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在他人借款借条上签名,是否就要承担担保责任?

周军律师聊案子 2024-08-01 09:04:42

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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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出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在他人借款的借条上签名,或者出借人要求第三人签名担保。

那么,只要在他人借款借条上签名,就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我们来看一则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份,李某某因经营需要,向郝某某借款,李某某为郝某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李某某向郝某某借到拾万元整,借款期限为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2月24日,借款人现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上述借款。”李某某在该借条右下方借款人处签名捺印,王某在该借条左下方空白处签名捺印。

借款到期后,李某某未按照约定还款。郝某某将李某某、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某承担还款责任,王某承担保证责任。

庭审中,王某辩称,其与李某某长期存在业务关系,当日李某某拿着很多单据让其签字,签字时由于单据众多且几乎都是在同一位置签名,认为都是一样的单据,并未仔细查看具体内容,就直接签字了,起诉之后才知道可能当时签了该张借条,王某表示其不是保证人,也未借款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根据当事人陈述及提供证据材料,借款人为李某某,王某在借条中未表明保证人身份,借条内容中也未表示承担保证责任,郝某某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判决由李某某承担还款责任。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因此,要提醒注意的是,在他人借款借条上签名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借条内容,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需要对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务必表明签名人的保证人身份并且明确其要承担的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如果不确定是否会承担担保责任,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知法守法,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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