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计算养老金的时候,不难发现过渡养老金工龄,其实要比实际缴费年限的工龄更值钱,其实过渡性养老金工龄就是视同缴费工龄,因为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就会多一部分过渡性养老金,而视同缴费年限还可以跟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来计算基础养老金,“过渡养老金工龄比实际工龄价值高 40%” 的说法,这到底是真是假呢?让我们一起来深入探究一下。
一、首先,了解什么是过渡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 “中人” 养老金的一个组成部分。所谓 “中人”,是指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在过去,职工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退休后由单位负责发放退休金。随着改革的推进,开始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就导致了 “中人” 存在一部分工作年限没有个人账户的情况。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的养老待遇,过渡性养老金应运而生。每个地区实行养老金统筹制度都不一样,还有部分地区从1988年就开始缴纳社保。
举个例子:1988年开始参加工作,当地1995年开始实行个人养老账户制度,那么从他参加工作到个人账户建立这段时间的工龄,在计算养老金时就会涉及到过渡性养老金。
二、视同缴费工龄比实际工龄价值高?
涉及到视同缴费年限的话,一定要记得在办理退休的时候,带个人人事档案去社保局办理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认定之后在计算退休金的时候,就会涉及到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会有效的提高退休金。
视同缴费工龄比实际工龄价值高的秘密其实在计算公式里面
基础养老金 = 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过渡性养老金 = 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视同缴费年限×1.3%;
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与基础养老金有相似之处,但也有不同。这里的过渡性系数是影响过渡养老金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
不同地区的过渡性系数有所不同,比如长沙的过渡性系数是1.3,武汉的过渡性系数是1.2。如果过渡性系数高于 1%,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过渡养老金工龄的价值就会相对较高。
举个例子:在长沙,过渡性系数是1.3%,假设老王平均缴费指数是1,养老金计发是7417,那过渡性养老金1年=7417*1*1*1.3%=96.42,实际缴费年限1年=7417*(1+1)/2*1*1%=74.17,别忘记了,视同缴费年限多1年,实际多一年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1年+实际缴费年限1年=170.59,比多一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多了96.42元。
三、过渡养老金这样合理吗?
其实过渡性养老金是对“中人”的一种补偿,这部分“中人”在视同缴费年限是没有个人账户余额计入的,大家也无需过度担心,别人由于过渡性养老金比你的养老金高很多,之后涉及到过渡性养老金的人员只会越来越少,直至到达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