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日本战犯审判及枪决现场

诸葛先生说历史 2024-08-04 00:30:12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投降,战犯接受审判,惨绝人寰的军事暴行被曝光。历史照片收藏家许忠茂提供了那段时期的描述和图片。本文可能包含一些视觉上令人不适的图片。

1947年4月26日,南京大屠杀主犯谷久夫被宪兵押送到雨花台刑场,现场围观群众众多。第二天,中国《中央日报》报道:“4月26日上午11时30分,被告人谷久夫被法院指认押送到雨花台刑场,依法执行枪决。”

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后,远东盟军司令部于1945年9月3日在东京湾的美国“密苏里号”战列舰上举行了投降仪式。同年9月9日,中国在南京举行了接受日本投降的仪式。

随后,盟军总部发出逮捕战犯的命令,位于东京的远东盟军司令部逮捕并起诉了甲级战犯,其他地区则逮捕并起诉了乙级、丙级战犯。

在中国战场,这涉及到对南京大屠杀日本战犯和汪精卫伪政权帮凶的审判,这不仅是正义的审判,也是澄清战争真相的重大举措。

南京大屠杀审判

经过三个月激战,日军于1937年11月下旬占领上海。随后,日军第六、第十六、第十八、第一一六师等近十万兵力沿长江南北向国民政府首都发起猛烈进攻。

12 月 12 日,日军进入南京,遭到中国军民的坚决抵抗,伤亡惨重,激起日军的报复性暴力。日军第六师团长谷久雄允许其部队进行大规模屠杀、强奸和抢劫,这场持续两周的暴行就是震惊世界的臭名昭著的南京大屠杀。

1946年2月,中国请求远东盟军司令部以乙级战犯身份逮捕谷建军,引渡回国。同年9月,国民政府将谷建军从上海移交南京监狱,开始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

1946年9月,谷久夫从上海被押送到南京监狱,下船后,他随身带着一个保温瓶,准备接受战犯法庭的审判。

1946年9月,谷久夫带着个人物品在战犯拘留所内。这个在南京杀害了无数人的“屠夫”囚犯,向拘留所所长温瑞华露出讨人喜欢的笑容。

1947年2月25日,南京战犯法庭审判长石美玉在军事法庭外。他接下来将对谷久雄进行审讯。

1947年1月28日,南京中华门外的遇难者安葬场,法医潘英才向石美玉讲解了遇难者头颅骨受到的严重损伤。

1947年1月28日,南京大屠杀遇难者遗体被挖掘出来后,南京红十字法医专家对其中一名遇难者的头骨进行了清洗和仔细检查,以了解他们是如何被日军杀害的。

1947年1月28日,南京中华门外,石美玉监督收拾大屠杀遇难者遗骸。中华门是日军进行最严重屠杀的地区之一。

1947年1月,战争罪行法庭临时调查法庭在调查南京大屠杀相关案件时,邀请遇难者家属进行陈述并提供证据。

1947年3月10日,关注谷久雄案的人们仔细聆听了多位证人的证词。虽然该案历时三期,但却是战争罪行法庭的焦点,而其收集到的宝贵资料被中国和国外人士广泛引用,作为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证据。

1947年3月10日,石美玉对心灰意冷的谷久雄判处死刑。判决书写道:“在战争期间,谷久雄参与了对战俘和非战斗人员的大屠杀,以及强奸、抢劫和破坏财产的行为,应判处死刑。”

谷久夫不服死刑判决,要求上诉。1947年4月25日,国民政府驳回上诉,称:“经调查,谷久夫参战期间,曾参与大屠杀战俘与非战斗人员,并有奸淫抢劫、破坏财物之行为。原判死刑,依法应维持。”

1947年4月26日,谷久雄被宪兵队押送到战犯拘留所的行刑室。司法官葛昭荣依法指认了谷久雄,宣读了行刑令后,让谷久雄签字。谷久雄被判处死刑,上诉请求被驳回,签字时,谷久雄战战兢兢,留下了潦草的字迹。

1947年4月26日,谷久夫写完给妻子的告别信,签署了处决令后,立即被宪兵队押送出国防部战犯拘留所,准备登上行刑车。面对即将来临的死亡,谷久夫神情严肃,在押送过程中一直低着头默默地等待着。

1947年4月26日,被中国人称为南京大屠杀“魔王”的谷久雄终于被处决。行刑者是国防部第一警卫团团长洪尔根。他开了一枪,子弹从谷久雄的后脑勺射入,从脸部射出,谷久雄倒在地上,围观者欢呼鼓掌。

1947年初,国防部战犯军事法庭审判长石美玉主持审判。通过幸存者证言、大屠杀现场遗骸发掘等调查,法庭收集到大量证据,证实了谷军在南京犯下的骇人罪行。约有20万至30万名战俘被杀害,包括刺杀、集体处决和活埋,约有2万名妇女被强奸和杀害。每次公开开庭时,法庭都挤满了国内外记者和关心此事的民众,见证了庄严而严肃的审判过程。(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中国人人数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大多数人的估计在10万至30多万之间。)

4 月 26 日,军事法庭判处谷忠信有罪,并判处他立即执行死刑。谷忠信被带到雨花台,围观群众络绎不绝。在确认身份后,沮丧的谷忠信面对枪决,此时距离他在南京肆意横行、大获全胜正好十年。

为了运动而疯狂杀戮

臭名昭著的“百人杀敌大赛”也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937年12月13日,也就是日军攻占南京的第二天,东京《日日新闻》报道,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在进入南京前进行了一场杀死100名敌人的比赛。12月12日,当他们进攻紫金山时,他们已经完成了目标。

12月10日中午,他们手持利剑见面,野田说:“喂,我杀了105个人,你呢?”

向井回答道:“我杀了106个!”

两人笑了起来。虽然向井领先一人,但不知道谁先达到100人,所以他们把目标扩大到150人。

南京大屠杀是中国近代史上一道深深的伤痕,而“百人屠杀大赛”的消息则是这场大屠杀最直接的证据和象征。1937年12月13日,日本报纸《东京日日新闻》刊登了“英勇”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血腥比赛报道,并配上二人手握长剑的照片,冷酷残忍的形象成为日本侵略的象征。

1947 年 12 月 18 日,南京大屠杀发生整整十年后,日本战犯(从左至右)田中军吉、野田毅和向井敏明在南京战争罪法庭接受审判。野田和向井是“百人屠杀大赛”的主角,而田中隶属于谷久雄的第 6 师,参与了在南京西郊用刀剑屠杀 300 多名平民的大规模行动。

1948年1月28日,军车抵达刑场后,三名战犯陆续下车,监刑的石美玉同情地答应他们最后抽一支烟的请求。三人抽得热火朝天,滔滔不绝,而中国宪兵则站在一旁,等待首席大法官的命令。

1948年1月28日,田中军吉、野田毅、向井敏明抽完烟后,被宪兵推上刑场,他们戴着手铐,弯腰驼背,走路摇摇晃晃,一脸茫然和迷茫。

这篇令人毛骨悚然的报道,揭露了当时日本士兵的残酷心态、日本媒体对他们杀戮行为的赞扬,以及这些因素结合在一起造成的可怕后果。在日本报纸报道之后,这两名士兵一夜成名,甚至写了一本书,介绍他们在战争中的暴行,并附上他们杀人时使用的军用武器的照片。

南京军事法庭根据战时日本报纸的报道,将向井、野田和另一名军官田中军吉引渡到中国进行审判。在审判中,这些曾经杀人不眨眼的日本军官变得温文尔雅,希望得到中国人的好感。他们极力否认滥杀无辜,声称日本报纸的报道只是“夸大其词”和“玩笑”。法庭驳回了他们的辩解,于1948年1月28日判处他们死刑,并立即被押送到雨花台执行。

被驱逐并被标记为叛徒

除南京外,国防部还在北平(今北京)、上海、汉口、广州、太原、徐州、济南等地设立军事法庭,审判战犯,共审判战犯700余人,其中149人被判处死刑。

除了日本战犯,对汉奸的审判也是历史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针对的是汪精卫傀儡政权。汪精卫是孙中山的早期追随者,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学院,以勇敢著称。辛亥革命前,他曾因刺杀清朝亲王被捕入狱。中华民国成立后,他被释放,并担任孙中山的文胆(负责为高级政治人物起草宣言、演讲、新闻稿等的人)。孙中山逝世后,他在国民党和国民政府中担任高级职务,但他与蒋介石的紧张关系导致他参与了反蒋活动。

随着蒋介石在国民党内地位的逐渐上升,汪精卫成为第二位重要人物,但由于汪精卫对军队缺乏掌控,且政治立场反复无常,其实际权力有限。

1937年11月卢沟桥事变爆发,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后,汪精卫对中国战胜日本不抱希望。在中日矛盾激化的情况下,汪精卫主张对日“友好和平”,与国民政府坚持抗战的立场不同。日军占领南京后,日本宣布不与蒋介石领导的国民政府谈判,表明要扶植伪政府。

1946年4月5日,江苏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汪精卫政权二号人物陈公博。陈公博早年参加过五四运动,信仰马列主义,曾代表广州共产主义小组参加中共一大,后被开除党籍。1925年,他从美国回国加入国民党,历任军务委员会政训处处长等职务,追随汪精卫,成为汪精卫政权的核心人物。

1946年4月16日,汪精卫之妻陈璧君在苏州江苏高等法院出庭受审。陈璧君因叛国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49年5月,她被从苏州监狱转移到上海提篮桥监狱。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陈璧君在狱中去世。

1947年,汉奸尹如庚被南京高等法院判处死刑,并被执法人员押赴刑场。尹如庚,浙江平阳人,早年留学日本时加入同盟会,与革命家黄兴一起参加辛亥革命,后回国就读早稻田大学,回国后担任南京政府特使。1935年冬,他被日本情报官土肥原贤二招募,成立“冀东防卫自治政府”,成为日军占领华北的工具。尹如庚被认为是当时汉奸的代表人物之一。

1947年,汉奸被捆绑后游街示众处决。日治时期,汉奸与宪兵队一起对当地民众进行残酷屠杀。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颁布了《汉奸处理条例》,严惩利用日军残害当地民众的汉奸。

1938 年,汪精卫派代表秘密联络日本驻香港代表。同年 11 月,日本攻占武汉后宣布和平计划,表示有意与新中国政权合作。12 月,汪精卫前往越南,在河内发表声明,支持日本的和平计划,主张结束战争。1939 年 1 月 1 日,重庆国民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决议,谴责汪精卫的声明,开除其国民党党籍,并对其发出逮捕令。汪精卫被广泛视为叛徒,在中国受到公众谴责。

赋予正义责任

随后,汪精卫来到日治上海,与其他伪满团体头目于1940年3月在南京建立伪政府,配合日本侵华政策。

这个伪政府表面上管辖日军占领区,有内阁、军队和民事行政机构,但实际上却受日军指挥,其情报部门还协助日军逮捕、处决反日分子,地方治安巡逻队则为日军治安部门高压监视民间活动,这些卖国行径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谴责。

1943年底,汪精卫赴日本治病,因身体状况恶化而去世。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伪政府自动解散,重庆国民政府接管了所有机构和军队。9月,国民政府在全国各级逮捕了伪政府成员。尽管汪精卫已去世,但关键人物仍受到起诉,大部分负责外交、内政、警察、安全和宣传的人被判处死刑并迅速处决。

展现同情心

抗战胜利三年来,中国对日本战犯及其帮凶进行了审判,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初步措施。尽管中国因日本侵略而遭受了巨大损失,约有2000万人伤亡,经济损失难以估量,家园遭到无可挽回的破坏,但中国仍表现出宽容,限制了对战犯的处理范围。

1947年6月11日,日本战犯松本清被判处死刑,被宪兵押送到雨花台刑场。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松本滥杀无辜,对非军人施以酷刑,残忍至极,被人称为“嘉山之虎”。当天上午11点,松本被押送到刑场,现场围观的观众很多,他看上去很镇定,但又有些疲惫。

1947年6月11日,宪兵用手枪朝下跪的日本战犯松本清的后脑勺射击的瞬间。

1946年5月,日本战犯酒井隆面带笑容地接受审判,希望以此博得中国人民的同情。1941年,酒井隆被押往广州,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他的部队奉命进攻香港,在香港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残酷屠杀,包括杀戮、虐待和强奸。1946年5月,南京战犯法庭对酒井隆进行了审判,经过二审,酒井隆被判处死刑,并于1946年9月30日在雨花台处决。

1947 年 3 月 27 日,前日本陆军最高司令田中久一及其随从在广州街头被游街示众,准备被处决。田中被允许穿上日本军装,但他面无表情地凝视着他曾经统治过的广州街头。田中曾任香港总督。在日本占领华南地区期间,一些为逃避日军追捕而跳伞的美国飞行员被田中抓获,并根据田中的个人命令将其处决。战后,国民政府军法部以战争罪和谋杀美国飞行员的罪名逮捕了他。1946 年 5 月,广州驻军军事法庭认定田中犯有战争罪,判处他死刑。

相比之下,大约60万驻扎在满洲的日本士兵被苏联送往西伯利亚进行多年的强制劳动,导致无数人死亡。在中国,超过200万日本士兵在一年半内安全返回日本,为未来的中日友好和世界和平做出了持久的努力。蒋介石在胜利演讲中的以下深刻言论或许是正确的:

“我中华同胞必须知道,‘不记旧怨’和‘与人为善’是我们民族传统的高尚美德。我们一贯认为,我们承认日本军国主义军阀为敌人,而不是日本人民。现在敌军已被盟国集体击败,我们当然要追究他们忠实履行投降书的一切责任,但我们无意报复。

“此外,我们也不能羞辱无辜的人,我们只应对那些被纳粹军阀欺骗和胁迫的人表示同情,使他们能够摆脱错误和不法行为。应该明白,以暴力回应过去的暴力,或以侮辱回应他们过去的优越感,只会陷入无休止的复仇循环。这不是我们正义力量的目标,也是我们每一位军民同胞应该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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