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国历代行政区划的演变,应该是世界行政区划史当中最为复杂也是最值得研究的一个区域。
但是,无论是在历史上的各个时期还是现在的行政区划格局,除了中央层面之外,地方行政格局大致是相同的;这里指的“中央”即在我国历史上不同时期诸侯分割方面等等。
其中例如在秦始皇的统一和扩张时期全国设立的20多个郡建制,即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并且在这个阶段首次将福建、广东、广西包括越南纳入了中国的版图。
秦代行政版图概况
还例如在其他多个历史时期,除了中央政府之外,地方行政框架也是基本分为州、府与县等等;其中如在北宋时期,参照秦朝时期较为完整的分为了20多个路等等。
后期直至到了清朝统一中原后,划前朝的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为十八个行省,各省以府(州)、县为两个行政区层面。在晚清时期,还设立了台湾与新疆建省等等,这个阶段的清朝境内共分为二十二省与若干个特殊政区。
由此看,当时的清代后期行政区划格局也是近代行政区划的大致轮廓。
清朝时期的行政区划概况
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尤其是当时的百废待兴这个阶段,由于当时基层政权、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等等均有待完善,当时就多达30个省,其中还包括着12个直辖市与若干个特别地区等等。
后期随着全国行政区划的不断完善与人口结构的不断合理分流,到了50年代,全国各地从省级到地方均开始了逐渐调整;期间例如陆续撤销了平原省、绥远省、擦哈尔省、松江省、热河省、西康省等等。
其中以最早设立的内蒙古开始,还分别将新疆、宁夏、广西等改为了自治区。
到了80年代与90年代以来,随着海南省、重庆市与香港、澳门的回归,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等34个省级行政区。
各个省与自治区区域下辖333个地级行政区,其中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与3个盟;地级当中共下辖2843个县级行政区,其中1301个县(还包括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县级特区与1个县级林区,)与394个县级市,以及977个市辖区。
我国现行行政区划概况
尤其是在近30年我国城市化推进最快的这个阶段,全国省级与地级包括县级行政区划虽然得到了不断的完善,但是整体上还是与现实需要有着一定的距离;其中例如人口的不断分化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够均衡等等。
因此在坊间也多有行政区划调整的诸多建议。
其中焦点例如增加或缩减省级行政区以及精简地级行政区、合并县级行政区等等。
按照历史各个行政区划的形成以及目前的现状,其实主要就是可考虑行政区的一个统一性,包括结合目前的人口结构与经济发展等情况进行一个优化调整。
具体设想就是可将现在的省级行政区(除香港、澳门过渡期之外)统一整合为31个省,其中可考虑将4个直辖市改为“直隶省”(其中京津冀合并为中央直隶省,江苏与上海合并为松江直隶省),5个自治区改为省(其中新疆分为新疆省与南疆省,内蒙古改为塞北省,蒙东地区与黑龙江吉林部分区域设立兴安省),同时恢复西康省;其他现行省份与两个特别行政区暂时不做调整。
全国区划调整设想方案
在省级调整的同时,各个地级行政区统一调整为州府建制,其中例如在之前的5个民族自治区改为省之后,可扩大对各个民族自治州的设立,由此可尊重各少数民族的自治制度。
其他大部分地级市改为州或府之后,其中可保留中心城市或市辖区等等;例如在中央直隶省区域内,可设立北京、天津、石家庄与雄安等直属中心城市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