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知县每年能拿多少银子?为什么会称其为“芝麻官”呢

街猫聊历史 2021-12-24 09:13:43

封建王朝的皇权只到县一级政权,县城以外基本都是由当地的士绅、族长自行管理。所以县官是亲民之官,所谓“父母官”是也。至于知县是不是小说、戏剧、曲艺中蔑称的“七品芝麻官”,我们可以从他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衙门公事人的薪金情况来作一个探讨。

正七品的知县

请不要轻易说知县是“芝麻官”,在这个品级里的职位较多,第一就是翰林院编修,它的主要工作就是为朝廷担任秘书工作,组成人员是一甲二、三名进士,由朝廷“除授”(官拜);其它的如大理寺评事,它的主要工作就是对大理寺的狱案进行复审。还有就是各县知县(这是正七品标杆性职务)等等。

所以说知县职务丝毫不逊色于那些在朝廷衙门行走的、由进士及第的官员。

他们的顶戴服装如何呢?这是有严格规定的,绝不允许混肴一一

朝帽起花,金顶,中嵌小水晶。带素银圆版四片,鶐补服(背的前后各缀一块)。

坐椅的配置:冬天铺设鹿皮,夏天用灰色布包毡毯。蟒袍为通身五莽四爪,颜色不拘。

正七品知县的待遇

俸银:45两/年。

俸粮:45斛/年。

以50克=1两计算

今天国际银价4.59元/克。

45两=2250克

2250克x4.59元=10307.5元/年(壹万零叁佰零柒元伍角)

1斛=200斤X45斛=9000斤

国内米价

1斤=3元

9000斤x3元=27000元(贰万柒仟元)

10407.5元+27000元=37407.5元/年(叁万柒仟肆佰零柒点伍元)

这就是清政府给予七品县令的全部俸祿。摊到每月的俸祿为3117.29167元(叁仟壹佰壹拾柒元贰角玖分壹厘陆毫)

根据经济日报出版的《饮食史》记载,清末民初的精面粉一袋44斤价值一元六角钱,每斤仅为4分钱。

在清朝末年,每月薪俸折合白银3117元肯定不是一笔小数目,要买近七万八千斤精白面粉。

清朝一个县的编制

所谓编制就是朝廷命官,人数极少,大县只设四人:知县、县丞、主薄、典吏各一员。

另外就是设教喻、训导各一员,巡检(驿道管理)数名,这些吏员由朝廷任命和管理,俸禄由朝廷负责。

问题来了,一个县城仅有几个人管理是绝对不够的,比如衙门的幕僚、三班衙役、六房书办、乡村保甲,这几类人朝廷是不管粮钱薪酬的。

幕僚由知县自己掏腰包付给薪酬,衙役只是给一点饮食补助金,没有工资。

书办连伙食钱都没得,只是给一点誊抄费。

至于乡村保甲长,没有任何费用,属于义务。

清朝的衙门是否据此认为是“清水衙门”呢?

举例来说“书办”,他们不是官员而是吏员,微薄的誊写费还不够他的烟饭钱,但

是这些人精通信函格式,巧言令色,熟悉律例,工于修辞,与衙门熟悉,很方便通过各种门路谋取私利,用于弥补薪资的不足。

县衙的六房书吏

朝廷有六部,县衙有六房,麻雀虽小 五脏俱全:吏、户、礼、兵、刑、工。

他们的收入极其微薄,但是,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职责,找点外水。

比如刑房衙役有外差了,就向当事人收取车费、驴费、草鞋钱、茶水钱、烟饭钱,知县认为这些费用应该收,是合理合法的正常收费,但是,不准趁机勒索,狮子大开口。

现实是否很理想呢?还是很骨感!清代著名寃案《楊乃武与小白菜》中,杨乃武就是看不惯余杭县衙门的差役们对于老百姓纳税交银子要扣除火耗,交粮米要扣损耗,量米的时候还要用脚踢几脚,米溢出斛外,即使落在地上也不许农民扫走。

所以清朝地方县城对于钱粮的征收,充满了循私舞弊,这也说明了县衙的办公经费存在问题。

结束语

清代中期,书役、幕僚擅权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实在是清代一大危害。正七品知县,根本谈不上是“芝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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