是交强险?简单来说,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
· 交强险是强制的,不买不可以上路!
· 赔偿额度低,总共可以赔20万。其中死亡伤残最高赔付18万,医疗费赔付1.8万,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
· 交强险只赔别人,不赔自己2、什么是商业险?商业车险,是保险公司针对汽车推出的财产保险。和交强险不同,商业险并非强制购买。
我们可以理解为:交强险是汽车的社保,一定要买。商业险则是汽车的商业人身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等等,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购买。
针对汽车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我们平常可以买到的车险,主要有汽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险种。
3、车借人了,车险可以用吗?车险当中的被保险人指的是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简单粗暴点说,即车险"跟车不跟人"。
因此一般来说,借人的情况下,符合车险理赔范围的情况可以使用该辆车的车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需要个人承担赔偿的情况,按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简单粗暴地讲,你的车借人了,如果不是你的错,是借车的人的错,你不用担责。但是有错的情况下,你也跑不了。
原因在于,车是你的,你要借人可以,但是为了对自己,对路人,也对借车人负责,你有义务审核借车的人的能力,以及你的车的使用情况。
车主需要担责的情况,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一条有明确规定如下: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综上所述,借车该注意什么?
查车!检查自己的车辆状况是否完好,制动、刹车、轮胎、电瓶、灯光等影响驾驶安全的系统是否存在缺陷或者问题。
查证!检查借车人是否持有合法的驾照,驾照准驾级别是否与被借车辆相符,并要求借车人安全驾驶,不能再将车辆转借给他人。
查人!检查借车人有没有饮酒、吸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影响安全驾驶的情况,判断借车人精神状态,是否能够安全驾驶。
日常生活中,有一种情况常常发生:朋友们一起喝酒之后,意识不清楚,车主稀里糊涂地就把车借给了别人,对方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