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退休同事,老罗已经65岁了,他90岁的父亲病故了,母亲早已去世了,留下了90万现金存款,还有两幢四层的楼房,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本想着全部家产由儿子继承,已岀嫁的女儿们不会争的。老罗就心安理得地收下遗产,自行支配。
谁知,四个已经出嫁的姐妹们一齐上门,要求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老罗不愿意,说他奉养父亲多年,姐妹们都出嫁多年,不能分配遗产。
结果,老罗与姐妹们谈不拢,就被姐妹们一纸状书告到法院,就算老罗请侓师据理力争,还是输了官司,父亲的所有遗产都得老罗与四姐妹5人平分。
最后,老罗提出:因为父亲在世时,一直与老罗住,都是老罗和儿子们照顾的,尽到了赡养的义务,要求父亲留下的那两幢楼分他的两个儿子,90万现金5兄妹平分。
四姐妹商量后,同意了老罗的提议。这件遗产分配案件,当时轰动整个县城,成了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
有些人说,都出嫁的女儿,还回来争娘家的财产,太不要脸了,其实,出嫁的女儿也有继承权的,这些人是不懂相关的继承法律。
有些人说,如果想要身后遗产全部留给儿子,就得立下遗嘱,免得日后起争端,这些人是懂得继承法律的人。
还有些人说,女儿和儿子都一样,就得平分。
朋友们,你们又是怎么看,已出嫁的女儿回娘家争遗产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