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石家庄深泽县一化肥商户因售卖不合格化肥被有关部门罚款6.9万元,没收不合格化肥5.9吨的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网友们质疑处罚过轻。
几年前,福建福州的一位老伯因售卖不合格的芹菜70斤获利14元,被有关部门罚款5万元,因未及时缴纳罚款,后又被追加了5万元罚款。
售卖5.9吨不合格化肥的罚款竟不如区区70斤不合格芹菜,这问题到底出在哪?两条罚款又说明了什么问题。
事件详情话说山东兰陵县的化肥经销商马女士,从河北石家庄一化肥商家李某那里进了一批化肥,马女士又将化肥卖给了当地的农户。
谁知买了化肥的农户向马女士反映,这化肥撒下后没什么效果,反而导致了死株的出现,很可能是假货。
这化肥的播撒是有季节性的,过了那个时间段,对农作物的收成可是有很大的影响。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立马就对这批化肥进行了检测,并确定这批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农户的化肥是从马女士这里购买的,马女士自然脱不了关系,马女士于是向农户们退款并赔偿了2万多元。
尽管作为经销商的马女士只是一个中间商,但她也属于制假售假的一个环节,很可能会面临有关部门的巨额罚款。
尽管马女士也诚恳的向农户们道歉,并一再声称并不知晓这批化肥有问题,完全是给上游的供货商给坑了。
但人心隔肚皮,道歉加退款赔偿也未必有效,作为经销商如果失去了口碑和信用,那生意基本上就没法做了。
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马女士于是找到了供货商李某,刚开始李某态度很好,同意退货退款并赔偿,可当马女士将货物退还给李某的时候,李某却突然变卦了。
只答应按退回来的货原价退款,至于其他的赔偿问题就甭想了,马女士自然是不答应,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马女士只得理想其他方法来维权。
有人就给她出主意,叫她找一个打假人来举报李某售卖假化肥,这样既可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对李某的售假问题作出处理。
又可以要回自己的退款和赔偿,还能挽回自己的声誉,可谓是一举三得。于是马女士就找到了打假人赵某,双方经过协商后,赵某答应了下来。
6月28日,打假人赵某和朋友来到了河北石家庄深泽县,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李某存放化肥的仓库,并在仓库中发现了假冒化肥。
于是赵某立即向当地的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当地的质检部门立即出动,对仓库里的化肥进行了检验,果然发现有问题。
当李某得知是赵某举报了他时顿时就火冒三丈,当着现场执法人员的面,就对李某实施了殴打,从视频画面中我们能看出,几人将黑衣男子赵某团团围住。
先是一顿推搡,接着一个女的故意往赵某身上蹭,说赵某非礼了她,然后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赵某倒地后依然是不依不饶,跟赵某一起去的朋友也挨了一顿揍。
当时旁边就站着两名执法人员,而这两名执法人员居然像没看见似的,站在那里无动于衷。
虽然这两名执法者并不是公安人员,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是有责任上前去阻止的,这两人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难免让被打的赵某和他朋友寒心。
事后,估计赵某和他的朋友也只是受了点皮外伤,也就没有去做伤情鉴定。又或者是暂时没有时间去做伤情鉴定。
质检部门对这批化肥送检后,确认就是不合格产品,于是对李某的这批化肥做了查封处理,共查处了5.9吨不合格化肥,并处罚金6.9万元。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的仓库里就查获了近6吨不合格化肥,这还不包括已经卖出去的,考虑到他是批发化肥的,那个量肯定很大。
单就违法所得这一项,也不应该只是罚6.9万元,我国对于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还是比较严格的,一般会处以货物价值3倍以下罚款,按照这个处罚标准,显然有轻罚的嫌疑。
我们不妨来做一个对比,前面提到的福州一老伯仅仅只是卖了70斤不合格的芹菜,就被有关部门罚了5万元,后又加罚了5万。
同样是卖不合格产品,这罚的标准差的也太大了吧。那就因为芹菜是人吃的,而化肥只是用作农作物生长?
我们注意到这个李某其实也是一个中间商,那他的这批货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这可得要好好的查一查,源头厂家才是罪魁祸首。
不把它挖出来,那可是祸害无穷。农民伯伯买了这种不合格的化肥,必然会造成农作物的大幅减产,一年的收成都大受影响。如果大量的这种不合格肥料流向市场,那造成的损失是相当大的。
在这起事件中,李某见事情败露,恼羞成怒之下就将矛头直接指向了举报人赵某,并当着两名执法者的面对他实施了殴打,可以说是无法无天。
这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虽然赵某目前还没有做伤情鉴定,就李某故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最起码也要来个拘留5~10日,罚款200~500元。
我认为这起事件中的马女士也不完全是无辜的。作为化肥经销商,她有责任确保她所进的化肥质量可靠。当地的村民之所以到她这里来买化肥,肯定是看中她的为人和口碑,
现在化肥生产厂家鱼龙混杂,但从大品牌厂家进货一般都不会错,做过化肥生意的都清楚,大品牌质量有保证,但是利润也较低,小品牌一般利润比较高,但质量就很难有保证。
这个马女士千里迢迢从山东跑到河北去进一个小品牌化肥,要说不是奔着较高利润而去,谁也不会信。
如果这个马女士从事化肥销售多年的话,这批化肥有没有可能存在问题,她多少心里还是有一点数的,说白了,被坑的可能性很小。
这也是很简单的道理,品质好的商品往往成本都不低,那利润也只会在一个正常范围之内,如果一件商品的利润超过了正常值,那就要打一个问号了。
再来聊聊这个打假人赵某只能说打假这行不是随便一个人能干得下,不仅需要胆量和策略,还要随时准备好挨打。前段时间狂飙兄弟到某农贸市场打假,结果被一群人团团围住,手机被抢,人还差点被打。
2011年,洛阳电视台记者李翔在家门口被人杀害,年仅30岁,两名凶手随后也被警方抓获,警方调查审理后认为这是一起持刀抢劫杀人案,
但很多人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杀人案,只是伪装成了抢劫杀人案,当时歹徒向李翔的腹部,头部和手臂猛刺十多刀,几乎是刀刀致命,这哪像是抢劫,更像是专为杀人而来。
大家之所以有这种猜测,是因为此前李翔曝光了某地的地沟油问题,这地沟油是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李翔显然是动了这些人的奶酪。
在这起事件中的赵某也因为举报李某售卖不合格肥料而遭了一顿打,赵某的举报行为可不只是动了李某一个人的奶酪,很可能李某的身后站着一群人。
其实从侧面就能看出一些端苗,这个李某将生意都做到了山东等周边省份,这说明他的生意做的还比较大。
而李某公然的售卖不合格肥料也应该不是一天两天了,也应该不只是批发给马女士一家,为什么直到马女士通过举报人举报才让这事给曝光了出来?
而李某目前只是被没收了5.9吨肥料和6.9万元的罚款,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处罚过轻了,那为什么会这么轻呢?这个问题很值得掂量掂量。
7月12日,深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份情况通报。从这份情况通报中,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一,有关部门已经按照程序第一时间将不合格的化肥进行了检查和扣押,防止了涉案物品的转移。人证,物证俱在,涉事商户想抵赖也不成。
二,双方发生争执后并报了警,公安机关已对此事件立案调查。及时出具了伤情鉴定聘请书,并联系举报人进行司法医学鉴定,但是目前为止举报人尚未进行鉴定。
三,经鉴定,这批化肥为不合格,有关部门已经对该商户立案,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不合格化肥5.9吨,并处罚款6.9万余元,虽然广大的网友认为处罚过轻,但这一套流程下来,估计李某也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四,相对该商户的其他批次化肥进行深度溯源,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同时,还将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这些坑害老百姓的违法行为。
这化肥批发商李某可真是嚣张至极,敢公然售卖不合格的化肥,下游经销商马女士要求退款赔偿,他也敢耍赖,当着执法人员的面对举报人实施殴打。目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相信李某会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