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武警边防部队佩戴的臂章 毛启国摄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简称武警边防部队,是武警八大警种部队之一。组建于1983年1月,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部队边防团。武警边防部队是国家部署在沿边、沿海地区和口岸的一支武装执法力量。武警边防部队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部建制领导的公安现役部队。
武警边防部队由武警省、市边防总队、地区边防支队、县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和边防检查站等机构组成。主要承担武装警戒、出入境检查、边境管理、处理涉外事务和缉毒缉枪等任务。
图:武警部队八大警种臂章 毛启国摄
武警边防部队与武警内卫、武警黄金、武警水电、武警交通、武警森林、武警边防、武警消防、武警警卫等警种部队亦称“八路军”。 2018年10月,军改时,武警边防部队建制撤销,干部、战士集体转业,转隶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改为人民警察。
图:武警边防部队佩戴的16式胸标 毛启国摄
据考证,武警边防部队前身,是1950年8月组建的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省边防公安团,由公安部边防保卫局建制领导。1951年12月10日,中央军委决定,将全国正规公安部队、地方公安部队和边防公安武装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受中央军委统一领导。
图:武警边防部队佩戴的04式臂章 毛启国摄
原公安部边防保卫局并入解放军公安司令部,12个沿边、沿海省(市、自治区)边防局所属边防部队与解放军内卫部队合编。边防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xx师兼xx边防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省军区边防第xx团。到1953年8月,边防公安部队共编为10个边防公安师、20个边防公安团、9个海上巡逻队等。
图:武警边防部队佩戴的臂章 毛启国摄
1955年7月18日,国防部命令,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撤销省一级公安总队领导机构。由省军区兼公安军司令部。边防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xx军区边防第xx师,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xx省军区边防第xx团。
图:武警消防部队佩戴的92式公安臂章 毛启国摄
1957年8月,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番号。原公安军司令部改为解放军总参谋部警备部,负责全国边防、内卫公安部队业务指导。边防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省军区公安边防第xx团,由省军区建制领导。
图:武警边防部队04式帽徽、领花和臂章 毛启国摄
1958年8月4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军委《关于公安部队整编问题的报告》,将中苏、中蒙、中朝、中越边境、沿海内湾及对外开放口岸的边防部队、边防管理机关和边防学校共1.5万余人,拨交公安机关,改为人民武装警察。总参警备部机关与公安部16局合并,组建公安部武装民警局,各省、市公安厅扩编为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边防公安部队番号为: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边防第x团。
图:武警边防部队07式帽徽、胸标和臂章 毛启国摄
1961年11月23日,中央批转公安部党组《关于改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体制的报告》,决定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由中央军委、公安部双重领导。边防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总队省(市、自治区)总队边防第x团。
1963年1月,中央军委、公安部决定,恢复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仍由中央军委、公安部双重领导。边防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省(市、自治区)总队边防第xx团。
图:武警边防部队16式帽徽、胸标和臂章 毛启国摄
1966年7月1日,根据中央军委《关于撤销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决定》,从即日起,全国公安部队分别划归各大军区、省军区、上海警备区建制。根据《整编方案》,全国16个沿海、沿边省(市)的49个边防检查站、17个边防工作站(边境工作站)、38个边防大队、249个边防哨所和1个海上巡逻队共11.7万人,全部拨交给省军区独立师、独立第二师、警备师建制领导。
图:武警边防部队佩戴的83式帽徽 毛启国摄
1973年8月,遵照国务院、中央军委(1973)69号文件精神,全国各沿边、沿海省市的边防检查站、边境工作站移交公安部门建制领导,改为人民武装警察,保留现役制,归各级公安机关管理、领导。边防检查站改为地方警察建制。边境一线的警戒巡逻,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边防部队担任。
图:武警边防部队佩戴的07式帽徽 毛启国摄
1979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将实行义务兵役制和地方职业制两种体制的边防武装警察,改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由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建制领导。省级行政区设立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总队,地级行政区人民边防武装警察支队,县级人民边防武装警察大队。由公安部边防保卫总局统一领导指挥。边防部队辖94个边防检查站、1300个边防派出所、125个公安检查站。
图:武警部队佩戴的04式、07式、 16式臂章 毛启国摄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决定,将解放军内卫执勤部队,与公安机关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边防部队番号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省(市)总队边防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地区支队边防分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xx县边防大队。
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1式帽徽 毛启国摄
1986年7月1日,根据公安部(1985)31号文件精神,武警省、市总队所辖省、地、县三级边防管理机构及边防部队从武警总部划出,转隶省、市公安厅建制领导,仍保留武警序列,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即“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省、市边防总队”,“省、市公安厅边防局”。
图:武警部队07式“套式”肩章 毛启国摄
1988年9月1日,根椐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有关精神,经武警总部批准,各省、市公安厅边防局更名为“省、市公安边防总队”,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省(市)边防总队仍然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建制领导。
图:国家移民管理局旗帜 毛启国摄
2018年3月,军改时,根椐“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撤销武警边防部队建制,干部、战士集体转业,划归公安机关,改为人民警察。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合并,组建成立国家移民管理局。 原31个武警省、市边防总队改为“省、市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其中内蒙古、云南等9个沿边省、市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牌子,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垂直管理。
图:国家移民局警察99式礼服胸标、臂章 和帽徽 毛启国摄
武警边防部队是伴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成长壮大的,组建69年来,虽然部队名称、番号和领导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动和调整,但实践证明,它是党和国家不可缺少的一支边防公安武装力量。在国家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创造了光辉业绩,做出了巨大贡献。是一支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图: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队徽 毛启国摄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重视武警边防部队建设,颁发了一系列与武警边防部队工作相关的法规。武警边防部队全面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边防部队已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撰稿 湖北毛启国)
图:本文作者收藏的武警部队书籍 毛启国摄
附:资料来源
1、《武警部队大事记1949--1994》 解放军出版社 1996年10月出版
2、《武警部队大事记1949--2009年》 解放军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
3、《公安部队综述1949年-1966年》 解放军出版社 1997年4月出版。
4、《公安现役部队发展沿革》 公安部内部出版 2013年7月出版。
5、《武警部队40年1950-1990》 群众出版社 1990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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