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死刑犯,为何都要在“秋后的午时三刻”行刑,有什么讲究?

赫薰看事 2024-06-01 07: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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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夏夜芦苇荡

编辑|夏夜芦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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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大名著《水浒传》中,有着许多众好汉劫法场的情节,看的人连连称快;而在众多古装影视剧中,也总是会出现犯错之人被问斩的情节,中国许多戏曲作品中,也常有犯人被判斩首示众。

“秋后问斩”、“午时三刻行刑”这样的话语时常出现。那么,你知道午时三刻是什么时候吗?

古人为何会非要选择在“秋后”的“午时三刻”行刑呢?其他时间不行吗?这其中究竟有着怎样的特殊含义?

死刑制度之流变

从古至今,在所有刑罚中,死刑的历史最为漫长,而死刑的发展历程同时也是人类刑罚文明进化史的缩影。

从封建制度建立以来,死刑便一直存在,而死刑的执行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历朝历代君主的主张不同,在刑罚的严酷程度方面也有着明显的差异。

据清末法学家沈家本考证,中国历朝历代的死刑种类大约有24种。虽然最终的结果都是剥夺生命,但通过刑罚的残酷程度和对犯人的折磨,可以大大增加统治者的威慑力。

在商纣王时期,死刑的方式十分残酷,而且残酷的方式都各不相同,据《史记·殷本纪》记载,有一种名为“醢”的刑罚,便是把人杀掉之后,再剁成肉酱。

此外,还有剖心、烹刑、炮烙,剖心便是破胸取心,比干的死法,而烹刑便是指用锅烹人,妲己的初恋伯邑考便是死于这种刑罚。

以上刑罚,都是由旁人行刑,而炮烙却是真真正正的折磨罪犯身心。

在行刑之前,监刑者会准备铜柱和炭火,铜柱上涂油,再将铜柱至于炭火之上,由炭将铜柱烤热,而后令有罪之人赤脚在铜柱上行走,因为铜柱炽热而且涂满了油,所以犯人很容易滑下来,掉在火炭中,被活活烧死。

在秦代,统治者为了惩治危害国家政权及忤逆自己的人,亦设立了多种死刑的方式,主要有腰斩、枭首、弃市、定杀、生埋等。

到了汉武帝时期,因为信奉儒家思想的关系,所以死刑的执行方式变得“仁慈”不少,只有枭首、腰斩、弃市三种。

隋文帝杨坚登基之后,又废除了枭首等酷刑,最终只保留了斩和绞两种死刑。唐高祖李渊登基之后,继承了杨坚的立法思想,对罪犯的惩罚又减轻了许多。

不过,宋朝的律法却又再次走向严厉,其死刑的残酷程度,虽然比不上商纣王,但却又有了自己的创新,“凌迟”便是出自宋朝。

虽然千刀万剐之刑在秦汉时期便已经出现,但却并未成为正式法典中的官方刑罚,只是大户人家的“私刑”。而将凌迟之刑广泛使用并“发扬光大”的,便是后来的明朝。

众所周知,明太祖朱元璋治国主打一个“重典峻刑”。因此,在明朝被凌迟处死的人很多,按罪行决定犯人被剐刀数,最多被判3600刀。

无论是哪种刑罚,在行刑之时都会将地址选在闹市之中,并且允许群众围观。这样的方法,虽然有被劫法场的风险,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震慑作用。

而行刑的时间,便大多是在“午时三刻”,这是为何?

为何选在午时三刻

我们都知道,古代的计时方式和现在不同,他们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是现在的两个小时。

古代的午时,在今天就是中午的十一点至下午一点,午时三刻差不多就是现在的中午十二点,这个时间,太阳直射地面,所有人或物的影子面积都是最小。

古人认为,杀人属于“阴事”,无论被杀的人有多十恶不赦,总归他的生命也是被人强行剥夺的,肯定会有怨气,若是行刑的方法再残酷下,则怨气更重。

因此,他的鬼魂很可能会因为怨气而继续在世间停留,并伺机报复在世的官员。在古人看来,鬼魂是十分惧怕阳光的,所以在许多古装奇幻剧中,鬼魂出现时如果是在白天,都会在头顶打一把伞。

因此,为了防止鬼魂出现,所以古人在执行死刑时,会选在一天之中阳气最盛时。不过,在午时三刻行刑的原因却也不止与此。

还有说法是这样的,就是人在午时三刻之后,因为阳光的关系,所以脑子不太惊醒,昏昏沉沉想睡觉。再加上,每个死刑犯在行刑之前的最后一顿,都会吃点好的,在饱餐一顿之后,人也会越来越困。

阳光和饭后,增益叠加,便更加懵懂欲睡,因此在这个时间处死刑犯,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的痛苦。这个说法,虽然理论上是有那么些道理,但是命都快没了,想必没有几个人会有困意吧。

不过,“午时三刻问斩”这个规章制度,大多是在明清时期,在唐宋时期,却大多为黄昏时期。

在《唐六朝·刑部》中,曾提及“日未后乃行刑”,意思便是说,在太阳下山之时,但天色尚明时行刑,这样做的意图,是为了方便死者“投胎托生”。

除了在“午时三刻问斩”之外,行刑的日期也有着特殊的含义。

秋后问斩是顺应天道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习惯将“道”作为行为和制度的依据。在社会中,无论做什么,都应该顺应天道,若违背天道,则上天便会降下惩戒。

或天下大旱,亦或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这些天灾,是对违背天道的惩戒,也是对当代国君的警告。

因此,君王在制定法律时,“遵循天道”便是一切制度的前提条件,无论怎样,都应顺应天道。

而天道好生恶杀,所以刑杀和冤狱便“有违天道”,可犯罪者在犯罪时便也违背了天道,则将忤逆天道者杀害,实则是“替天行道”。但归根结底,强行剥夺别人的生命,本就是不对的。

所以古人认为,既然是“替天行道”,那么在何时行刑也应该顺应天道,所以便有了“秋后问斩”这个说法。

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中,春天万物复苏,草木萌生,正是生命力顽强之时,而且,这个时节,天气回暖,阳光一天比一天充盈,滋养着万物。在万物生长之时,行杀戮之事有违天道。

夏季草长莺飞,天气炎热,因为气候的关系,农作物的生长速度也快了很多,万物茂盛,同样不可行杀戮之事。

不过,从秋天开始,万物便开始进入休眠时期,树叶逐渐枯黄,随风飘落,以己身换来年生机。气候也逐渐转凉,日照时间短,有肃杀之气。

到了冬季,就更不要说了,不止植物,就连许多动物都进入了休眠期,这个时节自然万物停止了生长,行杀戮之事不算违背天道。

因此,在古代社会,秋冬行刑乃是顺应天道,一般来说,除非犯下谋反等大罪会执行斩立决之外,一般罪犯都会在秋分之后,立春之前被处决。如果不按照法定时间行刑,则违背天道者会被严惩。

在西汉后期,秋冬行刑已成制度,其顺应天道的理论已在民众心中根深蒂固。

不过,也并非所有的犯人都会被留在秋分之后处斩,不过,即便是非要处决,处决的日子也要深思熟虑。

在唐宋时期,法律规定,出去每年的立春到秋分,正月、五月、九月这三个月份,也是绝对不能行刑的。

除此之外,在每个月朔望和上下弦日、特定的节气以及国庆等特殊的日期,也都不可行杀戮之事。

在明代,甚至还额外规定了在月份中特定的天数不能行刑,此外,若行刑日是阴雨天或出现夜未明的情况,也不得执行死刑。

结语

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体系中,皇帝自诩真龙天子,因此他的权力总是凌驾于整个天下,这个社会的建立、延续以及运转都离不开天子的管理。若遇明君,则四海升平,百姓安乐,若遇昏君,则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死刑一直在显著减少,若非犯下十恶不赦、人神共愤的重罪,很难会被执行“死刑”。

可见,人道已经发展成为人权,而人权正在为判处死刑的死刑做出努力,人人都享有生命权。法律给予每一个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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