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9日下午13点22分,正当人们沉漫在夏季午后的酣睡中时,安徽马鞍山某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雨山区怡美美发厅内发现了老板娘胡某的尸体。
报案人孙某,下岗职工,男性,51岁,怡美美发厅的房东。孙某称,他从上月30日至今一直没有看到怡美美发厅开门营业,也似乎没有人进出过。按照双方租房协议中的约定,美发厅老板娘胡某应在每月30日前交纳下个月的房租。可孙某仍然连续几天“撞锁”,打胡某的手机,也一连几次被告知“该用户没有开机”。孙某有些沉不住气了,因为自从将房子租给开美发厅的胡某以来,她从没有因为任何理由拖欠甚至晚交过房租。
9日中午,孙某用自己的备用钥匙开了美发厅的大门,于是便见到了本文开始时的一幕。
警方立即赶到现场。经初步的现场勘查断定:胡某的死亡时间应在10天左右,也就是7月初前后。
从尸体检验上看:她是先被人用绳子勒住颈部,然后被圆折叠凳、洗衣板等物猛击头部而亡。
现场迹象分析:第一杀人现场应在美发厅的外间,而后被拖至里间的。胡某在被害过程中经过激烈的反抗,但最终因不敌凶手,惨遭杀害。
据以上判断,凶手应当是两个人以上,并抢走了死者随身的钱物和随佩的手机。
另外,在美发厅里间的沙发上,还发现了一条沾有死者血迹的白色短裙。
据房东孙某称:他是6月28日最后一次见到死者的。当时是在街上。孙某说他的内弟下岗后看中了这间门脸房,想请胡某另寻别处。而且孙某表示,可以退给她两个月的房租。胡某当时没有明确答复,却反问孙某说:“你小舅子租你的房,会给你房租吗?你好意思追着人家屁股后面要么?”问得孙某张口结舌。
28日晚上孙某受不了老婆的催促,再次来到怡美美发厅找胡某。当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胡某正在美发厅外间和一个男人说话。见孙某来了,胡某马上迎了上去,对他说:“你说的事我已经考虑过了,这一两天一定会给你个明确答复,今天我没空儿。”孙某听后就走了。第二天晚上8点钟孙某又去了怡美美发厅,当时门关着,还拉着窗帘。孙某敲了半天门,那个来自含山县清溪镇的矮个子小姐出来说老板娘出去了。也没有让孙某进门。
孙某认定,那条沾有血迹的白色超短裙就是两个清溪镇小姐的工作服。
据怡美美发厅的邻居反映,这个美发厅平时也没什么正经生意,两个小姐每天晚上都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去,有时晚上也有不三不四的男人来,到里屋呆上一两个小时就走了,也根本没做什么“美容”,好像没干什么好事儿。
警方根据上述情况综合分析断定,来自清溪镇的打工妹小红和小丽的作案嫌疑最大。
接到报案后,警方调查询问了怡美美发厅的房东和三位邻居。根据他们提供的情况,警方利用目前先进的计算机影像仿真系统绘制出两个清溪打工妹外貌模拟图,并立即传真到含山警方,请他们大力协助,迅速进行排查。含山警方的工作人员发扬了连续作战的工作精神,在清溪镇镇委和镇派出所有关人员的大力配合之下,奋战了两个昼夜58个小时,在清溪镇内摸排了所有与“小红”、“小丽”二人年龄、外貌相仿的女性,终于将目标锁定在韦小红和钟丽两人身上。
雨山区公安分局拿着含山警方传来的照片请怡美美发厅的房东孙某和三位邻居前来辨认。辨认者一致认定,照片上的韦小红和钟丽就是在怡美美发厅打工的“小红”、“小丽”。区公安分局立即敦促接受报案的某派出所派人配合当地联防大队和居委会在怡美美发厅附近蹲守,并同时调遣精兵强将赶往含山县清溪镇实施抓捕。
韦小红,23岁,初中毕业后一直无业,绰号“公共汽车”,2000年春节后赴马至今。
在韦小红所住的乡村,马鞍山警方和清溪镇派出所联合组成的抓捕队扑了个空。在向村委会和家人、领导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得知,韦小红于7月1日黄昏到家,次日清晨6点钟出门,至今未归。
抓捕队马不停蹄,立即赶往钟丽所住的村子。为了不打草惊蛇,由清溪镇警方工作人员化装成货郎来到村委会了解情况。村支书、村长和治保主任证明,钟丽是7月1日晚上回村的。第二天上午又来了个外村的女子。现在她们一起住钟丽家里。抓捕队立即冲进钟丽家中,将正在睡觉的韦小红当场抓获。
其时已是7月13日晚8点40分。
9点25分,不明就里的钟丽一脸茫然地出现在联合抓捕队的面前。在警方出示的逮捕证面前,钟丽放声大哭,并大骂是韦小红教唆,使她也成了杀人犯。
7月14日中午,“7·9”杀人案重大嫌疑人韦小红、钟丽被抓捕回马鞍山。
韦小红、钟丽被抓捕回马鞍山后,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人力对两名案犯进行了突击审讯。疑犯钟丽一开始就是大哭大闹,反复强调是老乡韦小红教唆她卖淫挣钱的,而且是韦小红用圆折叠凳打死了怡美美发厅的老板娘胡大姐,与自己无关。
在预审员的耐心开导之下,钟丽终于说出了她从清溪镇到马鞍山以及卖淫行凶的全部犯罪经过:
1999年12月底,邻村的韦小红突然找到我,说也没有什么事,就是闲得无聊了来找我玩儿。我和韦小红早就认识,但一直不太熟,只听说她外号叫“公共汽车”,意思是男人有钱就可以上她。以往几次见到她的时候,她都是嘴里叼着烟卷,流里流气的样子。韦小红的到来,让我感到挺奇怪。
韦小红开门见山地说:“丽姐,既然你丢了工作,干脆咱们去马鞍山吧!那里面不敢说遍地是黄金,可弄碗饭吃也不是什么难事。”
于是我和韦小红约好,过了阴历年就走。
2月12日,我们就出发了。一路顺利,很快就到了马鞍山。到了以后,韦小红说先找个地方住下,添几件像样的衣服,好好打扮打扮,先不忙着找工作。我也正有此意。好不容易离开家乡出来了,正想好好在外面玩玩儿。到了马鞍山以后,我们吃喝玩乐,过了好几天无忧无虑的生活。
眼看着到马鞍山一个多月了,钱也花得差不多了,韦小红也坚持不住了,就托旅馆的一个大姐帮忙找工作。过了不到一个星期就对我们说工作找到了,是在一家美容美发厅上班,一个月500块钱工资,还管吃管住,而且活儿不累。韦小红这时候也不挑了,对我说咱们先找个落脚点,扎下根再说。工作嘛,还不有的是?
又过了几天,那时已经是3月下旬了,一个姓胡的女人到旅馆来接我们,说是怡美美发厅的老板,让我们去那儿上班我们就收拾好东西跟她走了。胡老板叫了辆出租车,先带我们去一家挺大的商场给每人买了一条白色的小裙子、一件半透明的无袖纱上衣、几条内裤、一只带海绵的胸罩、一双厚底凉鞋。胡老板的店并不很大,装修得却挺雅气,是个总共不到20平方米的里外套间。它的外间有十三四平方米,一面墙都是大玻璃镜子,有理发用具和好多花花绿绿的化妆品。里间有张旧式的两个抽屉的桌子,还有个大折叠沙发,打开以后可以两人睡觉都没问题那种的。
刚上班的几天里,我们发现怡美美发厅其实也没什么生意,平日里上门的客人都是附近的邻居,工作比较轻松,一般都是胡老板亲自动手,我们两个就干些杂活。遇到需要高技术服务的客人来了,胡老板就推说大工不在,把人家打发走了了事。她每天下午早早就走了,第二天中午才过来。有时候也有陌生的男人找她,就关上门在里间屋里谈上半天,大概一个小时以后,男人就走了。没事儿的时候,胡老板就教我们洗头、梳头和理发什么的,也不着急让我们学会。
生意如此的清淡,胡老板似乎也不很着急,常常坐下来和我们聊天,样子十分悠闲。韦小红私下里对我说看这位女老板也不像是什么好货色。还说女人那点破事怎么也瞒不过她的眼睛。她的言下之意就是说胡老板是个暗娼。
那段时间我们真的很舒服,每天除了扫扫地擦擦桌子就是聊大天儿,午饭和晚饭都由隔壁饭馆的人送来,胡老板付钱。那阵子舒服得我都奇怪了,心想天下哪会有这么美的事儿呢?不会有什么阴谋吧?
果然,4月中旬的一个晚上,胡老板接了一个电话后对我们说,快点儿打扮,今晚有人包夜,你们两个都去,一个人400块,我提成儿100块!然后让我们立即换上那身夏天的衣服。韦小红问,什么包夜,你这不是让我们去卖淫吗?胡老板说,别说得那么难听,你们上干什么来了?不就是为了挣钱吗?你们又什么都不会,不干这个干什么?我也生气地说,我们不干这个。胡老板冷笑了几声,干干脆脆地说,不干行啊,有志气!你们把这段时间的服务费、饭费、服装费、培训费和房租结算清了就可以走人!她说完掏出个计算器哗啦哗啦地算了一通儿,说我们两个每个人应当交给她两千四百三十八块五毛。
我和韦小红当时就呆了。这时外面进来三个身高力大、流里流气的男人。胡老板胆子更大了,大声地说,你们以为天上有不要钱的馅儿饼吗?你们不是在做白日梦吧?见我们两个手足无措的样子,她又强硬地说,你们自己看着办吧,不干就给钱!没办法,我们只好和那三个男人走了……
这样出去了两次,胡老板一次只给我们每人20块零用钱,说剩下的钱帮我们存着,以后不干了一块儿给我们。从那时起,我们每星期都要出去两三次,有时候晚上还有男人来,胡老板让我们分别在里屋跟他们做,钱也都被她拿走了。我和韦小红不断地向她要钱,胡老板一会儿说钱存了一年的定期储蓄现在取不出来,一会儿又说你们在这儿什么也不缺,要钱干嘛用?不如我替你们存着。胡老板有时高兴了也带我们出去买东西,衣服、化妆品什么的。不过衣服都是街边儿摊上的,化妆品也是便宜货。
韦小红私下里对我说,要是这么干咱们自己也可以去干了,何必让她收什么“管理费”?我在她的唆使下开始计划着大不了过去的钱不要了,偷胡老板一些东西,比如手机或是什么的就走人。可是转念一想,刚到怡美美发厅时,胡老板以要去“登记”为名,要走了我们的身份证,至今没有发还。没有身份证连住宿都成问题,所以我们只好暂时忍着。
一天中午,胡老板拿出一张用她名字存的存折给我们看,说我们的钱都在那上面。我和韦小红一看,那存折上有四千多块钱。可事后韦小红对我说,存折像是被涂改过的。
进入6月份以后,胡老板几乎每天都逼着我们“出台”。我们要是要急了,她就找几个男人来威胁要给我们毁容。
一天夜里,韦小红对我说,咱们再也不能这么赔上身子给别人挣钱了。韦小红说着双眼中便露出凶狠的目光来。她说,咱们得想个彻底解决的办法!
6月底,怡美美发厅的房东老来找胡老板。韦小红说,看样子胡老板是想甩了我们溜走,到时候别说是钱,连身份证我们也不着了,得赶快想个办法。
6月29日晚上10点多,累了一天的我们打算趁胡老板不在早点儿休息,可刚拉好窗帘胡老板就来了,兴奋地说有三个男的要“包”我们,每人给500块钱。还说有两个男的都50多岁了,看样子累不着。韦小红就趁机说,去可以,不过你得先把以前的账结了,否则我们谁也不去!
胡老板就说:“你们要反天了怎么的?小心我找人修理你们!”
韦小红就说:“我们不怕,只要有一口气在,我们就去告你。”
胡老板说:“少来这套,我逼你们?笑话!你们要是不乐意,人家干得成吗?说我逼你们,鬼才信呢?”她又说:“其实我早就在你们的内裤上抹上药啦,一天不干你们就得难受死!”
我正惊得目瞪口呆,那边韦小红突然抡起圆折叠凳向胡老板头上用力砸去。韦小红用的力量可能是太大了,一下子把胡老板打倒在外间屋的地上。
胡老板捂着头大吃一惊地问:“你要干什么?”
韦小红一不做二不休,抓起一条绳子套在胡老板的脖子上,转身往肩上一背,用力向胸前一拉。胡老板挣扎了几下嘴里就吐出了许多白色的泡沫,人也一下子就昏死了过去。
这时候有人敲门。韦小红从门缝一看,见是房东孙大爷,就让我帮忙把胡老板拖进里屋,用被子把她的头蒙住。然后她双手死死按住被子,用眼神示意,让我把房东打发走。房东走后,韦小红说反正咱们也是犯罪了,不如彻底些!说完,她又抄起圆折叠凳、洗衣板什么的朝胡老板的头上一顿猛砸,大约砸了二十多下,直到把她弄死。随后,韦小红换下了自己溅了血迹的白裙子,从胡老板提包里取出手机和一千多块钱现金,又摘下了她戴的项链、耳环、手镯、手表和戒指,趁着天黑,拉着目瞪口呆的我走了,打算先回老家躲几天再说。
最后,钟丽痛哭流涕地说,我有罪,我犯了包庇罪,希望政府能够宽大处理。
相反,“7.9”杀人案的另一个重大嫌疑人韦小红却显得比较平静,她的叙述是简洁而又十分有条理的。
韦小红供述说:6月29日晚上我们两人刚要睡觉,胡老板来了,说有人要“包夜”,让我们收拾一下打车跟她走。钟丽又向她要钱,她不给,钟丽就抄起一把圆凳子把她打昏了,然后用绳子勒住她的脖子,挺用力,看样子想把她勒死。这时候房东来敲门,钟丽让我帮忙把胡老板弄到里屋,她用被子蒙住胡老板的头,自己出去把房东打发走了。回屋后钟丽又用圆折叠凳、洗衣板猛砸胡老板的头。把她打死后取走了她随身的东西和一些钱,打车和我走了。
两人的交待似乎都能自圆其说,但到底谁是始作俑者,单从两人的口供来看,似乎难以判断。警方借助测谎仪测定出韦小红的供述虚假的成分较多。随即,警方又调查了韦小红和钟丽的朋友,并结合现场勘验情况,最后将主犯的嫌疑锁定在韦小红身上。
当警方再一次将韦小红带到提讯室时,她表面依旧很平静,但内心世界已开始动摇,已经不像第一次提讯时敢于面对预审员的眼睛。在自相矛盾的供述面前,韦小红开始溃不成军了。一个小时之后,按照预审员的讯问,她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2000年12月,因犯抢劫和杀人罪,韦小红被马鞍山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钟丽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