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这个话题,一直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我国的退休年龄规定,到国家关于延迟办理退休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之前,现在还是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执行。
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精神,我国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女干部或是管理技术人员为55周岁,其中担任副县处级领导干部或是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本人申请可以在55岁办理退休;灵活就业人员男性为60岁退休,女为55岁办理退休;但也有个别地方规定,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在50岁办理退休,比如四川、北京等。
随着全球老龄化越来越严重,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城镇人均寿命的延长,给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带来比较大的压力。由于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以后,无论是身体情况、个人职业发展经验等,都是社会发展需要的宝贵资源,于是有人提出了渐进式延迟退休的问题。
渐进式的延迟退休的提议,虽然经过十来年的讨论,但由于还没有形成社会共识,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但延迟退休已经是一种历史趋势,迟早这项政策是会落地。
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我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群体越来越多,在这些群体中,既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有企业职工,还有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由于工作相对稳定,工资福利待遇好,这一部分人大都是从事脑力劳动的,所以这一部分人是希望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还有机会继续为国家做贡献。
对于在民营企业工作的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他们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讨生活。工作不稳定,工资待遇起伏比较大,对未来的信心不足,对自身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比较担忧。再加上很多人要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缴费压力非常大。
这一部分人则是希望提前办理退休,退休后虽然养老金不是很高,但至少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能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再加上退休后还可以找点事情做,还可以有一份养老金之外的工作。
从上述分析的情况来看,体制内的人,希望适当延迟办理退休,体制外的人希望提前办理退休,这样就形成两种不同的退休观。不管是希望提前办理退休的,还是希望提前办理退休的,由于目前国家对于退休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所以各自的想法都是不现实的,都仅仅是一种想法,一种观点。
为了平衡二者之间不同的想法,有人提出了第三种观点,即主张按照工龄的长短灵活办理退休。灵活办理退休的意思就是,对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不愿意办理退休的,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自由确定的退休时间。比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到了65岁办理退休。
对于从事体力劳动的人,灵活就业人员等,可以在缴费年限达到20年或是30年以后,即使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自己也可以确定是否办理退休,对于灵活办理退休,既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对。
支持的观点认为,灵活退休,可以让劳动者有更多选择权。比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中从事管理、技术等岗位的人员,这部分人是从事的脑力劳动,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他们选择延迟退休,有利于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利于利用他们的知识和才干,继续为国家做出贡献,同时也可以缓解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压力。
反对的观点认为,对于灵活退休的工龄不好界定,现在都是以缴费年限来认定工龄,但缴费年限达到30年,实际上已经达到了50岁左右。但现在很多人的缴费年限最多也就是15年,达不到20年,那么灵活办理退休的缴费年限以多少年合适,标准不好制定。
如果统一为20年以上,对于那些缴费时间晚,比如30岁、40岁以后才开始缴费的人,显然更为不利,这对这部分又会形成新的不公平。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的新形势下,灵活办理退休的标准如果把握不好,还会给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带来新的压力。
综上所述,对于按照工龄长短实行灵活退休,对于体制内的工作人员,有更多的选择权;但对于体制外的人,不管是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都不占优势,他们根本没有灵活退休的选择权和条件。
那么灵活办理退休,到底有没有可行性,你是否支持灵活办理退休呢?希望网友们在评论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评论。
支持30年工龄申请退休。
支持,根据缴费年限减少或增加养老金,适合不同的人群自主选择
支持
支持[赞]增加年轻人工作岗位、减少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扩大旅游消费。
老子40年了还在工地搬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