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3年,他出生于世族大家,家族中排行十三,人称“杜十三”,祖父是唐朝宰相杜佑,他就是杜牧。
杜牧有天人之姿,风姿绰约,是一位翩翩公子,无论是出身,长相,还是才华,都是万里挑一的,杜牧是长安城里,无数女子钦慕的对象。
杜公子性情洒脱,不拘小节,才华横溢,代表作《山行》、《秋夕》、《赤壁》、《题乌江亭》等,曾名动天下,极负盛名。
32岁那年,杜牧外放扬州做官,心情低落之时,偶遇一位歌女。
歌女豆蔻年华,单纯可爱,倾国倾城,才华横溢,与诗人相见恨晚,如胶似漆。
奈何情深缘浅,不久,诗人升官调去长安,歌女身份卑微,无法与诗人同行,在离别之际,写下了《赠别二首》,不着一字而尽得风流。
这究竟是一位怎样的女子,能让纤尘不染的杜公子为之倾倒,念念不忘,依依不舍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赠别二首·其一【作者】杜牧 【朝代】唐代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笔者观点】
835年,杜牧外放扬州做官,官至扬州“掌书记”,“掌书记”是节度使的属官,相当于节度使的秘书,官位不高,从八品。
那年,杜牧32岁,偶然的机会,认识了扬州头牌歌姬,歌姬豆蔻年华,单纯美好,与诗人相谈甚欢,结为知己。
可惜,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杜牧接到了朝廷的调令,升杜牧为监察御史,要离开扬州去长安赴任。
在离开扬州之前,诗人与歌姬匆匆见了一面,互诉情深,可惜一个是官,一个是妓女,风月过后,终究会曲终人散。
临别前,诗人为歌姬写下了两首《赠别》,而后杜公子的《赠别》诗,不胫而走,绝美了一千多年,这是其中的第一首。
诗人笔下的歌姬究竟长什么样子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诗人说:“娉娉袅袅十三余”这里的“娉娉袅袅”形容女子体态轻盈美好。这里的“十三余”,大概13岁。
原来诗人的红颜知己是一位13岁的小姑娘,长得很水灵,身体轻盈美好。
“娉娉袅袅十三余”短短七个字,就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美丽娇小的倩影,真得是空灵绝妙。
接下来,诗人不再正面写歌姬有多美了,转而写豆蔻花,以花比美人。
“豆蔻梢头二月初”,这里的“豆蔻”是南方的一种植物,一个非常独特的植物,当花穗成熟时,叶子会慢慢往内卷起来,穗头会变成深红色;当叶子慢慢展开的时候,花也会慢慢绽放,颜色淡红,是不是像极了女子的某个部位。
南方人给含苞待放的豆蔻花,取了一个文雅的名字叫“含苔花”,古人常用它来比喻处女。
诗人笔下的花,正是二月初,含苞欲放的豆蔻花,也就是“含苔花”,这里暗指歌姬美丽纯洁,是冰清玉洁的处女。
这位女子的性格如何呢?
诗人仅用了“梢头”两个字来形容歌姬的性情,原本是说春风吹来,花在枝头随风摇曳的样子,这里形容女子可爱娇羞。
所以,诗人仅用了一句“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就把一位倾国倾城、娇羞可爱、纯洁的歌姬形象刻画出来了,真是一位绝世佳人。
说到这里,我们来大胆的猜测一下,这位歌女的身世背景吧。
在唐代,妓女分为公妓和私妓,公妓来源于犯了重罪的官吏妻女,或者是一般百姓的妻子和女儿,及贵族进献的女子,这类公妓主要服侍皇帝和贵族。
而私妓的来源很杂,服务的对象很杂,是比公妓更惨的妓女。
杜牧在扬州是八品小官,很显然,这位女子的身份应该是一位私妓。
虽然诗人写了情深款款的《赠别二首》,但诗人从未想过要带她离开。
显然,这位美丽的歌姬,只是诗人生命中一个短暂露水情缘。最终,这位女子的命运也是很悲惨的。
放眼到那个时代,如果你说诗人很渣,其实也不完全对,诗人对女子的感情更多是欣赏,加上诗人是唐朝宰相杜佑的孙子,是世族大家。
诗人与歌姬的身份有云泥之别,身份是彼此无法跨越的鸿沟,连给诗人做妾都难于上青天。
言归正传,诗人最后说“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在这繁华的扬州城里,十里长街上有许多歌舞坊,扬州城中有无数美人,可惜都不及这位歌姬美丽动人。大胆猜测,这位歌姬很可能是扬州头牌歌姬。
杜牧这首诗,仅仅用了28个字,从女子写到花,从花写到春城,从闹市写到美人,最后用全扬州的美人来烘托意中人,写出了歌姬的天人之姿,绝世容颜。
2、赠别二首·其二【作者】杜牧 【朝代】唐代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尊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笔者观点】
诗人笔下的《赠别二首·其一》着重写美人,《赠别二首·其二》着重诉说诗人与美人的情谊,表达诗人对美人的留恋。
诗人要离开扬州,去长安做监察御史,这本来是一件升官的喜事,而诗人在别筵上,却笑不出来。
诗人为什么念念不舍?原来在别筵上,诗人遇见意中人,曾与自己呤诗作对,把酒言欢,陪自己度过失意年华的歌姬,如今自己要走了,却不知道如何与她告别。
诗人说:“多情却似总无情”诗人不忍心与女子分别,感情千头万绪,诗人一个“总”加强感情色彩。
诗人太喜欢歌女了,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表达离别,都不足以表达自己内心的多情。
别筵上,诗人与歌女,四目相对,没有言语、没有话别、只是彼此深情的望着。
诗人说“唯觉樽前笑不成”,一个“笑”字,十分传神,一个字藏着诗人太多的情绪了。
诗人想笑是因为多情,诗人因为伤感别离,所以又“笑不成”,“笑不成”是太多情,不忍离别,却事与愿违。
这种“笑”引发的矛盾心情,极有情味。
诗人最后说“蜡烛有心还惜别”,蜡烛有烛芯,所以说“蜡烛有心”,而诗人把宴会上的蜡烛之心,比喻成了男女主人公惜别之心。
“替人垂泪到天明”,诗人的宴会一直持续到天明,而男女主人公也痛心了一夜。都说戏子无义,歌女无情。
而诗人笔下的歌女,不仅有情还有心,离别之际,歌女泪眼朦胧,可以说这种悲伤,真是令人“不忍淬读”。
读完了《赠别二首》,我们会惊艳歌女的绝世容颜,也替会歌女的命运而感到悲伤,也会被歌女与诗人感情感动。
诗人与歌女只是短暂的露水情缘,但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奈何情深缘浅,命运弄人,两人身份悬殊,终究一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