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员工拒搬问题宿舍被开除,美中医院‘红线’规定引争议

陈友平 2024-08-31 14:25:18
案例分享:北京市一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开除,该事件引起广泛关注。据悉,北京美中宜和北三环妇儿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中医院)以陈女士违反公司制定的《企业十大红线》内容为由,被解除了劳动合同。陈女士不服美中医院的处理决定,于是向F院提请诉讼,但均未得到支持。对于一审、二审F院以及相关部门的处理,陈女士表示不服,并提出诸多疑点。

陈女士自2012年7月12日入职美中医院,担任库管工作,一直兢兢业业从未懈怠,但因拒绝搬入美中医院安排的宿舍,被美中医院于2022年4月22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原来,美中医院提供的宿舍内部潮湿,装修时间较短,甲醛还没有散去,再加上陈女士患有荨麻疹,住在这样的宿舍很容易旧病复发,十分危险,因此陈女士拒绝搬入美中医院安排的宿舍。没承想,美中医院却以陈女士违反公司制度《企业十大红线》中第六条“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的内容,解除了劳动合同。陈女士提起诉讼后,一、二审均认为美中医院解除陈女士劳动合同的理由并无不当,不属于违F解除。对此,陈女士表示质疑。

第一、美中医院依据《企业十大红线》解除与陈女士的劳动合同为违F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订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但美中医院出具的《企业十大红线》没有写明文件出具时间,也无法看到完整内容,且工会组织未依F更名,证明《企业十大红线》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此外,该文件规定的内容明显违反F律规定,侵害员工的合F权益。

第二,陈女士不存在违反美中医院工作纪律的情形。其一,美中医院提交的《企业十大红线》中第6条明确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的工作指示或者拒不执行公司作出的调动其岗位指令的”,陈女士拒绝搬离宿舍的行为不是拒绝美中医院工作指示或岗位调动指令。其二,美中医院安排的新宿舍环境恶劣,阴暗潮湿,屋内破败,卫生条件很差,屋内发霉味道特别大,不适合居住。陈女士患有荨麻疹,新宿舍距离较远且人员聚集程度高,更易增加感染患病风险(有陈女士提交的处方笺为证,临床诊断显示患有荨麻疹、皮肤感染、慢性胃炎。)

最后,陈女士表示美中医院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F,希望F院能够重新审查事实证据,确保审判过程的公正性,给予当事人一个公道。

来源:微博北京一员工拒搬问题宿舍被开除,美中医院‘红线’规定引争议(weib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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