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突发!
9月29日晚间,央行、上海市房管局陆续发布多条新政!事关每个想买房的人!
由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信贷、调整住房税收等七条政策措施。《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知》重点如下:
01
调整住房限购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由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临港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02
优化住房信贷
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具体执行细则见各银行公告)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03
调整住房税收
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细则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