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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鸡蛋兽药残留超标被查处的案件我们经常听说,但很少听说过鸡肉兽药残留超标被查的,不过刚刚最高法公布了一批危害食用农产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一例浙江某养鸡场主李某钦因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三黄鸡而遭法律严惩。
不过和我们经常听说的鸡蛋兽药残留超标不同,这次案件定性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而在鸡蛋兽药残留超标的案件中,有的被定性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的却只是按照不合格产品或者不规范用药进行行政处罚。
可见在处理类似案件中,还缺乏明确的标准,实际上根据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只要不是添加食品动物禁用药品就不能定性为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罪,而只能定性为不规范用药;而被定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更是只有上述这一例。
希望有关部门将不同部门法规进行整合,明确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定性,做到有法可依,养殖户也可以据此规范自己的用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