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博士11天捐精5次猝死,父亲索赔400万:难道我儿不如一头牛

阿智通鉴 2024-07-18 06:57:13

«——【·前言·】——»

2011年2月12日,湖北武汉的一间取精室里,34岁的医学博士郑刚因为猝死离世。

据了解这是郑刚在11天内,第五次捐精,在其去世之后,校方决定赔偿其家属8.8万元。

这让其父亲非常不满,咒骂到难道我一个儿子,还没有一头牛值钱?于是他将校方告上法庭,提出了400万元的高额索赔要求。

那么事情的最终结果是怎样的呢,郑刚真的是因为捐精才导致的猝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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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博士·】——»

郑刚出生于1977年9月,家在湖北省鄂州市临江乡得胜村,一个典型的江南水乡,他的父母都是在普通不过的农民。

然而,郑刚却从小就展现出非凡的智慧和学习能力,在校期间,他的成绩始终保持在班级前列,频频斩获各类奖项。

1993年,郑刚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樊口高中,成为全家和全村人的骄傲,所有人就连他也以为自己会有一个锦绣前程。

然而,命运的转折往往出人意料,1996年高考前夕,郑刚不幸突发高烧,这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严重影响了他的考试发挥。

尽管平时成绩优异,然而这次郑刚的高考分数才仅够录取到三峡大学的临床医学专业。

对于家境贫寒的郑家来说,一年5000元的学费无疑是一笔巨款,为了供弟弟上大学,郑刚的哥哥郑静毅然决定辍学,只差一年就毕业的他选择到深圳打工。

郑刚深知家人的付出,在大学里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每天除了上个课,就是在自习室复习或者在实验室做实验。

据知情人所说,他每天都是最后一个离开自习室和实验室的学生,1.78米的大个子体重却不到55公斤,五年大学期间,他只穿过两件衣服:一件单衣,一件棉衣。

郑刚的勤奋与刻苦终于得到了回报,在大学期间,他年年斩获一等奖学金,始终保持着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

每次领到奖学金时,郑刚都秉持着节俭的作风,仅留下100元作为个人开支,将剩余的全部寄回家中。

五年寒窗苦读终有所成,2001年盛夏,郑刚如愿以偿地被分配到湖北省老河口市第一人民医院外科,正式踏上了行医救人的职业道路。

七年后,他又考取了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外科学硕士自费研究生。

«——【·捐精途中猝死·】——»

2011年1月,湖北人类精子库在华中科技大学校园内开展了一项捐精志愿者招募活动。

作为该校的一员,郑刚对此产生了兴趣,他认为这是一个可以贡献自己力量的机会,于是决定与妻子吴玲商讨此事。

吴玲也是华中科技大学的一位在读硕士,她知道这件事情对身体没有什么大碍,而且也算是为学校做了贡献了,便支持他去做这件事情了。

然而捐精这件事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在经过严格的体检后,郑刚被确认符合捐精条件。

之后,在1月14日到月底的十多天里,郑刚先后完成了4次捐精,2月12日是他第5次来到精子库。

那天上午11时左右,做完身体检查的他,像往常一样登记完身份信息后进入采精室。

这个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台电脑、一个洗脸池和一个沙发,墙上贴着几张美女照片。

所有流程都走完之后,便开始了取精这一过程,在正常情况下,整个采精过程大约需要半小时到一小时。

然而,从郑刚进去之后,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而郑刚依然没有出来,而且房间也没有动静。

在外等候的工作人员害怕出事,便敲门询问他的状况,得到的是郑刚肯定的回答,于是工作人员也放下心来。

又过了大概一个小时的时间,郑刚还没有从房间里出来,于是工作人员再次敲门询问,然而这次却并没有得到回应。

当他们打开门查看时,却发现郑刚已经倒在地上,神智不清而且呼吸也很急促,工作人员并没有当个,立马拨打了120急救。

但这也都无事于补,在送往医院以后,郑刚经抢救无效最终去世,医生确认他是猝死。

«——【·其妻拒绝尸检,其父“人命还不如牛值钱”·】——»

事故发生之后,郑刚的妻子吴玲通知了他的家里人,他的父亲郑金龙、哥哥郑静和嫂子陈利霞连夜从老家赶到武汉。

2月13日下午,因为郑刚父母年纪较大,恐怕他们承受不住,所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同济医学院生殖医学中心与郑刚的妻子和哥哥还有他的舅妈进行了第一次协商。

在这次协商中,为了弄清楚郑刚的死因,校方提出是否进行尸检,并表示尸检费用可以由他们来出。

但作为郑刚妻子的吴玲却拒绝了,她表示既然丈夫已经死亡,就让他入土为安,不要最后留下一个不完整的身体。

然而郑刚的父亲郑金龙并不同意,他不希望儿子那么快就火化,他希望可以通过尸检,给他和家里人一个交代,他不想让儿子死的不明不白的。

不过,郑金龙到底没在现场,他只能是干着急,却做不了任何改变,所以有了郑刚妻子的签字,郑刚最终还是没有经过尸检,便被送去火化了。

木已成舟,郑金龙只好接受这个结果,最后吴玲与他们达成协议,校方赔偿8.8万元,并且减免吴玲读研期间的部分学费和生活费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期间,吴玲曾提出要求解决她毕业之后的就业问题,但这并不在他们权力范围内可以做到的事情,所以这一要求被拒绝了。

虽然郑金龙在家人的哄骗之下,最终在这份协议上签下了名字,但这并不能消除郑金龙心中的疑虑。

他坚信儿子身体健康,不可能突然猝死,没有进行尸检就仓促火化的过程,让他脑海中充满了各种猜测,于是郑金龙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郑金龙不满足所赔偿的8.8万元,曾哭诉说,农村一头黄牛还要卖上个10多万元,难道我儿子的一条命还没有牛值钱吗?

为了讨个说法,郑金龙将近一年里就花费了28万元,目的就是为了打这场"力量对比悬殊"的官司,而打官司的钱大部分都是高息借来的。

为了收集证据,他购买了各种录音录像设备,雇佣民工当保镖,甚至将搜集到的6箱证据制作成电子版,以防丢失。

«——【·索赔400万!·】——»

2012年6月19日,怀着悲痛与不甘的心情,郑金龙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华中科技大学告上法庭。

他要求校方承担责任,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费用,总计金额超过400万元。

因为没有雄厚的家底,郑金龙请不起律师,在法庭上,他只能独自面对对面的律师,为了给儿子讨一个说法,单打独斗。

开庭后,他边读起诉书边流泪,边翻找证据边讲述,虽然准备了大量材料,但由于缺乏法律专业知识,他的陈述显得杂乱无章,法官不得不多次休庭,给他时间整理证据。

这场备受关注的诉讼最终以出人意料的方式落下帷幕,一审法院的判决并未完全支持郑金龙的诉求。

法院认定,在这起不幸事件中,郑刚本人和生殖中心都没有过错行为,基于这一判断,法院裁定双方应当共同承担损失。

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生殖中心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最终向郑刚的家属支付了19万余元的赔偿金。

郑刚的父亲郑金龙,不满意这个判决,觉得这些钱并不能抚慰儿子的在天之灵,于是便提起了上诉,但事与愿违,2014年,鄂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郑刚虽然是全日制学生,但已经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行为。

他参与捐精是自愿的校外活动,不是学校组织的,因此,华中科技大学与附属医院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结果让郑金龙难以接受,他继续四处奔波,寻求更多的证据和支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家人似乎逐渐接受了现实,郑刚的哥哥郑静选择了回避和淡忘,而郑刚的妻子吴玲则保持沉默。

郑刚的离去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也引发了人们对捐精制度的反思和思考。

虽然专家表示不存在“精尽而亡”的现象,但这个事件还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各地精子库也开始更加重视志愿者的筛选标准和健康监测。

«——【·结语·】——»

时光荏苒,郑刚离开的日子一天天远去,但对于郑金龙来说,寻求真相的脚步从未停歇。

在这场看似没有赢家的官司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以及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无论结果如何,郑刚的故事都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提醒我们珍惜生命,关注健康!

参考资料:

1、百度百科

2、34岁硕士捐精身亡 其父脑中充满“他杀”阴谋论想法 观察者网 2015年9月7日发布

3、在读博士生捐精时猝死 家属索赔400万获赔19万 人民网 2014年9月9日发布

4、在校博士生校内捐精莫名死亡 北方网 2012年6月21日发布

5、武汉一名博士捐精时猝死 曾在11天内捐精4次 中国新闻网 2014年9月10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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