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上海一员工一年内因迟到被扣20万元工资,法院判了

洛河神赋 2024-05-05 07:05:27

近日,上海一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某公司员工江某,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的一年时间里,因迟到被公司依照考勤制度扣除了高达20余万元的工资。江某不服,将公司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返还被扣除的工资。

仲裁委裁决支持江某诉请,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江某支付19.6万余元工资。这起案件折射出当前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处罚迟到员工的合法性问题,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案件的经过

2019年9月,江某进入某医疗公司工作。公司考勤制度规定:未经批准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视同旷工,旷工1天扣当月工资8%。

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的一年间,公司根据江某的考勤记录,以其多次旷工为由共扣除其20.9万余元工资。江某认为公司扣工资不合理,遂将公司告上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返还被扣工资。

仲裁与诉讼过程

劳动仲裁委裁决支持江某请求,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规章制度中明显加重了迟到员工的责任,作为惩罚迟到员工的依据不合理。考虑到江某的实际迟到时间,扣发相应时间工资更为合理,裁决公司支付江某19.6万余元工资。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公司以迟到为由扣发员工工资的合法性。劳动仲裁委和法院最终都认为,公司扣减江某工资的数额过高,远超过其实际迟到时间应扣发的工资数额。

本次案件的分析

扣发迟到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

我国《劳动法》对扣发迟到员工工资作出了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制定考勤制度,约定迟到早退的扣发工资标准,但扣发工资应当合理,不能任意扩大迟到的后果。

本案中,公司考勤制度约定“旷工1天扣8%工资”,但“旷工”的界定扩大到了“迟到超过60分钟”,这样的规定显失公平。

公司处罚迟到的合法权限

公司规章制度中不合理的约定,不能作为处罚员工的依据。用人单位并无罚款权,扣发工资也应当基于补偿原则,只能扣减未工作部分对应的工资。本案中,公司扣减的20万元工资显然超出江某的实际迟到时间所对应的工资数额。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人身依附于用人单位,其劳动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劳动监察部门和法院应当依法制裁用人单位的非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案通过裁决,有助于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合理的考勤和处罚制度。

案件带来的启示

完善劳动监察和法律救济

加强劳动监察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考勤制度,防止出现非法扣押工资行为。强化劳动仲裁和诉讼的作用,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救济途径。

建立科学管理制度

用人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管理制度,不能随意扩大迟到的后果。处罚应当公平合理,与迟到时间挂钩,不能使用高额罚款。

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

劳动者要提高法治意识,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用人单位侵权行为,应及时通过法定途径进行维权。

本案的审理结果,维护了劳动者江某的合法权益,对规范用人单位的管理行为具有重要教育和警示作用。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对于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对此,网友们是如何看待的呢?欢迎评论区请留言

0 阅读:3

洛河神赋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