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省市发文!卡车市场将掀起新一轮换车潮!

冻香说汽车 2024-05-14 12:00:33

随着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相继出台“以旧换新”促汽车消费政策,货车行业或将迎来新一轮的“换车”热潮。

3月13日,国务院正式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对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给予支持。

在国务院政策的引领下,全国各个省份迅速响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应的“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河北、浙江、山东、山西等23个省市已发文,快马加鞭推动更新换新行动“落地”。

01

北京

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氢能化更新

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其中,关于与商用车相关的内容包括统筹实施环卫公交设备更新、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支持平台企业创新汽车以旧换新商业模式、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和鼓励支持大型农业机械、客货运车辆更新等。

其中,在统筹实施环卫公交设备更新方面提出,推进环卫作业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鼓励更新购置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有序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更新。

在鼓励支持大型农业机械、客货运车辆更新方面提出,大力推动中重型燃油车辆更新,助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机动车。

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和电动化、氢能化更新。支持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更新。

02

天津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4月24日《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03

上海

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在推动开展设备更新中,提到要“加快交通领域设备淘汰更新”。加快推进交通工具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以及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

推动国四柴油车、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并鼓励进行新能源化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提前淘汰更新。

04

江苏

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50%

5月9日,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推动运输车辆设备更新。力争2025年底基本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有条件地区淘汰国Ⅳ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推动港口设备更新。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到2027年改造老旧储罐200个以上。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活动,支持各地开展新能源汽车进县乡、进园区、进机关活动。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汽车置换更新。

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50%。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县城、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能源车桩比达到2:1。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汽车消费券,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合理确定汽车贷款具体发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鼓励对充(换)电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助。

05

浙江

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

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4月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

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老旧运输船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30000台,到2027年累计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000辆。

在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中提出,统筹利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重载营运货车新能源化及内河新能源船舶更新、老旧货船淘汰等。

统筹中央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更新等。

06

山东

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

4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300万辆以上,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6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0.8∶1。

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每年举办新能源汽车促销活动60场以上,其中下乡展销不少于30场。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5567”提升工程,巩固商用车领先地位,打造乘用车竞争新优势,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100万辆。

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建设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针对中亚、东盟等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07

河北

支持新能源重卡、牵引车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 到2027年新能源重型货车力争达到4万辆

4月22日,河北省政府出台《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车替代老旧传统燃料车,支持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客车、重卡、牵引车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

到2027年,新能源重型货车力争达到4万辆。

08

河南

到2025年,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4月16日,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围绕工业、农业、建筑等领域,明确实施十大工程,推动全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早见成效。

《实施方案》提出,交通运输设备绿色转型工程。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绿色替代,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等领域的应用。

到2025年,除应急车辆外,全省公交车、巡游出租车以及城市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水泥罐车、物流车、邮政用车、环卫用车、网约出租车基本使用新能源汽车;重型载货车辆、工程车辆绿色替代率达到50%以上。

推动老旧飞机和机场10年以上汽柴油车辆及相关设备淘汰退出,加强电动、氢能等绿色航空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

全面实施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推动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客车和汽油车。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09

黑龙江

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有序退出运输市场

4月1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交通运输设备报废更新,推广应用新能源交通运输工具,促进交通运输设备低碳转型。

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有序退出运输市场,到2027年,累计报废4.3万辆。

010

吉林

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

4月3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吉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指出,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淘汰道路运输领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车辆,依托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

到2027年,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500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累计淘汰2万辆。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011

湖北

2026年全面完成国三货车淘汰工作

4月19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报废置换,力争2024年淘汰1000辆,2026年全面完成淘汰工作。

推动二手商品有序流通交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商品房、楼宇等为二手交易提供场地保障,建设集中规范的汽车、家电、家具、电子产品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

培育壮大一批二手车龙头企业,推动新车、二手车业务一体化运营发展,力争到2027年全省全年二手汽车交易超75万辆。加大二手车出口主体培育力度。

012

湖南

鼓励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

4月1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环卫车、垃圾中转压缩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更新,鼓励购置新能源车辆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

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车等领域应用。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型替代。

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在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依法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013

山西

推动重点城市电动汽车、甲醇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

作为能源大省,山西省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方面,有着更加强烈的意愿。省政府提出,到2027年,山西省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

具体到交通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山西省表示,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和加强监管执法等综合性措施,推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积极发展绿色交通运输装备,推动重点城市电动汽车、甲醇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整车产业能力建设,并立足本省氢能比较优势,加快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航空装备新赛道。

对于汽车消费品的以旧换新,山西省表示,会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补贴,挖掘汽车消费潜力;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

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此外,对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山西省承诺将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延续省级甲醇汽车消费补贴,完善车用甲醇加注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

与此同时,山西省还将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快居住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014

内蒙古

推动国三及以下标准汽车报废并支持以旧换新

4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提出,加快交通运输设备、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推动国三及以下标准汽车报废并支持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围绕交易、上牌、出口、维修等汽车消费全生命周期推动相关服务业发展。

强化财税金融支持,研究制定设备更新改造、以旧换新、购车等财税补贴政策,推动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加强国际国内标准合作对接,充分发挥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作用,收集和分析俄罗斯、蒙古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在产业、贸易、科技和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标准化需求,开展标准比对分析,深化标准联通。支持自治区标准化专家和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等国际标准化活动。

015

江西

支持新能源动力中重型货车推广应用

4月29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其中,交通运输领域,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动力中重型货车推广应用,逐步开展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在加快汽车以旧换新方面,到2027年,全省汽车报废更新量累计达20万辆、年报废机动车25万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发展方面,到2027年,全省二手车交易量达到65万辆左右。

016

福建

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4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出,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

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高城市公交、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比例。

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017

广东

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车辆等电动化替代

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支持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方面,广东持续推进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车辆等电动化替代。

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

018

海南

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养护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设备进行新能源改造

4月28日,为加快海南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正式发布。

在公路养护设备方面,海南加快更新公路养护生产机械设备和作业车辆,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养护作业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设备进行新能源改造,提升新能源技术设备占比率,提高养护作业标准化水平、机械化程度和养护效率。

019

贵州

持续推进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电动化替代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5月6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方面,贵州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环卫车辆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提速方面,将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乘用车整车下线和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车、邮政快递车及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电动化替代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

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在矿山、燃煤电厂等重点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卡。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和智慧物流。

020

甘肃

鼓励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

4月2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促进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换代。简化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采取禁止销售、强制报废、鼓励和支持提前报废等措施,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鼓励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加快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布局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城市空运、应急救援、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

021

青海

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8100余辆

4月28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推广应用氢能交通。到2027年,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8100余辆。

022

云南

积极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带动运输装备更新换代

5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多措并举推动该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积极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带动运输装备更新换代。

加强充换电、充气、加氢等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开展汽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

引导企业布局完善县域销售服务网点,加快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适应消费者多元化需求,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和节能型汽车销售占比。

进一步便利汽车以旧换新交易、登记和落户。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

023

重庆

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淘汰更新

4月2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将开展实施六大更新行动,推进以旧换新行动落地落实。

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淘汰更新。

有序推进机场内10年以上汽柴油车辆设备和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替代设备更新。

推进汽车以旧换新。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引导车主根据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自主淘汰老旧汽车。支持汽车制造企业、经销企业促销稳产,引导推出以旧换新、购新能源车送充电桩、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50场。

加快构建以超充为主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2024年全市建成超充站1000座以上、超充桩200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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