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界有个“不成文规定”:金银珠宝都能拿,只有一样东西不能动

安国说历史 2023-04-06 23:31:00

相传,东汉末年,群雄并起,各地的英雄豪杰都有机会招募自己的兵勇,枭雄曹操也是如此。

可是募集兵勇后,粮饷却成了大问题,曹操家境并不如其他豪杰那般富裕华贵,无奈之下,曹操有了如下计策。

他在自己的军中创立“摸金校尉”这么个职务,专门负责盗墓,取得的钱财用以充当军饷。后世就以“摸金校尉”来称呼盗墓贼。

可是,盗墓贼虽然盗取钱财,但他们也有一个规矩:墓中钱财都可拿,但有一样东西不能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玉表权势,不可轻动

这件东西,说它价值连城,也不尽然;说它一文不值,也难免偏颇了。人们追求它,主要是它所代表的意义。

盗墓贼不能动的东西,那就是玉器。

一说到玉,那就必然离不开中国,因为世界上大多数玉石都产自中国。无论是产自新疆和田地区的和田玉,还是陕西地区的蓝田玉,都十分有名。

而在中国,玉也被赋予了一种尊贵,高雅的文化内涵。在明初儒学大家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中,他曾这样写道:

同舍生皆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

可以看到,玉这种东西,至少和绫罗绸缎,珠宝属于同一级别的装饰品,是当年仅仅作为一个穷书生的宋濂,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

东周时期,楚国人卞和曾经挖出一块璞玉。之后,卞和高兴地将这块璞玉献给了楚厉王,结果,楚厉王的玉工认为,这块璞玉其实是石头。

楚厉王怒不可遏,让人砍掉了卞和的左脚。楚武王即位后,卞和又去献玉,结果又以同样的罪名被砍断了右脚。

到了楚文王即位后,卞和想明白了,他抱着璞玉,在荆山脚下痛哭,哭的眼泪都干涸了,哭的血水从眼睛里流出。

这时,楚文王注意到他,他这才将原委一一告知。接着,楚文王派人打开璞玉,果真发现一块大玉石。

玉工将这块玉石雕琢成玉璧,后人称之为“和氏璧”。

战国时期,秦国和赵国还因为和氏璧发生过战争,成语“完璧归赵”也是出自于此。

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秦始皇还把和氏璧制成传国玉玺,代代相传。

从这些故事中,可以看出,玉不仅是一个装饰品,还是一种具有文化价值的物品,甚至还具有非常重的政治价值。

这就解释了盗墓贼为什么不敢偷玉了。有资格佩戴玉石的人,必然出自大富大贵之家,这些人的背景,盗墓贼招惹不起。

玉中有灵,不可动之

这些“摸金校尉”们不愿意拿玉器,还有一个看起来十分“玄乎”的理由。

现在,许多古装玄幻电视剧,有这样一个概念——剑灵。意思是,一柄宝剑里,存在一个有着自我意识的灵体,他们平时就藏在剑中,每当主人有危险,剑灵就会出来保护主人。

其实,这种概念并不是这些玄幻剧自创的,而是中国古代已有的文化。

古人认为,玉是一种有灵气的物质,是万物有灵的象征。因此,人们也认为玉器可以滋养人类,于是人们开始佩戴玉器。

人死后,玉器也随着主人一起进入坟墓中,玉中的灵气也伴随主人长眠。

如果盗墓贼进入坟墓,盗取财物的时候,碰到了玉器,就会惊醒沉睡在玉器中的玉灵,玉灵发现主人的坟墓被破坏,自然就要惩罚盗墓贼了。

这些盗墓贼们,很多只是为了讨口饭吃,用不着犯忌讳,搞的自己心神不宁。

有人可能认为,一块宝玉价值不菲,那要是有人不顾忌讳,硬是要从墓中盗取玉石怎么办呢?

玉虽高贵,有价无市

古代,盗墓贼盗取墓中玉器的概率非常小,所以有人会质疑,如果盗墓贼真的盗走了玉器,又会怎么样呢?

一个生活在和平年代的盗墓贼,其盗墓的目的应该不仅仅是混口饭吃,而是靠着盗墓发家致富。

而一个墓葬里,同时有着金银器和玉器,那盗墓贼会偷哪个呢?毫无疑问是金银器。

盗墓贼偷走金银器之后,只需要把这些东西给融化成金锭、银锭,就可以转手卖出,从而大赚一笔。

可是玉器呢?古时人们把玉器当做身份的象征,玉器会被制作成各种工艺品,供人们佩戴。

随着佩戴者身份的不同,制作玉器的工艺也会越发精进,稍微懂行的人,就能一眼看出,这块玉的原主人的身份几何。

假如一个盗墓贼,拿着一块玉去销赃。旁人一眼就看出,这块玉的工艺是王公大臣专属,可是拿着这块玉的你,却只是个平民百姓。

结局很明了,你会被扭送官府,被判盗窃罪,还会受到刑罚,得不偿失。

那又有人会问了,我把这块玉处理一下再卖出去不就行了?

其实,这种想法也是天方夜谭。如果仅仅只是把玉上的纹路磨掉,那么这块玉的价值便会飞速下降,从而卖不了多少钱。

那把这块玉雕刻出其他纹路呢?这也不行,因为玉的雕刻是一门技术活,不是寻常人就能做到的。

一来二去,一个盗墓贼犯着忌讳偷来的玉,要花费如此大的经历才能卖出去,有时候还会有被扭送官府的风险,那谁会偷玉呢?

要是身处乱世,那就更没人偷玉了。乱世的人盗墓就为了能混口饭吃,此时墓中的金银器是最好的选择,玉石又不能卖钱,自然没有人偷了。

“寻龙分金看缠山,一重难是一重关……”这是摸金校尉千年不变的盗墓口诀。盗墓贼也有着一套做事的逻辑。

盗墓贼盗墓的底层逻辑很简单——为了钱。摸金校尉的祖师爷曹操,为了钱创立这个职务;和平年代,盗墓贼靠盗墓发家致富;战争年代,老百姓靠盗墓混口饭吃。

盗墓贼不拿坟墓中的玉,从主观角度看,是怕遭报应;从客观角度看,拿玉实在是得不偿失,没这个必要。

于是,我们可以知道,这个规矩看起来让人摸不着头脑,实际上竟然如此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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