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只因对他母亲说了一句:“妈,你别说了”。便被现场的民警认为是不服气,几个民警连拖带拽的将他拉到女厕所,接着就是一顿拳打脚踢,期间一位民警甚至扬言:“女厕所没有监控,打完就说是摔的”。
孙先生被打的鼻青脸肿,很快就失去了意识,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派出所过道上,裤裆处湿了一大片,被打的尿失禁了。
此时的他头部肿的变了形,脸肿的张不开嘴,吃了十几天的流食,后经医院诊断:两根肋骨骨折,左侧眼眶内侧壁凹陷,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事件详情这事发生在2022年8月29日,当时是疫情期间,家住青海市西宁市的孙先生带着母亲到小区楼下去做核酸检测。
此前孙先生是在深圳工作,他父亲患癌,一直都是由母亲照料,前段时间他母亲的脚也不慎扭伤了,孙先生只得从深圳赶回老家照顾双亲。
疫情封控大家都经历过,也就不多加阐述了,孙先生和他母亲到楼下扫码检测时,扫码信息显示有异常。
现场的几名工作人员顿时就如临大敌,随即孙先生和他母亲就被带到了西宁市彭家寨派出所。
当时包括公安机关在内工作的重点就是防疫,只要发现有异常,那必须是第一时间处理,当时有5个扫码有异常的人(其中就包括孙先生和他母亲)被带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就厉声指责这5个人。
老太太被别人指责心里肯定不舒服,于是就解释道:老伴患癌,她又腿受伤,实在是不方便才把做核酸给耽搁了。
哪知道越解释,民警非但不听,反而将矛头全部指向孙先生的母亲,几个人围着孙先生嗨母亲就是一顿骂。
站在旁边的孙先生有些看不下去了,对着他母亲说:“妈,你别说了”,孙先生的本意是想让他母亲不要说话,免得让争执升级,哪知这一喊不要紧,居然惹来了一顿痛打。
一位民警冲上前拽住孙先生的头发,其余几人连推带拉的把他带到了女厕所里,其中一人很狠狠的说道:“骂你不服吗?服不服?”
接着几个人就对孙先生实施了暴力殴打,孙先生回忆当时在场的有五六个民警,都参与了殴打,他当即就被打倒在地,头和手都被踩在地下,对方还不收手。
孙先生边哭边求饶:“别打了,别打了”可拳脚依然是雨点般的打在他身上,很快孙先生就昏了过去。醒来后人已经躺在了过道上,孙先生被打的伤痕累累,尿失禁,趴在地上动弹不得。
孙先生的母亲见儿子被打成这样,心疼的泪流满面,孙先生的母亲质问对方:“我儿子犯了什么法?你们为什么要打人?”
在场的几位民警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告知:他儿子是在厕所里摔成这样的。上个厕所能摔成这样?这不是在骗三岁小孩吗?
孙先生的母亲当即表示怀疑,为了留存证据,又拿出手机拍摄了儿子身上的伤痕,民警见状立马冲上前去抢走了孙先生母亲的手机,强行删除了拍摄的照片。
看着趴在地上已经动弹不得的儿子,担心儿子出现什么闪失,孙先生的母亲只得苦苦的哀求派出所民警将他儿子送到医院治疗,老太太在那里哀求了许久。
派出所民警才将孙先生送到了医院,可奇怪的是:当天医院没有开具任何检查报告,就只给孙先生开了几盒药,然后孙先生就被送回了家。
打成轻伤孙先生回到家后,没多久就出现了尿血,头晕,头疼,呕吐等症状,很明显孙先生受了内伤。
家人赶忙又把孙先生送到了医院,孙先生的爸爸在得知儿子在派出所被打后,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报警。
估计那天派出所民警为了掩盖证据,将孙先生送到医院后根本就没有做任何检查,只是让医生开了两盒跌打损伤的药。
当孙先生第二次被送往医院后,经医院检查:
孙先生两根肋骨骨折,头部脸部多处外伤,以及多发软组织挫伤。接到报警后,警方也是赶到医院询问了一下孙先生的伤情,很明显,伤的不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私下和解彭家寨派出所的前任和现任所长得知了情况后,多次找到孙先生,表达歉意的同时也寻求私下和解,并做出了以下表态:
首先,对孙先生在派出所受到了伤害表示深深的歉意。
其次,对参与殴打孙先生的几位民警将做出严肃处理。
另外,赔偿孙先生10万元,并赔偿他们家店铺的三个月租金。
见两位领导都这么态度诚恳,孙先生和他的家人答应了私下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但孙先生坚持一条:必须要严惩那几位殴打他的警察。
这里就有个小插曲了,孙先生回忆当时有五六名警察参与了殴打他(估计当时比较混乱,他也记得不太清楚),而该所的所长却称派出所内的监控显示,当时拖着孙先生进女厕所的是4个人。其中一名民警没有动手,参与殴打他的包括1名正式民警和2名辅警。
讨回公道赔偿也给了,和解协议也签了,按理说这事也就算过去了,可孙先生左等右等都没有等到公安机关对那几名参与殴打他的警察的处分通知书,就在时隔半年之后,孙先生也有特地来到了彭家寨派出所了解情况。
没想到一到派出所就看见那名曾参与殴打他的民警正在那里上班,孙先生是气不打一处,敢情派出所信誓旦旦的说要严惩那几名殴打者是忽悠人的?
于是他当面质问民警张某为什么要打他?张某却予以否认,声称是他自己摔倒的,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愤愤不平的孙先生决定为自己讨回公道,于是他向西宁市多个部门反映了情况,为了拿出有力证据,他先后三次做了司法鉴定。
第一次司法鉴定是2023年7月5日,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第二次鉴定是2023年8月17日,鉴定结果也是轻伤二级;
第三次鉴定是在2024年1月13日,鉴定结果还是轻伤二级。
轻伤二级已经属于故意伤害罪的范畴,根据我国刑法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考虑到参与殴打的是执法人员,执法者知法犯法,应该罪加一等,而民警张某将人打伤后,居然还能正常上班,这明眼一看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事后派出所也站出来回应:事发后,上级部门对张某做出了停职的处分,停职期满后,张某才回来上班的。
又是一个停职了事,如果没记错的话,近些年来,很多涉及到公职人员违法乱纪的热门事件,大多是一个停职处理,这个停职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处理,如果在停职检查期间没有什么问题,过个十天半个月也就照常上班了。
那问题就来了,这个打人的张某真的就没有查出什么问题吗?将人都打成轻伤二级了,这可是妥妥的故意伤害罪,如果是老百姓将人打成这样,赔钱坐牢估计是跑不了了。
就因为张某是民警,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他就可以一个停职了事,怎么看都有点像是罚酒三杯。别说当事人孙先生会不满意,咱局外人看了也不会满意这个处理结果。
2023年10月,西宁市城西分局正式对孙先生故意伤害一案做出立案侦查的决定,满怀期待的孙先生于是就静静的等待着警方的消息。
结果直到2024年5月份,案件的侦办都没有任何进展,每次打电话过去,都是一个“案件正在处理当中”,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眼见拖了这么久都没有眉目,孙先生于是向检察院提出:要求西宁市城西分局回避办理此案,检察院同意了该请求。
目前该案由西宁市公安局办理,也就是提级办理,最新的消息是张某已经被列为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余几名打人者也正在调查,该案已经准备移交检察院起诉,最终处理结果就敬请期待了。
网友热议一位网友坦言:疫情后期确实很严格的,所以理解双方的情绪,如果那时候不严格扫码会害死多少人?至于会不会用一句话就遭打,只能是一家之言,不太确定。
这话没毛病,疫情期间封控确实挺严格,这个大家都亲身经历过,国家为什么这么严格的执行防疫政策?
也是为了大家的健康安全着想,那段时间各部门是严防死守,生怕出现差错,除了是疫情给到的压力,也有上级部门给的压力,疫情期间就有不少公职人员因防控不力被撤职查办,压力大难免就会有情绪。
也有网友认为:打黑扫恶从警察内部做起,自身不正,何以正人?
知法犯法!意图掩盖犯罪事实!开除,入刑,重判,十年起步!
要侦办九个月?效率太高,必须严惩不贷!
结束语在疫情期间这种特殊情况下,执法人员身上的担子重,压力大可以理解,但这也不是随意殴打他人的理由。
身为执法者,应该更清楚这一点,孙先生和他的母亲并不是恶意的逃避核酸检测,而是因为客观原因给耽搁了。
涉事民警不问青红皂白,上来就是一顿臭骂,孙先生只是说了一句不痛不痒的话,就被打成轻伤二级,还特意带到没有监控的女厕所群殴。
这实在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对于这种警察队伍里的害群之马,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一定不能偏袒包庇,必须要公开,公正,严肃的处理,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维护公安机关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