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证擅自建设,鲁能集团被罚133万余元

质量的声音 2024-08-14 20:03:17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披露,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在仅取得规划意见复函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会议室,被罚款1331352.36元。

(图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站)

行政处罚书显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在仅取得规划意见复函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于 2010-2011 年在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217 号擅自建设会议室,实际建成建筑面积 2343.54 平方米,地上 3 层(首层架空),建筑高度 19.48 米,建设内容与前期规划意见复函基本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参照《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C1500200、C1500500(合并原职权)相关规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对其按照建设工程造价额10%处以罚款,即罚款1331352.36元。

天眼查显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2年,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该企业由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图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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